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清代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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戕官類記 编辑

  同治庚午,予在揚州,聞丹徒嚴某官浙江嵊縣知縣忽為署中剃髮匠所戕,並殺其幼女及女之乳母,取縣印出,跳舞狂歌於市,似有神經病者。旋獲之,按律治罪。

  是年,山東青州知府某亦被戕。青州有城守參將,一兵以技勇、資格皆應拔補馬糧,忽為人以賄得,大怒,思得參將而甘心焉。乃於朔日之夜,伏於武廟神座下待之,以參將是日必來拈香也。及黎明,見有一三品頂戴者跪拜神前,突出刺之而斃。諦視,乃知府,非參將也。須臾參將至,乃執而置諸法。

  至庚午秋,又有張文祥刺馬新貽事。

刺馬詳情 编辑

  馬新貽,字谷山,山東荷澤人,世為天方教,由進士分發安徽即用知縣。

  咸豐間,皖北一帶粵捻交訌,馬以署合肥縣失守革職,帶罪立功,唐中丞委辦廬州各鄉團練。一日,與捻戰而敗,被擒,擒之者即張文祥也。文祥本有反正意,優禮馬,且引其同類曹二虎、石錦標與馬深相結納,四人結為兄弟。與馬約,縱之歸,請求大府招降其眾。

  馬歸為中丞言,允之,張、曹、石三人遂皆投誠。大府乃檄馬選降眾設山字二營,令馬統之,張、曹、石皆為營哨官矣。

  至同治四年,喬勤恪撫皖時,馬已瀳升至安徽布政,駐省城,兼營務處。抵任後,山字營遣散,張、曹、石皆隨之藩司任,各得差委,甚相得也。無何,曹二虎眷屬至,遂居藩置內。

  時張已微窺馬意漸薄,大有不屑同群之意,勸曹勿接眷,曹不聽。曹妻既居署中,不能不謁見馬夫人。馬見曹妻,豔之,竟誘與通。又以曹在家,不能暢所欲為,遂使曹頻出短差,皆優美。久之,醜聲四播。

  文祥知之以告,曹不信。繼聞人言嘖嘖,乃大怒,欲殺妻。文祥止之曰:「殺奸須雙,若止殺妻,須抵償,不如因而贈之,以全交情。」曹首肯,乘間言於馬。馬大怒,謂污蔑大僚,痛加申斥。曹出語張,張曰:「禍不遠矣,不如遠引為是。」曹不能決。

  忽一日,馬檄曹赴壽春鎮署請領軍火。時壽春鎮總兵為徐鷷,字心泉,懷寧人也。喬勤恪大營駐壽州南關外,徐為總營務處。曹得檄甚喜,欣然就道。文祥謂錦標曰:「曹某此去,途中恐有不測,我與若須送之。」蓋防其中途被刺也。於是三人同行。

  至壽州,無他變。石笑之,謂張多疑,張亦爽然若失。及投文鎮轅謁見,忽中軍官持令箭下,喝綁通匪賊曹二虎。曹大驚,方欲致辯,徐總兵亦戎裝出。曹大聲呼冤,徐曰:「馬大人委爾動身後,即有人告爾通捻,欲以軍火接濟捻匪,已有文來,令即以軍法從事,無多言。」遂引至市曹斬之。

  張跌足大慟,謂石曰:「此仇必報,我與爾須任之。」石沉吟。張又曰:「爾非朋友,我一人任之可也。」曹既死,張、石收其屍藁葬訖,遂分道去,不知何往。

  至九年,李慶翱為山西臬司,統水陸各軍防河,駐軍河津縣。石錦標為李之先鋒官,已保至參將矣。一日,委石稽查沿河水師各營,凡十一營營官公宴石於河上,忽有大令至,調石回,謂有江督關文逮石至兩江對案云云。蓋張文祥之難作矣。

  時馬新貽方督兩江,督署尚未重建,借首府署駐節。署旁有箭道,每月課將弁於此。馬被刺之日,正在閱課,甫下座,忽有一遞呈呼冤者,文祥乘此突出刺之,入馬左脅,刀未拔出,傷口亦無血。方喧嚷間,馬回首見張曰:「是爾耶!」復回顧左右曰:「不要難為他。」遂倒地,舁回臥室遂死。

  張既刺馬,矗立不少動。時眾兵方執呼冤者拷訊,文祥大呼曰:「毋冤他人,刺馬者我也。我願已遂,我決不逃。」於是司道府縣聞風皆至,藩司梅啟照命發交上元縣收禁。時道府為孫雲錦,上元縣令張開祁、江寧令蕭某即於上元署中同訊。餘等皆在屏後竊聽。文祥上堂,原原本本如數家珍。兩令相對眙咢,莫敢錄供通詳。

  次日,商於梅啟照,梅曰:「不便直敘。須令改供浙江海盜,挾仇報復。」張不肯。其後種種酷刑,皆逼令改供,非無供也。張又云:「自曹被殺後,我暗中隨馬數年,以精鋼製匕首二,用毒藥淬之,每夜人靜,疊牛皮四五層以刃貫之,初不能入,二年,五層牛皮一刃而洞穿矣,蓋防其冬日著重裘也。馬為浙撫時,曾一遇於城隍山,護從甚眾,不能下手,至今乃遂志耳。」

  梅言於護督,以海盜入告。護督者,將軍魁玉也。奏入,朝命鄭敦謹為查辦大臣。鄭未來之先,朝命漕督張之萬就近查辦,張不敢問,託故回任,乃改命鄭也。相傳張奉命後,自淮來寧,一日,舟泊瓜州,欲登岸如廁,以小隊二百持械圍護之,時人傳為笑談。鄭至江寧,張之供仍如在上元時,一字不改。鄭無如何,乃徇眾官之請,以海盜挾仇定案。

  司官有顏姓者,於讞定後棄官而歸,鄭亦引疾去。其年為同治九年庚午鄉試之年,馬死之日在七月下旬,正上下江學使者錄遺極忙時也。次日,上江學使殷兆鏞考貢監場,題為《若刺褐夫》,諸生嘩然,相率請示如何領題。殷沉吟曰:「不用領題,不用領題。」又次日補考,題為《傷人乎》,蓋皆謔而虐矣。

  馬死後數日,署中一妾自縊,並未棺斂,密埋於後園中,即曹妻也。時上海戲園編出《刺馬傳》全本,皖撫英翰聞之,亟函請上海道涂宗瀛出示禁止,並為馬請祠請諡,鋪張馬之功幾與曾、胡埒,裕庚手筆也。英與馬同官安徽,有休戚相關之誼云。厥後喬勤恪有七律詠其事,末二句云:「群公章奏分明在,不及歌場獨寫真。」

  案既定,決張文祥於金陵之小營,馬四親自監斬。馬四者,新貽之弟,浙江候補知縣也。定製一刀一鉤,命劊子以鉤鉤肉而碎割之,自辰至未始割畢,剖腹挖心而致祭焉。文祥始終未一呼號也。子一,閹割發黑龍江為奴。石錦標亦革職遣戍。案既結,馬四後至浙江,為眾指摘,上官亦不禮之,鬱鬱死。新貽既葬數年,河決荷澤,墓為水所沖塌。無子。天之報施固不爽耶。

妻控夫強姦 编辑

  潘文勤公長刑部時,有婦人訴其夫強姦者。文勤曰:「是必有姦夫教之,欲以法死其夫也。」蓋清律載,夫與婦為非法交者,兩相情願以和姦論,若婦不肯而夫用強,則照強姦論。然有律而無案。誠以閨闈之中,事屬曖味,孰知之而孰發之哉。故文勤一見即知有唆使之人,嚴鞠,果然,遂並唆者而治罪焉。

  此吳江范瑞軒比部為予言,潘文勤門生也。

  因憶道光中葉,桐城方寶慶掌刑部秋審處,有告室女與表弟通姦者,驗之處女也,然形跡實可疑。堂上將釋之矣,方命承審官曰:「可驗其後庭。」驗之,非完璧,乃以非法淫定姦夫罪,而判女折贖罰鍰。合署稱神明焉。女歸,自縊死,男聞亦自盡於獄。

  蓋此女極愛其表弟,而幼已字人,表弟亦訂婚,不得偕婚媾,遂於無可聯合之中,而相愛焉。又不忍以破甑貽夫羞,此亦可謂發乎情止乎禮義矣。若我為刑官,即明知而故昧可也,何必逞此精明而傷人命哉!

