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洛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http://m.luoning.gov.cn/2022/0228/53638.html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省、市三调办相关要求,2018年4月开始,历时3年完成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先后200余人参与调查,汇集了110132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45440.13公顷(681601.95亩)。其中,水田2.77公顷(41.55亩),约占0.01%;水浇地1963.97公顷(29459.55亩),占4.32%;旱地43473.39公顷(652100.85亩),占95.6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395.63公顷(95934.45亩),占全县耕地的14.0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899.69公顷(133495.35亩),占全县耕地的19.5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1283.62公顷(319254.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46.8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585.14公顷(128777.1亩),占全县耕地的18.8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76.05公顷(4140.75亩),占全县耕地的0.61%。

  二、园地

  园地6890.81公顷(103362.15亩)。其中,果园5285.2公顷(79278亩),占76.70%;其他园地1605.61公顷(24084.15亩),占23.30%。

  三、林地

  林地138895.75公顷(2083436.25亩)。其中,乔木林地101666.26公顷(1524993.9亩),占73.20%;竹林地483.95公顷(7259.25亩),占0.35%;灌木林地18759.97公顷(281399.55亩),占13.50%;其他林地17985.57公顷(269783.55亩),占12.95%。

  四、草地

  草地10846.82公顷(162702.3亩),全部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

  五、湿地

  湿地541.76公顷(8126.4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湿地主要为内陆滩涂和沼泽地,湿地主要分布在东宋镇、长水镇、马店镇、赵村镇、景阳镇、涧口乡、底张乡、城郊乡等8个乡镇,其中内陆滩涂538.32公顷(8074.8亩),占99.37%;沼泽地3.44公顷(51.6亩),占0.6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196.74公顷(197951.1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244.84公顷(18672.6亩),占9.43%;村庄用地11155.97公顷(167339.55亩),占84.54%;采矿用地764.96公顷(11474.4亩),占5.8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0.97公顷(464.55亩),占0.23%。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811.53公顷(42172.95亩)。其中,铁路用地32.85公顷(492.75亩),占1.17%;公路用地1258.79公顷(18881.85亩),占44.77%;农村道路1519.67公顷(22795.05亩),占54.05%;港口码头用地0.22公顷(3.3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75.36公顷(71630.4亩)。其中,河流水面2747.31公顷(41209.65亩),占57.53%;湖泊水面9.95公顷(149.25亩),占0.21%;水库水面1464.61公顷(21969.15亩),占30.67%;坑塘水面128.13公顷(1921.95亩),占2.68%;沟渠190.16公顷(2852.4亩),占3.98%;水工建筑用地235.2公顷(3528亩),占4.9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矿山治理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开展批而未供用地专项清理,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三未土地”,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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