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湖北省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湖北省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的请示》(鄂政文〔1997〕4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
民政部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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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如不受其他法律、法规保护,本作品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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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湖北省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8〕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8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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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湖北省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的请示》(鄂政文〔1997〕4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
民政部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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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如不受其他法律、法规保护,本作品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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