  方後授福建漳州知府,以墨敗,三子皆流落以死,無後,妻於咸豐季年亦餓死。人以為谿刻之報。光稷甫侍御云。

科場舞弊 编辑

  咸豐戊午科順天鄉試大獄,伏法者正考官大學士柏葰、同考溥安、士子平齡等,又場外傳遞之程某,而遣戍革職者不知凡幾。原參御史孟傳金,初固不料如是之嚴懲也。

  蓋自道光以來,凡士子來京應試,遇同鄉京官之考差者,必向之索關節,謂之條子。不必一定為利,亦有為收門生計者,亦有博延攬人才名者。若不向之索條子,則其人必見怪,以為此士瞧不起我,因而存芥蒂者有之。故熱中之士,亦樂得乞條子也。此風已久,昌言無忌,恬不為怪。及戊午事起,而此風遂絕。

  事後,執政諸大老皆覺殺人太多,追咎孟御史多事,遂摭他事發回原衙門。自是科場嚴肅者十年。己未會試,奉待旨加倍嚴搜,片紙隻字皆不敢挾入。光稷甫侍御即此科中式者,為予言。

  至同治改元,慈禧秉政,博寬大之名,凡派搜檢之王大臣請訓時,必諭之曰:「勤慎當差,莫要多事。」即隱示以勿搜也。而士子之懷挾,直可設一絕大書肆矣。

  至同治庚午科,江寧有劉汝霖者,時文高手也,為人代作而中。嗣是每科富貴子弟皆劉之生計矣,劉成進士始已。繼起者為陳光宇,為周鉞,皆江寧槍手之卓卓者,所代中不知凡幾。陳入翰林後,竟因此永不准考差,周後亦分發河南知府。繼陳、周而起者無數矣,直至停科舉之日止。

  蓋江南一闈,行賄於考官者尚無其人,惟代作者實繁有徒。北闈自光緒改元後,此風亦盛,初猶鄉試為之,繼乃會試亦分然為之。戊戌會試,有寶應劉某者以一人而中三進士,且得一會元,執政知之,廷試時會元與劉皆抑至三甲,會元用中書,劉用主事。二人書法皆佳,皆可得翰林者也,當道不敢興大獄,聊示薄懲而已。至湖南主考楊泰亨、陝西主考周錫恩、浙江主考費念慈大張旗鼓出賣舉人,更卑卑不足道矣。

  此科場氣運之所以終,而國之所以亡也。

書楊乃武獄 编辑

  浙之上虞縣有土娼葛畢氏者,葛品蓮之妻也,豔名噪一時。縣令劉某之子昵焉,邑諸生楊乃武亦昵焉。楊固虎而冠者,邑人皆畏之,劉之子更嫉之。

  楊欲娶葛為妾,葛曰:「俟爾今科中式則從爾。」榜發,楊果雋,謂葛曰:「今可如願矣。」葛曰:「前言戲之耳,吾有夫在,不能自主也。」楊曰:「是何傷?」正言間,劉子至,聞楊語,返身去。楊聞有人來,亦去。

  次日而葛夫中毒死矣,報官請驗,縣令遣典史攜忤作往,草草驗訖。聞楊有納妾語,即逮楊,訊不承。令怒,詳革舉人,刑訊終不服。遂繫楊、葛於獄,延至四年之久。每更一官,楊必具辯狀,皆不直楊,然又無左證,而劉令子又死福星輪船之難,浙之大吏將以楊定讞抵罪,而坐葛以謀死親夫矣。

  會有某國公使在總署宣言:「貴國刑獄,不過如楊乃武案含糊了結耳。」恭親王聞之,立命提全案至京,發刑部嚴訊。原審之劉令、葛品蓮之屍棺,皆提至京。及開棺檢驗,見屍有白鬚,且以絲棉包裹,兩手指甲皆修潔,既不類窶人子,又非少年,又無毒斃痕跡。訊劉,劉亦無從置對,蓋始終未見屍也。於是劉遣戍,楊、葛皆釋放,案遂結。

  此案到京之日,刑部署中觀者如堵牆,幾無插足地。陸確齋比部,江西司司員也,亦往觀。據云葛氏肥白,頗有風致云。葛出後,削髮為尼。楊則不知所之。

  或云當劉子聞楊語時,即潛以毒置葛品蓮茶甌中,品蓮飲之致死;或又曰劉子常攜毒,備覬便毒楊者,未知孰是。要之劉子之死於海,似有天道。楊雖非佳士,此案似非所為。又聞楊每於供詞畫押時,以「屈打成招」四字編為花押書之。吾以為楊必有隱匿,冥冥中特借此以懲之耳。

死生有命 编辑

  光緒元年,上海招商局以福星輪船載海運糧米赴津,附舟者江浙海運委員三十餘人,又搭客數十人。

  行至黑水洋,遇大霧,適迎面一船來,未及避,被撞而沉。時當半夜,全船之人皆已寢,遂及於難。

  委員中有一滿人者,將自蘇起程時,夢有人持一文牘示之,大書「水府」二字於牘面,云有公事相邀會議。醒即言於人,以為不祥,將改由陸行,聞者嗤之。其人亦以為夢境無足憑,遂至滬附福星而死。此滿人予尚至其家為人致賻金焉,今忘其名矣。中國鬼神之說甚不可解。

  又有一林姓者,亦海運委員也,動身之日,已薄暮矣,一犬橫臥於大門外,林未之見,誤踹犬身,傾跌傷足,不能行,改期焉,竟免於難,莫謂此中無天道焉。

海王村人物 编辑

  今京師之琉璃廠乃前明官窯製琉璃瓦之地,基址尚存。在元為海王村。清初尚不繁盛,至乾隆間始成市肆。凡骨董、書籍、字畫、碑帖、南紙各肆,皆麇集於是,幾無他物焉。上至公卿,下至士子,莫不以此地為雅游而消遣歲月。加以每逢鄉會試放榜之前一日,又於此賣紅錄,應試者欲先睹為快,倍形擁擠。至每年正月初六起至十六日止,謂之開廠甸,合九城之地攤皆聚於廠之隙地,而東頭之火神廟,則珍寶、書畫、骨董陳列如山阜,王公、貴人、命婦、嬌娃車馬闐塞無插足地,十日乃止。此廠肆主人所以皆工應對、講酬酢,甚者讀書考據,以便與名人往還者不知凡幾,不似外省肆傭之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也。

  予出入京師幾三十年,廠肆之人幾無不識予者,以予所知有數人焉。

  有若琴師張春圃者,其志節高尚,已紀於前矣。

  有若劉振卿者,山西太平縣人,傭於德寶齋骨董肆,晝則應酬交易,夜則手一編專攻金石之學,嘗著《化度寺碑圖考》,洋洋數千言,幾使翁北平無從置喙,皆信而有徵,非武斷也。

  德寶齋主人李誠甫,亦山西太平人。肆始於咸豐季年,僅千金資本耳,李乃受友人之託而設者。其規矩之嚴肅,出納之不苟,三十年如一日,今則其肆已逾十萬金矣。誠甫能鑒別古彝器甚精,潘文勤、王文敏所蓄,大半皆出其手。誠甫卒,其猶子德宣繼之,亦如誠甫在日,猶蒸蒸日上也。

  有若李雲從者,直隸故城人。幼習碑賈,長益肆力於考據。當光緒初年,各衙門派員恭送玉牒至盛京,盛伯兮侍郎、王蓮生祭酒、端陶齋尚書,皆在其中。一日,夜宿某站,盛與王縱談碑版,端詢之,王奮然曰:「爾但知挾優飲酒耳,何足語此。」端拍案曰:「三年後再見!」及歸,遂訪廠肆之精於碑版者,得李雲從,朝夕討論,購宋明拓本無數,又購碑碣亦無數。其第一次所購,即郛休碑也,以五百金得之,羅列滿庭院,果不三年而遂負精鑒之名矣。雲從為潘文勤所賞識,有所售輒如數以償,故雲從得以揮霍十餘年,終以貧死。

  至書肆主人於目錄之學,尤終身習之者也。光緒初,寶森堂之李雨亭,善成堂之饒某,其後又有李蘭甫、談篤生諸人,言及各朝書板、書式、著者、刻者,歷歷如數家珍,士大夫萬不能及焉。

  又有袁回子者,江寧人。亦精於鑒別碑帖,某拓本多字,某拓本少字,背誦如流。

  有若古泉劉者,父子皆以售古泉為業,其考據泉之種類,有出乎各家著錄之外者,惜文理不通,不能著述為可恨耳。

  至博古齋主人祝某,鑑賞為咸、同間第一,人皆推重之。炳半聾時為予言。予生也晚,不及見此人矣。

  及新學盛行,廠肆多雜售石印鉛板諸書、科學儀器之屬,而好古之士,日見寥寥。此種商業與此種人物,皆將成廣陵散矣。

  世運升降盛衰之故,不其然哉,不其然哉!予深惜闤闠中有如是之人,而無人傳之也,因拉雜書之。

程堡殉難 编辑

  丹徒吳封翁啟,軍機章京臺朗、監察御史臺壽之父也。咸豐戊、己間,由京攜家僑居蘇州,翁時年七十餘,形貌魁梧,白鬚渥丹,性復伉爽,能飲健談,座客常滿。

  日者有客自京來,翁觴之。客程姓,名堡,字鎮伯。先世亦丹徒人,惟堡官京師已三世矣。時以京曹截取道員發浙江,道出蘇州。年五十餘,無子女,僅攜老妻與一僕而已。居翁家數日,終日求寶刀名馬,翁笑之。程曰:「今粵寇未靖,浙與賊鄰,豈必無戰事?吾今往當請纓自效,與長槍大戟相周旋,不願以毛錐子露頭角也。」

  迨至浙,未三月,賊襲杭,陷之。會提督張玉良援師至,即克復,前後僅三日也。而堡死矣。

  先是,賊之來也,為徽寧之敗賊,僅三千餘人。堡所居去賊尚遠,聞賊入,大怒,髮衝冠,髯奮張,揮刀出門,擊殺數十百人,賊麇集交刃之,遂殞,妻亦自縊。其僕於賊去後,殮其夫婦,而至蘇述其狀於翁。翁大哭,設位祭之,且歸葬其櫬於祖籍焉。

  嗟乎!堡一候補官耳,無守土之責,何必死?即不出殺賊,亦無人責以不義者,更何必死?而堡也則深以未酬其志,必欲殺賊以死,死忠義也。杭城既復,未聞當事有褒恤之者,是豈遺忘之耶?抑以死之無名,而不措意耶?

