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
2021年7月23日
发布机关:商务部
商务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一年 第3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1年7月23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pdf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