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和更名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七月二日《关于湛江市郊区政府迁移驻地和更名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由霞山区迁至麻章镇,郊区名称更名为麻章区。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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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如不受其他法律、法规保护,本作品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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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七月二日《关于湛江市郊区政府迁移驻地和更名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由霞山区迁至麻章镇,郊区名称更名为麻章区。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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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如不受其他法律、法规保护,本作品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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