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鄰幾墓誌銘

江鄰幾墓誌銘
作者:歐陽修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廬陵文鈔/29》和《歐陽修集/卷034

君諱休復,字鄰幾。其為人外若簡曠,而內行修飭,不妄動於利欲。其強學博覽,無所不通,而不以矜人,至有問輒應,雖好辯者不能窮也,已則默若不能言者。其為文章淳雅,尤長於詩,淡泊閑遠,往往造人之不至。善隸書,喜琴、弈、飲酒。與人交,久而益篤。孝於宗族,事孀姑如母。

天聖中,與尹師魯、蘇子美遊,知名當時。舉進士及第,調藍山尉,騎驢赴官,每據鞍讀書,至迷失道,家人求得之,乃覺。歷信、潞二州司法參軍,又舉書判拔萃,改大理寺丞,知長葛縣事,通判閬州。以母喪去職,服除,知天長縣事,遷殿中丞。又以父憂終喪。獻其所著書,召試,充集賢校理,判尚書刑部。

當慶曆時,小人不便大臣執政者,欲累以事去之。君友蘇子美,杜丞相婿也,以祠神會飲得罪,一時知名士皆被逐。君坐落職,監蔡州商稅。久之,知奉符縣事,改太常博士、能判睦州,徙廬州,復得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登聞鼓院,為群牧判官,出知同州,提點陝西路刑獄,入判三司鹽鐵勾院,修起居注,累遷刑部郎中。

君於治人,則曰:「為政所以安民也,無擾之而已。」故所至,民樂其簡易。至辨疑折獄,則或權以術,舉無不得,而不常用,亦不自以為能也。君所著書,號《唐宜鑒》十五卷,《春秋世論》三十卷,文集二十卷。又作《神告》一篇,言皇嗣事,以謂皇嗣,國大事也,臣子以為嫌而難言,或言而不見納,故假神告祖宗之意,務為深切,冀以感悟。又嘗言昭憲太后杜氏子孫宜錄用。故翰林學士劉筠無後,而官沒其貲,宜為立後,還其貲,劉氏得不絕。君之論議頗多,凡與其遊者,莫不稱其賢,而在上位者久未之用也。自其修起居注,士大夫始相慶,以為在上者知將用之矣,而用君者亦方自以為得,而君亡矣。嗚呼,豈非其命哉!

君以嘉祐五年四月乙亥,以疾終於京師,即以其年六月庚申,葬於陽夏鄉之原。君享年五十有六。方其亡恙時,為理命數百言,已而疾且革,其子問所欲言,曰:「吾已著之矣。」遂不復言。

曾祖諱浚,殿中丞,贈駕部員外郎;妣李氏,始平縣太君。祖諱日新,駕部員外郎,贈太僕少卿;妣孫氏,富陽縣太君。考諱中古,太常博士,贈工部侍郎;妣張氏,仁壽縣太君。夫人夏侯氏,永安縣君,金部郎中彧之女,先君數月卒。子男三人:長曰懋簡,并州司戶參軍;次曰懋相,太廟齋郎;次曰懋迪。女三人,長適秘書丞錢袞,餘尚幼。

君姓江氏,開封陳留人也。自漢尞陽侯德,居於陳留之圉城,其後子孫分散,而君世至今居圉城不去。自高祖而上七世,葬圉南夏岡;由太父而下三世,乃葬陽夏。銘曰:

彼馳而我後,彼取而我不。豈用力者好先,而知命者不苟。嗟吾鄰幾兮,卒以不偶。舉世之隨兮,君子之守。眾人所亡兮,君子之有。其失一世兮,其有不朽。惟其自以為得兮,吾將誰咎?

  ↑返回頂部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