  予嘗聞先君子言之甚詳,故特表而出之。


勝保事類記 编辑

  勝保,字克齋,滿州鑲藍旗人,以乙榜任國子監助教,轉翰林,開坊洊至侍郎,尚書銜太子少保而終。其居官事跡,載在國史,不必記。記其由皖豫入陝瑣事,皆聞之先君子者。先君子以咸豐十一年冬入勝保潁州戎幕,相從至河南至陝西,至同治二年春逮問而止。前後十六月中,所見甚夥,頗足記也。

  豫有邢家寨者,附捻逆者也。寨主邢萬鈞,曾擄勝保弟恩保而污辱之。至是恩保為翼長,潁州圍解,乘勝攻克邢家寨,捕邢萬鈞並捕其妻妾子女,恩保令兵士於白晝污而斬之。又製一刀,銘曰「斬邢萬鈞之刀」,用以磔之而泄忿焉。及勝獲罪,恩亦遣戍黑龍江,久之無以為生,遂入馬賊黨,為將軍銘安捕斬之。

  有張龍者,宿州人,亦捻首也。其妻曰劉三姑娘,美而勇,嘗披紅錦袍,插雙雉尾,乘駿馬舞雙刀,人莫敢敵。張龍有外寵,劉銜之次骨。勝知之,使人誘劉以為義女,劉感勝,遂刺殺龍以眾降。勝又慮人之多言也,以劉配部將某。勝敗,劉復暗結苗沛霖圖舉事,為蒙城知縣尹春霖所殺,並其夫斬之。

  苗沛霖者,鳳陽諸生,性陰鷙慓悍,有兵略。以團練保衛功,洊至布政使銜四川川北道巴圖魯,又暗通粵寇洪秀全,封為秦王。夜郎自大,目無餘子,獨服膺勝保,執弟子禮甚恭。

  偽英王陳玉成自安慶為曾忠襄所敗,全軍皆沒,窮無所歸,走鳳陽投苗。苗匿而不見,使其姪天慶縛獻於勝。時勝駐軍於河陝之交,得陳大喜,剋日親訊,盛設軍衛。陳立而不跪,大笑曰:「爾乃我手中敗將,尚腼然高坐以訊我乎!」因歷舉與勝交綏事。勝大慚,命囚之,鋪張入奏,冀行獻俘大典以矜其功。批答反斥其妄,並命就地正法。大失所望,遂切齒於曾氏矣。

  陳之囚也,有精舍三椽,陳設皆備,環以木柵,兵守之。先君子與馮魯川、裕朗西皆往見。貌極秀美,長不逾中人,二目下皆有黑點,此「四眼狗」之稱所由來也。吐屬極風雅,熟讀歷代兵史,侃侃而談,旁若無人。裕舉賊中悍將以繩之,則曰:「皆非將才,惟馮雲山、石達開差可耳。我死,我朝不振矣。」無一語及私。迨伏誅,所上供詞皆裕手筆,非真也。陳妻絕美,勝納之,寵專房,隨軍次焉。

  勝性豪侈,聲色狗馬皆酷嗜。生平慕年羹堯之為人,故收局亦如之。

  勝每食必方丈,每肴必二器,食之甘,則曰以此賜文案某,蓋仿上方賜食之體也。然惟文案得與,他不得焉。一日者,先君子報謁某於他所,忽奉勝召,遂亟歸。勝曰:「大帥之文案,猶皇上之軍機,至尊貴至機密,不得與他員相往來者,爾何報謁之有?」

  勝豪於飲,每食必傳文案一人侍宴。初,先君子與馮、裕皆常侍宴者,繼以先君子不能飲,遂命馮、裕以為常。一日,軍次同州境,忽謂文案諸員曰:「今午食韭黃甚佳,晚飧時與諸君共嘗之。」及就坐,詢韭黃,則棄其餘於臨潼矣。大怒,立斬庖人於席前,期明早必得。諸庖人大駭,飛馬往回二百餘里,取以進,其泰侈如此。

  馮魯川,山西進士,由刑部郎簡放廬州知府,出京赴任,道由河南,勝奏留軍中司章奏。馮,端人也,高尚澹泊,不趨時習。一日,與勝言論不翕,決然捨去,恐面辭不得,留書別之。勝閱書大驚,亟命材官齎狐裘一襲、白金二百,飛騎追馮還,戒之曰:「如馮不歸,殺爾無赦。」並手書致馮,略曰:「計此書達左右時,公度韓侯嶺矣,此即『雪擁藍關馬不前』,昔退之咨嗟太息之地也。公於軍事雖非所長,然品望學問當代所重,所以拳拳於公者,以公之品學足以表率群倫也。」云云。馮得書即返,勝大慰。先君子私詢於馮曰:「公何以去而復返?」馮曰:「勝雖跋扈恣睢,然能重斯文,言亦出於至誠,可感也。」

  勝之章奏往往自屬草,動輒曰「先皇帝曾獎臣以忠勇性成赤心報國」,蓋指咸豐間與英人戰八里橋事也;又曰「古語有云,閫以外將軍治之,非朝廷所能遙制」;又曰「漢周亞夫壁細柳時,軍中但聞將軍令,不聞天子詔」。此三語時時用之。意以為太后婦人,同治幼稚,恐其牽掣耳。而不知致死之由,即伏於此矣。

  至西安日,入行臺,甫下輿,而冠上珊瑚珠忽不見,遍覓不得,識者已知為不祥矣。及事敗年餘,有人於地肆上以錢四百購得之,可詫也。

  入陝後,各省督撫交章劾勝,有劾其貪財好色者,有劾其按兵不動者,有劾其軍中降眾雜出、漫無紀律者,惟河南巡撫嚴樹森一疏最刻毒,略曰:「回捻癬疥之患,粵寇亦不過肢體之患,惟勝保為腹心大患。觀其平日奏章,不臣之心已可概見。至其冒功侵餉、漁色害民,猶其餘事。」云云。相傳為桐城方宗誠手筆。是以慈禧震怒,立下逮問之旨,而獄成矣。

  初,勝之至陝也,軍機處有密書至,屬其日內切勿上言觸怒,因廷議將以陝撫、甘督二者擇一簡任,俾專力於西北軍事。勝得書示文案諸員曰:「姑妄聽之。」逾數日無耗,又曰:「是或有變,不得不上言利害以要之。」眾勸稍緩不聽,乃自屬稿,略曰:「凡治軍非本省大吏則呼應不靈,即如官文、胡林翼、曾國藩、左宗棠等,皆以本省大吏治本省兵事,故事半而功倍。臣以客官辦西北軍務,協餉仰給於各省,又不能按數以濟,兵力不敷,又無從召募,以致事事竭蹷,難奏厥功。若欲使臣專顧西北,則非得一實缺封疆,不足集事。」

  奏上,大受申飭,至謂該大臣跋扈情形,已可概見,不匝月而逮問矣。

  勝之為欽差大臣也,與河、陝兩省巡撫皆硃筆札文,文案諸員嘗諫之,勝曰:「爾輩何知,欽差大臣者即昔之大將軍也。大將軍與督撫例用札,不以品級論也。」

  在陝日,有駐防副都統高福者,出言頂撞,勝大怒呼杖,高福曰:「等二品耳,何得杖我?」勝曰:「我欽差大臣也,以軍法且可斬,何止杖!」立命杖二百逐之出。後之劾疏,高福亦其一也。又有德楞額者,初幫辦陝西軍務,亦副都統也。勝至劾去,降參領,俾統一軍壁黃河岸,德亦銜之。

