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廉江县设立廉江市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廉江县设立廉江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3〕2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3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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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日《关于廉江县撤县设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廉江县,设立廉江市(县级),以原廉江县的行政区域为廉江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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