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湖南省撤销浏阳县设立浏阳市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湖南省撤销浏阳县设立浏阳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3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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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撤销浏阳县设立浏阳市的批复
编辑湖南市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七月二日《关于撤销浏阳县设立浏阳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浏阳县,设立浏阳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浏阳县的行政区域为浏阳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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