  逮問之旨密交多隆阿自齎,即代勝為欽差大臣者。至之日,勝方置酒高會,賓客滿座。有諜者報曰:「灞橋南忽增營壘三十餘座,不知誰何。」蓋橋之北為回逆所據也。須臾又報曰:「來者聞為將軍多隆阿也。」勝綽髯沉吟曰:「豈朝廷命多來受節制乎?若然,則不待營壘成即當入城進謁矣。姑飲酒,且聽之。」有登城見望者,而連營十餘里,刁斗森嚴,燈火相屬,寂無人聲。歸而相謂曰:「事不妙矣。」有潛行整裝待發者。

  甫黎明,忽報多將軍至。將軍下馬,昂然入中門,手舉黃封,高呼曰:「勝保接旨。」勝失色,即設香案跪聽宣讀。讀畢,並問曰:「勝保遵旨否?」勝對曰:「遵旨。」多即命取關防至,驗畢,交一弁捧之。謂從官曰:「奉旨查抄,除文武僚屬外,皆發封記簿。」勝再三懇,多曰:「與爾八駝行李,其餘皆簿錄之。」當即摘去珊瑚頂孔雀翎,易素服待罪,遣兵百人守之。凡文武員弁兵卒役夫,皆遵旨投多軍矣。所不去者,幕中四人耳,一先君子,一馮魯川,一裕朗西,一丁友笙也。魯川尚作諧語曰:「諸君不觀降者乎?明日皆將傲我矣。」

  勝於此驕容盡斂,淒然無色。平日庖人四十八人,僅存其二。紅旗小隊二百,並旗械皆不見,材官之便捷者皆亡去,所存者老僕三人,圉人二,皆勝官翰林時舊役也。是晚,即聞炮聲隆隆,徹夜不息。

  次日黎明,人報灞橋克復,回壘皆掃平矣。即勝四十餘日所不能攻克者也。逾數日,文案舊員楊某,頭銜一新,欣欣然謂先君子曰:「克復灞橋保案,已得知府銜直隸州矣。公等不入多軍,真愚也。」一笑置之。

  不數日,勝就道,例以鐵索纏輿槓,示鎖拿意。甫至河,德楞額截其輜重侍妾而去,勝訴於多,始返其輜重,而留其侍妾,謂人曰:「此陳玉成賊婦也,不得隨行。」勝亦無如何。

  四人者,送至山西蒲州府,灑淚而別,勝猶人贈百金為舟車資也。於是四人遂分道矣,馮魯川往安徽赴任,裕朗西往江北寶應省親,丁友笙往河南,先君子由清江至泰州,攜予返上海。魯川,名志沂,山西代州人。朗西,名庚,漢軍正白旗人,原姓徐,父聯翰庭,曾為江蘇縣令。友笙,名憲錚,懷寧人,後不知所終。

  勝至京,繫刑部獄,奉旨嚴訊,猶桀驁不馴,訊其河南姦淫案,答曰:「有之。河內李棠階、商城周祖培兩家婦人無老幼皆淫之。」周大怒,其後賜帛之命,皆周成之也。

  是時周值樞府,李掌刑部,死之日,周監刑。勝曰:「勝保臨刑呼冤,乞代奏。」周曰:「聖意難回。」遂死之。勝有印章二,一曰「我戰則克」,一曰「十五入泮宮,二十入詞林,三十為大將」,皆生平得意事也。

  當庚申年,文宗北狩,洋兵入京,和議成,議建總理衙門以治外交事。大宴各國洋使於禮部堂上,英使巴夏理首座。酒酣,勝笑謂巴曰:「今日和議已成,誓約已定,然兩軍究未分勝負也。今將與君會獵於郊外,勝負無與國事,第請與君之士戲耳,可乎?」巴大恐,乞恭親王和解之。勝大笑曰:「彼懼我矣。」蓋是時勝奉命總統各省援兵,位諸將帥上,當時援師至者十三萬,故巴恐也。

  八里橋之戰,勝一生最得意事也。洋兵麇集,僧忠親王戰不利,大沽失守,近逼北塘。八里橋者,距北通州八里。洋兵欺我無人,長驅而入,至橋,勝扼之,炮彈破馬腹,頷受微傷,易馬與戰,卒敗洋兵。厥後和議易成,未受大累,未始非勝一戰之力也。當時勝裹創入見,故文宗獎之曰:「忠勇性成,赤心報國。」豈知此二語即長其傲,速其死哉。

  當洋兵之焚圓明園也,珠玉珍寶皆掠去,獨書畫古玩棄而不顧。有土寇二百餘,掠所餘而遁。至中途,遇勝,聚而殲旃,盡得其所有。

  簿錄京宅時,並其第皆賜兆公焉。兆公者,慈禧姊子,於穆宗為中表行也。同治季年,兆公之母死,居喪不哀,慈禧大怒,命盡室所有為皇老老焚之。皇老老者,即其姊之俗稱也,焚三日夜始竟。焚之時,命護軍統領率千人監視之,於是勝所得與歷年御賜物皆蕩然矣。聞勝所得者,有項墨林進呈之物數百種,他稱是亦書畫之浩劫哉。此事炳半聾見之,為予言。

  勝一子海某為藍翎侍衛,以事遭斥,同治壬、癸間,飄泊至皖,英果敏憐之,為集資納同知,分安徽。英去,亦不知所終。

  予隨侍先君子在皖南時,有揚州人馮繼昌者,曾在勝軍為文案小吏,後為皖北牧令,謂:「一日奉使至宿州,見旅舍有執泛掃役者,貌酷類勝,面亦半青色,密訪之,知其母少時曾一度侍勝寢。」蓋過境時,地方官所進之土妓也,而貴種淪為下賤矣。

  故世之疵勝者,皆謂勝有應得之罪。惟曾文正有言:「勝克齋有克復保衛之功,無失地喪師之過,雖有私罪而無死罪。」人皆服其公允云。

  考勝所部惟雷正綰一軍二千人為官兵,其餘則苗沛霖萬人,宋景詩八百人,長槍會也,又山東大刀會千人,合之不滿五萬千人。苗軍之餓,沛霖自稱報效者;雷軍則就餉於陝者;其餘則或有或無,不能按時按數也。即如先君子在戎幕時,文牘所載皆號稱月二百金,實則月僅得六七千金耳。蓋各路協餉皆積欠,間有來者,必先盡勝揮霍,揮霍所餘,乃歸軍用耳。

  一日者,方至同州,雷軍後至,猝遇賊伏,未及備,遂大敗,死傷枕藉。雷正綰痛哭入,求發恤賞,勝無以應。須臾負傷者累累舁至轅門下,徹夜呻吟,無過而問者。先君子謂人曰:「實令人慘不忍睹也。」

  嗚呼!勝治軍如此,自奉又如此,焉得不敗?

  就逮之次日,苗沛霖率所部返皖北而叛。宋景詩驟馬挺槍而來,哭拜於勝前曰:「沐恩不能終事公矣,世事尚有公道哉!」擲冠帶於階下,率八百人呼嘯而去,一渡河即大掠,後為宋慶所滅。大刀會亦返山東作亂。故曾國荃劾勝疏云:「勝保軍營,降眾雜出。」誠哉是言,未之誣也。

  予嘗論勝之為人,瑕瑜互見,然瑕多而瑜少,是殆不學無術之故哉!然固一世之雄也。

冤鬼索命 编辑

  苗沛霖之叛歸皖北也,皖豫之交響應者,大小一千六百餘寨,其中勝兵者不下四十萬人。有勸苗勾結張宗儒、任柱等大股捻逆直撲京津者,而苗逆必欲得蒙城為根據地,圍攻月餘不下,蓋縣令尹某深得民心,竭力守禦也。會僧忠親王援師至,內外夾擊,苗大敗潰。沛霖乘肩輿夜遁,有步卒二尾之曠野,殺苗割其首,將以獻王。

  至中途,遇王萬青率兵巡緝至,驗其首信,遂受其降,匿二卒於營,至夜殺之,而以苗首級赴王師報功。王大喜,立賞萬金,翌日即專折奏保提督黃馬褂、輕車都尉世職。

  萬青家清淮,既思富且貴矣,不可不誇耀鄉里,遂乞假,以巨舟載金而歸。

  將至家,忽瞪目變色,趨至鷁首,若與人撐拒狀,大呼曰:「莫捉!莫捉!我即去即去。我不合殺爾冒爾功,我知罪矣。」言畢噴血而死。其從者知其事,言於人,謂實二卒索命也。

  異哉!豈中國真有鬼神哉?豈鬼真能為厲哉?西醫曰:「肝經熱血妄行,則生平惡跡皆現象。」是說也,然乎?否乎?然予必主為厲之說,可以警世人之為惡者。

裕庚出身始末 编辑

  裕庚,字朗西,本姓徐,為漢軍正白旗人。父聯某,字翰庭,道、咸間任江蘇縣令,君子人也。庚貌岐嶷,幼而聰穎,讀書十行並下,過目成誦。有譽庚於其父者,聯曰:「是兒聰穎自恃,不受範圍,愈貴顯愈不能保令名,吾料其必墮家聲,非福也。」太息而罷。

