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聚赌的布告
永兴县人民政府布告 1953年5月18日 |
査我县由于社会改革结束,全体人民转入积极生产,对过去一贯不从事劳动的二流子监督管制比改革时期较为松懈。近査少数不肯从事劳动改造的流氓、贿痞及其坏分子在个别墟镇、农村以打纸牌、赌铜钱、打扑克、打象棋、军棋、打子、估标、圈套、抽签等方式集众公开或秘密的进行赌博,进行诱骗农民之劳动所得,输赢最多达数十百万元。很多劳动人民被骗后,出卖自己的牲畜、家具等物,不但严重影响春耕生产和家庭生活,还造成家庭不和睦,父子、夫妇之向不团结的现象,同时混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建设。为杜绝此种现象,根据湘南行署指示,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的几项决定:
(一)凡一贯从事设赌具、赌场,聚众赌博或变相赌博,妨碍人民生活、生产者,必须立即停止,转入正常职业。尚若继续聚赌或转入秘密窝赌者,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农村治安组织、民兵应严予检举、取缔。对屡教不改的聚赌首要分子,按其情节轻重给予应得的惩处,藉以教育其他。
(二)对一贯不务正业、不事生产、参加赌博之二流子,除责令其悔过外,严励强制其从事生产,由群众进行管制。
(三)凡被骗群众,只要不再参加赌博,应本不咎既往精神处理,教育其安心积极搞好生产。
特布告周知
县长:刘作
195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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