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 | 第五批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赣府字〔2022〕76号 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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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保护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省政府核定,金溪县金溪街等7处街区为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特色风貌的重要本底,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工作。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要完善制度机制政策,统筹保护利用传承,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依法依规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
附件:江西省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江西省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1.金溪县金溪街历史文化街区
2.永新县南门历史文化街区
3.永新县东门历史文化街区
4.龙南市下西门历史文化街区
5.龙南市下荳行历史文化街区
6.上饶市广丰区洋口老街历史文化街区
7.宜春市原江特电机厂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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