  庚年十二即入國子監肄業。時勝保為滿助教,亟愛之,遂由官學生入泮。十四食餼,十六選優貢。累應鄉舉不第,遂就職州同,從勝保軍,甫逾弱冠耳。下筆千言,倚馬可待,縱橫跌宕有奇氣。凡奏報軍事,極鋪張揚厲之致,令閱者動目,故所至倒屣。

  勝敗後,裕回江北省親,旋丁父艱。會馮魯川已由廬州知府權盧鳳道,隨巡撫喬勤恪駐壽州。馮與喬同年同鄉,又京師舊好,言聽計從。裕得馮汲引,入喬戎幕,司章奏,喬甚倚重之。

  同治五年,喬調撫陝西,裕亦相從,已洊升知府矣。喬乞休,英果敏撫皖,又入英幕,而權勢愈盛。

  甲戌歲杪,果敏擢廣督,裕以道員留廣東,事無大小,一決於裕,英惟畫諾而已。粵有二督之稱,其信任如此。

  闈姓捐事起,英入奏,謂歲可益百萬,不待命下,即佈告舉行。巡撫張兆棟、將軍長善、都統果勒敏交章劾之,英、裕皆革職,未半年也。

  英舉家返京,裕亦隨之。光緒三年,起英為烏魯木齊都統,期年卒於任。裕侘傺無聊。有言於李文忠者,謂裕才可用,遂至津,文忠眾人遇之。適劉銘傳授臺灣巡撫,延裕往,得開復知府,發湖北。時鄂督為張文襄,一見驚為奇才,歷畀沙市、漢口釐稅事,皆鄂省美任也。

  復得道員,以明保送部,轉內閣侍讀學士。奉使法國,六年歸,升三品卿,而雙目瞽矣,以至於死。

  裕妻前死,遺一子曰奎齡。妻婢鳳兒者,赤腳婢也,裕悅之,寵專房。繼又納京師妓,不容於鳳兒,服毒死。及罷官入都,邂逅一洋妓,實洋父華母所生也。

  洋妓者,家上海,有所歡入京,追蹤覓之不得,乃遇裕,納之。鳳兒不忿,而洋妓陰狠,能以術使裕絕鳳兒且凌虐之。鳳兒不堪其虐,亦自經。於是洋妓以為莫予毒也已,與裕約,不得再納妾,不得再有外遇,氣日張,權日重,玩裕於股掌之上,而服從終身焉。

  久之立為繼室,逼奎齡夫婦母之。奎齡不從,逃之蕪湖,匿縣令鄒雋之署中。雋之即清末外務部尚書鄒嘉來之父也。無何病死,鄒為之殮。

  奎齡妻為覺羅續慶女,締姻時,續方為潁州守。續無子,僅一女,甚鍾愛,嫁後,續夫婦相繼亡。及奎齡逃,洋妓遂褫其婦之衣飾,斥為爨婢,婦不從,鞭之。裕偶緩頰,則誣以新臺之恥。久之,裕亦與之俱化,而朝夕鞭撻矣。裕之鄰為英教士居,常聞呼號之慘,得其情,甚怒,將與理論經,始稍稍斂其鋒,然續女亦傷重死矣。

  當洋妓之奔裕也,攜一子,小字羊哥,即上海所歡之種也。繼又為裕生一子二女,裕更視為天上人矣。洋妓固有才,凡英、法語言文字及外國音樂技藝皆能之。

  二女既長,亦工語言文字之學,嘗夤緣入宮為通譯,西國命婦之覲慈禧者,皆二女為傳言,以故勢傾中外。會有外國女畫師者,慈禧命其繪油像甚肖,將酬以資。畫師以其為太后也,不索值。而二女竟中飽八萬金。未幾為慈禧所聞,逐之出宮,乃之津之滬,廣交遊,開跳舞會,泰西之巨商皆與往來。

  二子名勛齡、馨齡,皆入資為道員,馨分湖北,勛分江南,皆為端忠敏所擯,不知所往。及裕庚死,洋妓率其二女流寓上海有年,今不知所終,或曰隨洋人至歐洲矣。

  語云:「知子莫若父。」觀裕庚之結局,而聯翰庭之言驗矣。

劉傳楨出身始末 编辑

  皖撫喬勤恪公駐軍壽州時,上元宗湘文太守源瀚薦一人來,曰劉傳楨。宗之未仕浙也,曾從事江北糧臺,勤恪時為兩淮運使,管糧臺事,駐泰州,倚宗為左右手。劉之來即委內署文案,劉不能文,不稱職,以宗薦故耳。

  劉時年二十餘,美豐儀,衣幍蘊藉,風流自賞。馮魯川嘲之云「顧影翩翩劉太守」,即指傳楨也。劉雖年少,已知府用直隸州矣。既入幕,見裕庚為喬所重,深相結納,師事之,率妻子與裕同居,裕亦不吝教誨,年餘,居然能為公牘文字,即書法亦酷似,其小有才如此。繼知先君子與馮魯川皆裕舊侶,亦過從甚密,厚貌深情,人皆不以為忤。

  考其官之由來,則得之豫勝營。豫勝營者,李世忠歸誠後所統之軍,皆降眾也。劉入營後不一年,由白丁而至四品官孔雀翎。或曰李豔其貌,將以官為餌而龍陽之。劉微窺其意不善,遂託故而逃,投勤恪也。

  迨勤恪入陝,繼之者為英果敏,劉大見信用,管捐輸釐金諸要職,亦三品銜記名道矣。

  同治庚、辛間,揚州捐輸分局亦劉所轄也,故時來揚,藉稽核公事為名為治游計。一日者遇李世忠於青樓,劉莊客對之,李笑曰:「爾勿作態,爾忘在營時為我提虎子邪?」劉大恨次骨,從此不敢與李相見。

  在揚州以八百金購一小家女,年華碧玉,楚楚動人。畏人多言,不敢以捐局為金屋,攜至炮艇中設陽臺焉。於是鬢影衣香掩映於長槍大戟間矣。

  劉時駐蕪湖管皖南釐政,歲必數遊揚州以為常。無何,英果敏丁外艱。滿大員例持服百日即視事,惟果敏父沒於京,須奔喪回旗守制,遂陳請半歲假。當是時,議所以護撫印者。故事,惟布政合格。時布政為張兆棟,按察為裕祿,兆棟孤介不與諸人洽,而裕祿則與劉傳楨、裕庚皆結為兄弟,情好甚密,劉乃與裕庚謀,慫慂果敏奏請裕祿護撫印。既捨布政而取按察,則疏中於張不能無微詞,兆棟深銜之,粵東惡感,蓋根於此矣。假滿,英回皖,張亦擢廣撫去,裕祿則坐升布政。

  同治甲戌冬,果敏擢粵督,裕祿又坐升皖撫。傳楨、裕庚皆為果敏所奏調。裕庚隨果敏先行,傳楨有未了事,約後期。不意次年五月,因擅開闈姓捐,英、裕皆劾革矣。於是傳楨仍留皖,信用如故。繼而權安廬鳳潁等道,駸駸乎將膺簡命而大用焉。

  數年,裕祿擢鄂督,傳楨自以為皖中老吏,新撫必倚重,忽為御史所糾,奉旨命江督查辦。勘云:「劉傳楨有奔走肆應之才,無監守臨民之器。」降通判,賦閒年餘,夤緣李文忠,得管淮軍支應,駐金陵,於是舊院笙歌,秦淮風月,朝朝暮暮,老死於是間焉。

  李世忠之罷官閒居也,以演劇博簺為樂,蓄優伶數十人,往來於長江商埠博纏頭資。又於安慶居宅設博局為囊家,賭甚豪,勝負常巨萬,貴游子弟趨之若鶩。有吳通判弟某者,與博徒齟齬,為眾毆辱,傷其臂,數日死,吳固不敢與李敵,又不甘隱忍,姑控於巡撫取進止。

  裕祿受其詞,意不決。傳楨進曰:「李世忠怙惡不悛,屢奉亞懲之旨,猶不知斂跡,今又以賭博釀人命,當據實上陳,勿迴護。」裕即命傳楨屬草。奏上,奉旨就地正法,以除後患,遂斬世忠於中軍參將署前。劉之疏稿蓋引用曾文正受降時語,有云:「該逆雖已投城,其心叵測。嗣後各督撫當隨時察看,如果有不安分之處,一面奏聞,一面即行正法。」李之死,即死此數語也。不然,以優柔無識之裕祿,安敢死李世忠哉!非劉之銜恨,又誰憶二十年前之曾疏而引之哉!謂李之死,死於劉也可,死於文正也亦可。李世忠初名兆壽,亦賊中偽王也。投誠後改今名。

