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參崴華僑被虐待真相

要聞二·海參崴華僑被虐待真相
1929年10月17日
本作品收錄於《申報

朝鮮通訊。自中俄事件發生。我國在俄僑民備受俄政府慘酷之待遇。惟因交通斷絕。真相難明。八月二十三日有日本商船清津丸北裕丸二艘。由海參崴載送避難華僑男女共計五百七十六人到朝鮮元山。由我國駐該地領事館派員照料登岸。遣送回籍。記者因從難民口中。詢其經過情形如下。目下海參崴尚有欲回國而未能之難民共約四五萬人。蓋欲離境之先。須向官廰請領出口許可證書。每張手續料徵收五盧布。繳費申請之後。不定經過三五個月。方能發下。亦有始終未蒙發給者。查其滯給與不給之原因。是須調查領證人身份。稍有財產者。便不輕易發給。究不審其用意何在。民等幸皆無財產。故能領得離境許可證。但離境之際。海關檢查非常嚴厲。凡有金銀紙幣。不問爲數多寡。悉予沒收。手中指環。每人只許一個。多亦沒收。衣服如遇完好新鮮者。亦任意沒收。民等當時因沒收過苛。以致預備回籍之旅費。悉被留下。不能成行。不得已舉出代表向關員交涉。求 酌量償還若干。以爲路費不許。託日本船員說情。亦不許。最後往求德國領事。由領事與日本船行議妥。作爲漲高船價。由崴至元。每客收費三十六元。其實船腳祇收十一元。多餘之二十五元。於開船後。按名如數給回原人。現在恃以回籍之路費。只此二十五元而已。然非德領事與日本船行設法維持。則雖此區區亦不可生命。總算保得住。追憶在崴身受種種虐待。例如搜宅搜身等事。實足令人寒心每次搜宅搜身。不問金錢什物愛則拿去。絕不留情。身受之人。反要諛面奉承。否則指爲反動。輕則拳打足踢。重則拘局治罪。又如平時出外購買食物充飢。未去之先。先要担憂路上有無搜去之危險。即使幸得攜得來家。又須預備秘藏之地。以免被人查出充公。是以不問家居外出。均令人無所措手。世界末日。想亦未必如此悽慘。真是生不如死。至各種糧食。則無一日不缺乏。而且價昂至極。令人尤難度日。如小米一項。糧食之最賤者也。每斤值價。竟至大洋六角。尚無買處。即有亦限不得超過一斤。眼見在崴同胞。不死虐政。亦難免爲餓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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