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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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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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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维基百科
條目:
分類:中華民國法官
中華民國 100 年 6 月 14 日
制定103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6 日公布
1.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41401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03 條;除第五章法官評鑑自公布後半年施行、第 78 條自公布後三年六個月施行外,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中華民國 108 年 6 月 28 日
增訂第41之1, 41之2, 48之1至48之3, 50之1, 59之1至59之6, 63之1, 68之1, 101之1至101之3條
刪除第31條
修正第2, 4, 5, 7, 9, 30, 33至37, 39至41, 43, 47, 48, 49, 50, 51, 52, 55, 56, 58, 59, 61至63, 69, 76, 79, 89, 103條
中華民國 108 年 7 月 17 日公布
2.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72551號令
修正公布第 2、4、5、7、9、30、33~37、39~41、43、47、48、49、50、51、52、55、56、58、59、61~63、69、76、79、89、103 條條文;增訂第 41-1、41-2、48-1~48-3、50-1、59-1~59-6、63-1、68-1、101-1~101-3 條條文;刪除第 31 條條文;除第 2、5、9、31、43、76、79、101-3 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者外,其餘條文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2 日
修正第2, 4, 5, 20, 23, 47, 48, 48之2, 59之5, 63之1, 72, 78, 80, 89條
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10 日公布
3.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64851號令
修正公布第 2、4、5、20、23、47、48、48-2、59-5、63-1、72、78、80、89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第87, 88條
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0 日公布
4.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191號令
修正公布第 87、88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31 日
修正第5, 9, 71, 76, 103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22 日公布
5.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2471號令
修正公布第 5、9、71、76、103 條條文;除第 76 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外,其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
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110018817號令
發布第 5、9、71 條條文定自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1 日
修正第7, 34, 57, 86, 90, 91, 94, 102條
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26 日公布
6.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3911號令
修正公布第 7、34、57、86、90、91、94、102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5 日
修正第77, 78, 80條
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公布
7.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9971號令
修正公布第 77、78、8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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