  劉傳楨,字文楠,江南上元人,家世微賤,至傳楨始以斜封貴。子二,長名家怡,捐納湖北知州,為瑞澂劾罷。次某,夤緣入泮,發放時,以衣冠不整為學使者戒飭。傳楨死,家居蘇州,今式微矣。

  二十年優孟衣冠,居然富貴,槐柯一夢,不堪回首當年。吾猶為傳楨幸也。

  傳楨有母弟曰傳林,幼失教,長傲飾非,好昵群小,偽為神經病,以抵觸正人。傳楨有客曰姚伯平者,桐城惜抱翁後也,好作諧語。傳林妻醜,見婦人有微姿者輒羨之,於是修容飾貌,冀有所媚。伯平戲謂曰:「爾欲為紅樓之寶玉乎?」傳林聞,初亦不覺,繼忽怒曰:「寶玉曾盜王熙鳳,豈隱刺我盜嫂耶!吾必撲殺此獠。」紛呶竟日,闔局如沸,終使伯平謝過而後已。此在蕪湖事也。

  傳楨自以得官不正,必欲傳林博一第以光門閭,然傳林亦小有才,詩詞駢體皆可觀,獨八股不能就範。忽於光緒己卯捷南榜,人皆異之。後以通判官廣東,遇麻瘋女,幾死。補廣州通判,通省第一缺也。補十年始得蒞任,一年即被劾歸,然宦囊累巨萬矣。後不知所終。

雁門馮先生紀略 编辑

  馮志沂,字述仲,亦字魯川,山西代州人。中道光乙未舉人,丙申進士,分邢曹。篤行好學,手不釋卷,於刑律尤有心得。主秋審十餘年,以京察一等授安徽廬州知府。生平於財帛不苟取,聲色無所好。古文私淑惜抱,以上元梅伯言為師,以仁和邵位西、洪洞董研樵、平定張石洲、滿州慶伯蒼為友,皆當時攻經學、肆力於詩古文詞者。

  及出都,為勝保奏留軍中司奏牘。勝之治軍也,所至無壁矣,兵士皆散處民間,從官皆購良馬留不虞,蓋賊蹤飈忽無定,一聞警,則騎而馳耳。公獨無馬,一帷車,老騾駕之;一牛車,載行李書笥而已。嘗謂人曰:「吾不善騎,設有警,墮馬而死,不如死賊之為愈也。」

  與人交,無城府,性情相契,則肝膽共之。豪於飲,善詼諧。備兵廬鳳時,隨巡撫駐壽州,署中不攜眷屬,惟以座客常滿樽酒不空為樂。喬勤恪重其資望,凡捐輸營務報銷皆命公總之,此在他人歲入且巨萬,公但稽核公事而已,羨餘皆涓滴歸庫。人曰:「公則清矣,其於後任何?」公曰:「吾不能預為後任作馬牛也。」

  同治乙丑夏,雉河告警,捻逆已渡渦,將逼壽州,大軍戒嚴,勤恪督師移駐南關外。剌史施照,良吏也,有應變才,檄鄉兵運糧入城,為守禦計,詣公請登陴聽號令,公曰:「吾於軍事未嘗學問,姑從君往,遠眺八公山色可也。一切佈置君主之,勿以我為上官而奉命也。」

  於是,攜良醞一巨甕,墨汁一盂,紙筆稱是,書若干卷。人曰:「登城守禦武事耳,焉用是為?」公曰:「我不嫻軍旅事,終日據城樓何所事,不如仍以讀書作字消遣也。」人曰:「賊至奈何?」公曰:「賊果至即不飲酒、不讀書、不作字,又奈何!既為守土官,城亡與亡耳,我決不學晏端書守揚州,矢遁也。」言罷大笑。

  既而大雨數晝夜,城不沒者三,渡舟抵雉堞上下。賊無舟不得至,又不能持久,遂退。公曰:「此所謂一水賢於十萬師也。」

  有鹽城人孫某者,以鄉團功得縣丞,發安徽,挾吳清惠書投勤恪,留之軍中供奔走。孫自謂工詩,聞公有文名,挾一卷就正。予時居公署,受業於公。是日,見公面客,捧一巨冊,作驚駭狀,大異之。客去,公手一冊至曰:「諸公盍觀奇文乎?」及揭視,皆轟堂,公亦忍俊不禁。蓋其詩有「札飭軍功加六品,借印申詳記宿州」等句,如此甚夥。公曰:「彼欲我題,何以落筆?」既而曰:「有之矣。」遂書曰:「讀大著五體投地,佩服之至,反覆吟誦,不覺毛骨之中,悚出一然。」眾又大笑。其風趣如此。

  一日,會食時,有勸之迎夫人者,公曰:「內子來,諸公皆將走避矣。」眾問故,公曰:「內子身長一丈,腰大十圍,拳如巨缽,赤髮黑面,聲若驢鳴,那得不怕?」眾大笑。蓋公娶郝氏,同里武世家也,父武進士,兄武狀元,夫人亦有赳赳之風。公通籍後,獨居京師,無姬侍,與夫人不相聞問者三十年矣。聞之公老僕云,蓋奇悍也。

  公事上接下,無諂無驕,人皆樂與相近,僚屬進見無拘束。遇文士則尤加禮。合肥徐毅甫、王謙齋皆博雅士也,二人至,必設酒食,酒酣,必爭論不休。一日者,謙齋誤引《西洲曲》「單衫杏子紅」為「黃」,又引上句為「海水搖空碧」,公大笑曰:「此二句不連屬,『紅』不應作『黃』,罰無算爵。」勤恪嘗羨曰:「公齋中乃常有文酒之宴,我則軍書旁午,俗不可耐矣。」

  項城袁文誠過臨淮,遣人以卷子索勤恪題詠,乃明季李湘君桃花扇真跡也。扇作聚頭式,但餘枝梗而已,血點桃花,久已澌滅,僅餘鉤廊。後幅長二丈餘,歷順治至同治八朝名人題詠迨遍。勤恪命公詠之,公曰:「言為前人所盡。」但署觀款以歸之。予時年尚幼,寶物在前不知玩覽,可惜也。侯與袁世為婚姻,故此卷藏袁氏,今不知存否?

  公有客陳少塘者,故人楊見山所薦,斗筲也,能以小忠小信動人。公委司度支,大肆侵蝕,公知之。或勸公逐陳,公曰:「見山端人,且不得意,吾不忍拂見山耳,且吾酒皆陳所掌,但能不竊吾酒足矣,財何足論?」公嘗曰:「吾生平無他長,惟司文柄掌刑條或稱職,乃終身不得衡文,誠恨恨。」又權皖臬,平反冤獄無數,有頌其積陰功者,公笑曰:「吾無子,留陰功與誰?或天不靳吾年,俾吾多飲可耳。」

  同治丙寅,授皖南道。丁卯四月,以酒病卒,年五十七。身後惟餘俸錢數百金,藏書數十笥而已。曾文正為之理其喪焉。後之為皖南道者,無不滿載而歸也。

  公清廉出天性,非矯飾者比,尤恨錙銖必較之輩,以為精刻非國家之福。誠哉名言!

  公官京曹時,頗嗜碑版書畫,及分巡廬鳳,則絕口不談。一日,有屬吏以宋拓某碑獻者,匣以文梓,裹以古錦,公亟命還之。先君子曰:「何不一啟視?」公曰:「一見則不能還矣。此著名之物,不啟視,尚可以贗本自解,若果真而精者,我又安忍不受乎?受則為彼用矣。不見可欲,其心不亂,故不如不見為妙。」卒不受。

  公衣履樸質,除古書佳帖外,無值錢物。予時初學書,公顧而善之,教以用筆與臨摹之法,謂他日必成名家。迄今將五十年,言猶在耳,惜公不得見矣。公手書黃庭小楷一冊贈予,甚精妙,予居公署二年,得公書最多也。

  公雖膺甲榜官司道,而用非所學,常鬱鬱不得志,讀其詩,可知其大概矣。

  公貌清冷,長不滿五尺,口能容拳,酒酣輒引以為笑。每飯必飲,每飲必健談。公嘗曰:「吾幼失怙恃,不逮事親,君門萬里,不敢仰望,終鮮兄弟,夫婦失歡。平生所樂,惟友朋之聚耳。」有問公何以無子者,公曰:「吾十七歲時,坐書齋手淫,適一貓驟撲吾肩,一驚而縮,終身不癒。此不孝之罪,百身莫贖也。」

  公著有《微尚齋詩》五卷,文一卷,皆已梓行,公牘若干卷未刻。身後書籍字畫衣物,皆為其族子馮焯號笠尉者將去。

  予自有知識以來,所見文人學士達官貴人商賈負版之徒,其中才能傑出,性情伉爽者,頗不乏人,而揮金如土、不屑較錙銖者亦有之,惟口不言錢,不義不取,出納不吝,五十年來僅見公一人而已。豈不難哉!

