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於方等詔
作者:李恆 
(唐穆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5

於方罪犯,合處極刑。以其父頔,頃在襄陽,頗能幾諫,不陷不義,方實有之。又念其弟季友,嚐聯國姻,特宜免死,長流端州。李賞流潮州。郭元覽、於啟明、王昭,以於方既從減論,並放杖。郭元覽配流封州,於啟明配流新州,王昭配流雷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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