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函〔2007〕1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07年6月1日 |
收录于《民政工作文件选编2007》 |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晋江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闽政文〔2007〕15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晋江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晋江市青阳街道南山路迁至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民政部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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