  同治間,有與公同姓名者,由大挑補安徽天長知縣。學使景其濬以供張不豐,齮齕之。馮以地瘠民貧對。景大怒。景門生路玉階,河南人,安徽已革知縣也,與馮故有隙,又從而媒孽之。馮已受債累,又不堪其辱,投淮河死。有三言絕命詩云:「吾遭毀,驚嚇死。路玉階,傷天理。七尺軀,亡淮水。」事後英果敏為景極力彌縫,馮冤終不得白。

  公言晏端書矢遁事,乃晏為團練大臣時,守揚州,賊氛已逼,晏在城上思遁,忽曰:「吾內逼須如廁。」眾曰:「城隅即可。」晏曰:「吾非所習用者不適意。」匆匆下城出門去,不知所往。至今傳為笑談。

道學貪詐 编辑

  曾文正之東征也,以大學士兩江總督治軍於安慶,開幕府攬人才,封疆將帥出其門者甚夥,一時稱盛。有所謂「三聖七賢」者,則皆口孔孟、貌程朱,隱然以道學自命者。

  池州進士楊長年者,亦道學派也,著《不動心說》上文正,文正閱竟,置幕府案頭。時中江李鴻裔亦在幕中,李為文正門人。楊說有「置之二八佳人之側,鴻爐大鼎之旁,此心皆可不動」云,蓋有矜其詣力也。李閱竟大笑,即援筆批曰:「二八佳人側,鴻爐大鼎旁。此心皆不動,只要見中堂。」

  至夜分,文正忽憶楊說,將裁答,命取至,閱李批,即問李曰:「爾知所謂名教乎?」李大懼,不敢答,惶恐見於面。文正曰:「爾毋然。爾須知我所謂名教者,彼以此為名,我即以此為教,奚抉其隱也。」人始知文正以道學箝若輩耳,非不知假道學者。

  於是有桐城方某者,亦儼然附庸於曾門聖賢中矣。方某聞為植之先生東樹之族弟。先生得古文真傳,品亦高潔,與城中桂林望非一族。方某竊先生未刻之稿,游揚於公卿間,坐是享大名。初客吳竹如方伯所,有逾牆窺室女事。方伯善遣之,不暴其罪也。嗣是橐筆為諸侯客者十餘年。相傳客豫撫時,嚴樹森劾勝保一疏即出其手。及文正至皖,為所賞,延之幕府,執弟子禮焉,故與李文忠稱同門也。及文忠督畿輔,方某以知縣分直隸,補冀州屬之棗強知縣。

  予累年奔走京師,與海王村書賈習。書賈多冀州人,能道方某德政甚詳晰。

  有富室某獲賊送方某,乞嚴懲,方某曰:「爾失物乎?」曰:「幸未失,甫聞穴壁聲即擒之矣。」方某曰:「彼亦人子也,迫飢寒,始為此。本縣不德,不能以教化感吾民,吾甚慚。人非木石,未有不能感化者。爾姑將此人去,善待之,曉以大義,養其廉恥,飲食之,教誨之,為本縣代勞也可,慎毋以為賊也苛虐之。本縣將五日或十日一驗其感格否。」富室不得已,將賊去。賊聞方某語,至富室家,頓以賓客自居,稍不稱意,即曰:「官命爾何敢違?」富室無如何,又不敢縱之去,懼其驗也,乃輾轉賄以重金,始不問。從此無敢以竊物告者。

  邑有少孀,無子女,有遺產千金,叔覬覦之,逼其嫁,不從,乃訟其不貞。方某逮孀至,謂之曰:「吾觀爾非不貞者,爾叔誠荒謬。然吾為爾計,日與惡叔居,亦防不勝防,設生他變,將奈何?」婦叩頭求保護。方某曰:「爾年少又無子女,按律應再醮。」婦曰:「醮則產為叔有矣。」方曰:「不然,產為爾所應有,叔不得奪也。」婦叩頭謝曰:「感公曉諭,願醮矣。」方稱善者再,回顧曰:「命縫工來。」指婦謂曰:「以此婦為爾妻,如何?」縫工睨婦微有姿,婦視縫工年相等,皆首肯。方曰:「佳哉!本縣為爾作冰上人。」即令當堂成禮,攜婦去。命隸卒至婦家,盡取所有至署中。明日縫工叩頭謝,並言及婦產,方曰:「爾得人矣,猶冀得財耶?何不知足乃爾。此金應入公家矣。」斥之退。縫工不敢言,婦亦懊喪而已。

  一日,有省員至,方宴之,命行沽,乃薄劣無酒氣。方曰:「是沽者盜飲益以水耳。」沽者曰:「此間酒無不益以水者,非關盜飲也。」立簽提酒家來,責之曰:「凡人行事當以誠,誠即不欺之謂。爾以水為酒,欺人甚矣,且以冷水飲人豈不病?是乃以詐取財也,律宜重懲。」命將所蓄酒盡入官。酒家叩頭無算,願受罰。方曰:「罰爾若干為書院膏火,免爾罪。」乃已。

  縣月有集,來者麇聚。方於是日以少許酒食款鄉之耆老於堂上,畢,出所著語錄若干冊遍給之,且曰:「此本縣心得之學,足裨教化,所值無多,爾曹可將去。按都圖散之,大有益於人心風俗也。」耆老以為贈也,稱謝而去。翌日檄諸里長等按戶收刊資,每冊若干,又獲金無算。

  族弟雅南自故鄉來省兄,意有所白而未言。方一見,作大喜狀曰:「弟來甚善,我薄俸所得惟書數十笥耳,將齎歸以遺子孫,無可託者,弟來甚善,其為我護此以歸可乎?」

  越日,集空篋數十於堂上,命僕隸具索綯以待。方躬自內室取書出,皆函以木,或以布,往來蹀躞數十百次。堂上下侍者皆見之,有憐其勞欲代之者,方呵之曰:「止。昔陶侃朝暮運百甓以習勞也,我書視甓輕矣,亦藉此習勞耳,何用爾為?」裝既竟,乃以繩嚴束之,即置之廓廡間,非特僕隸等不知中之所藏,即其弟亦茫然也。

  至夜分,方妻密語雅南曰:「爾途中須加意,是中有白金萬也。」雅南大詫曰:「吾所見書耳,非金也。」妻曰:「不然,金即入書中,函穴書入二大錠百兩也。」雅南大駭,恐途中有變,不欲行。妻曰:「爾仍偽不知可也,苟有失,罪不在爾。我之所以詔爾者,俾途中少加意耳。」事乃泄。

  故事,帝謁陵,直隸總督治馳道成,須親驗。是日,百官皆鵠立道旁,候文忠至。方亦列班中。文忠一見即握手道故,同步馳道上。文忠好詼諧,忽謂方曰:「爾官棗強有年矣,攫得金錢幾何?」方肅然對曰:「不敢欺,節衣縮食,已積俸金千,將寄歸,尚未有託也。」文忠曰:「可將來,我為爾齎去,我日有急足往來鄉里也。」方稱謝,即摸索靴中,以銀券進。文忠曰:「爾勿以贗鼎欺我,致我累也。」言罷大笑。道旁觀者數萬人,皆指曰:「冠珊瑚者,中堂也,冠銅者,方大令也。」皆嘖嘖驚為異焉。

  久之,以循良第一薦,例須入覲。去官之日,鄉民數萬聚城下,具糞穢以待,將辱之,為新令吳傳紱所聞,急以敝輿舁方由他道遁,始免。方懼入都為言官持其短長,乞病歸。置良田數百頃,起第宅於安慶城中,又設巨肆於通衢以權子母。三十年前之寒素,一變而為富豪矣。迨方死,子孫猶坐享至今日也。

  予既聞書賈語,詢之曰:「何邑人甘受其虐,竟無上訴者?」賈曰:「彼與中堂有舊,訟亦不得直,且無巨室與朝貴通,何敢也?」相與太息而罷。

  棗強者,直隸第一美任也,有「銀南宮、金棗強」之謠。他人令此,歲可餘四萬金。方與文忠昵,既無餽遺之繁,又善掊克之術,更以道學蒙其面,所入當倍之,蒞棗五年,不下四十萬金矣。

  方仍布衣蔬食敝車羸馬以為常。軍興以來,縣令皆有升階或四品或五品,無以素金為冠頂者。方則始終七品服也。

  昔文正幕府人才輩出,軍旅吏治外,別為二派,一名士派,如獨山莫友芝郘亭、武昌張裕钊廉卿、中江李鴻裔梅生輩,皆風流儒雅以詩文名者;一道學派,如徽州何慎修子永、程鴻誥伯旉,六安涂宗瀛朗軒,望江倪文蔚豹岑,桐城甘紹盤愚亭及方某輩。然何管蘇州釐政三十年,弊絕風清,死無餘財,鴻誥以校官終,不求仕進,皆卓卓可風者。

  若涂者以大挑知縣受文正知,奏簡江寧知府,不數年而蘇松道,而江藩,而豫撫,而鄂督,解組歸田,百萬之富矣。又為子納道員,分江蘇。宣統改元,以侍妾盜其黃金忿而歸。倪以編修授荊州守,荊故鄂之美任,亦洊至豫撫,兼河督,富亦百萬,有巨宅在江寧城中,亦為子納道員,分江蘇。子不才,受鴉片毒,不能事上,上官亦以其富家子置之。有黃金置篋中,子常枕之,不知中有金也。一日者為僕挾之去,不知所往,覓枕不得,始悟中有金焉。涂、倪之相類,選物者有意揶揄之者。甘令江蘇,累權繁劇,沽名之事亦為之,後以推諉命案為沈文肅劾免。一孫病不能為人,竟絕嗣。

  京師諺云:「黃金無假,道學無真。」此之謂歟。


滿員貪鄙 编辑

  穆克登布者,字少若,荊州駐防滿州旗人,前江寧將軍魁玉之第七子。魁玉隨征粵寇有功,洊至專閫,死諡果肅,建專祠於鎮江,富為荊旗冠。湖北鄉試駐防中額二,什之八皆賄得,穆亦其一也。豐姿俊美,長身玉立,見者莫不以為善氣迎人,和藹可親,不知其陰險忌刻也。

  以久經閱歷之歐陽霖,且墮其術中,況其他哉。初以道員至江南,劉忠誠蔑視之。穆與布政瑞璋善,瑞貪墨最著,為穆道地無效。歐之名曾文襄震之,劉忠誠亦器之,穆遂以媚瑞者媚歐,果一言重於九鼎,歐任善後事,不一年調管釐政。歐家揚州,母年九十餘,歐性孝,不欲久虧溫清,乞解釐政而就揚州堤工,堤工遠遜釐政也,並舉穆可當善後事,忠誠皆許之。未幾,穆亦管釐政,而歐巳丁內艱回籍矣。

  穆初以歐薦得露頭角,既見歐所造漸不如己,又加以嚴責其子,恨之,遂浸疏,然猶未肆其傾軋之技也。人有以穆之詞氣語歐者,輒斥之。及服闋回江南,見穆子所為加劣,復言於穆,迫使嚴束之,毋為大吏聞。穆於是大恨。同官或有言其子惡者,穆皆以為歐之播揚,然其時歐固未有職司,無所用其排擠也。

  會有謠傳通州張殿撰謇將條陳穆父子惡跡,屬言官糾之,穆大懼,遂乞退,忠誠許之,思釐政為歐舊任,仍委歐,穆又以為歐之陰謀。交替日,新舊令尹至不相見,歐亦未之覺也。未幾,剛毅來江南,搜括財賦,欲增釐稅。歐為民請命,拂剛意。穆遂密言:「歲可增緡錢三十萬,歐陽霖欲見好於民,而不顧國計,非忠也。」剛於是罷歐而任穆,而宿憾復矣。及剛去,復以民困苦狀白忠誠,以為剛逼之使然,其實萬無可增之理。忠誠本惡剛,頗然穆言,而不知穆之密言於剛也。

  穆之再管釐政也,大肆貪婪,二子尤縱恣。奔走其門者,皆借風月為關說地。譚嗣同時已知府候補,挾貴人書求大勝關釐稅,穆嚴詞拒之。有唐光照者,以五千金賄穆子得之,譚一怒入都,致蹈康梁之禍,慘矣。穆且言於忠誠曰:「唐某以徐中堂書來,不敢不奉教。」徐中堂,徐郙也,穆在京師,曾執贄門下,人皆知之,託言於徐,使人不疑也。其狡如此。

  有祿德者,亦荊州駐防旗人,進士也。家甚寒,以穆故,由部曹改知縣來江南,穆委之芒稻河、立法橋兩稅關,皆江北最優之地,更番六年,同僚莫不羨之。祿歎曰:「我僅清宿逋耳,若計六年所獲,當可贏十萬餘金,皆為鄴生、蜀生擲之花間矣。於取於攜,猶之外府。我與穆本為親故,又受其培植,何敢與較,傷哉!我浪得虛名耳。」祿未至儀徵令之前,在江寧為人言者。

  鄴生文達、蜀生文錦,即穆之二子,皖人陳靜潭孝廉常以孽畜呼之者也。朱寶森、張景祐皆昵於孽畜,凡孽畜冶游之地,如鎮江、如揚州、如金陵,所費皆二人任之,任情揮霍,一擲千金以為常。此歐陽霖所以自恨無知人之明也。

  淮安稅關者,特簡內務府司縣為監督,已二百餘年矣。新政行,為外人所詬病,廷議改歸江督委員監收,比武昌、蕪湖例,部議以淮揚道淮安府按年輪直。穆夤緣總督,請加派監司一員專司之。蓋言道府皆有專責,恐不能兼顧,反滋流弊。奉諭允,即以穆當其任,於是者四年,皆相傳獲三十萬金也。乃起巨第於金陵,購物產土田於沿江繁盛之區,其他銀行鹽運皆有巨資,為江南監司中首富矣。權徐州兵備年餘,豐、碭之鴉片,亦存儲數千斤。革命軍起,金陵光復,穆所存鴉片擲道旁無數也。

  歲丁酉,文錦以捉刀捷京兆,納知府發浙江,不二年,為言官劾罷,永不敘用。至宣統二年,文錦又復職請覲矣。朝廷黜陟無權,親貴苞苴有價,可歎哉!

  穆初司釐政時,有韓某者,庸妄人也,管鏢捐事,上書言:「歲比不登,稅不足額,蒙允移善地感甚。茲上盈餘千金,願充公用」云云。穆批答嘉許之。未幾,又上言:「千金想蒙察收,久不見調,不知何故」云云。皆印文,非私函也。

  第二次書至,時正歐陽霖再任受事之日,霖一見大詫之,觀前書更怒,曰:「安有苞苴橫行,居然形諸公牘者!安有正稅不足,而有盈餘者!」遂揭參革職。穆又謂霖揭其短,更恨之,及霖罷,遂與霖絕。辛亥八月,革命軍起,穆長兄札拉哈哩在鄂全家被劫,僅以身免。穆家江寧,亦率妻孥遁上海,城破之日,家盡毀,第宅為墟。或云父子皆遁日本,不知所終。

滿洲老名士 编辑

  炳成,字集之,五十後號半聾,以左耳重聽也。為清肇祖後,世貴顯。父桂昌,道光初為浙江糧道,擢寧紹臺道。以治戰艦不如期,為欽差賽尚阿所逼,自經死。伯父桂清,以都御史訊獄湖北道卒,諡文清。家雖貴而貧。

  炳成幼好學,無貴介習,尤好金石書畫。童年見桐城吳康甫先生甚敬之。吳時年二十餘,為杭州府知事,炳從其習篆隸、識鐘鼎字、學篆刻。年既冠,遭家難,浙之人士憫桂昌清貧,醵二萬為賻,炳成遂奉母攜妻子還京師。以八旗貴冑浮薄無文采,不願與往還,而獨與漢人士相款洽。初居宣武門故第,極亭臺花木之勝,迨母沒,僅妻與子三人耳,又少僕從,遂貨其居,挾妻子賃居南城外龍樹院之東偏天倪閣。

  炳之返自浙也,菅葬畢,不事生人產,又座客常滿,樽酒不空,有古瓷酒杯三百器,號三百杯齋,不數年,裘敝金盡矣。以蔭為都察院筆帖式,四十年不遷,鬱鬱以終。故事,戶部銀庫司員三年一更替,司庫一缺選各署資深之筆帖式為之,歲可贏千金。其族子某為某部筆帖式,資與炳埒,少數月耳,極力營謀不能得,而炳成適當選。炳不知其猶子之謀也,三年期滿始知之,盡舉所有以與猶子,弗顧也。人以是尤重炳。

  炳狂傲,嘗蔑視上官,以為不足與語。國初故事,設有司屬與堂上論事久,得自挾坐具席地坐而言,此猶未入關時氈幕中舊習,而《會典》既未刪除,亦未聲明。一日者,炳故擇一長言之事,挾坐具懷《會典》以往見都憲,立談良久,忽設坐具坐於地。都憲大詫,將斥之,炳以《會典》進,都憲瞠目以視,而無如何,同僚咸以為玩世不恭也。

  子年十五,晝夜課之讀,舉《十三經》皆背誦如流,猶以為未足,更以《國語》、《國策》、《史記》督責之。子不堪其苦,嘔血死,妻痛子亦殞,炳乃大悔。獨居龍樹院,踽踽涼涼,淒然寡歡,時止於光稷甫先生家。予初至京,即於先生家見之者也。

  繪天倪閣圖冊以悼亡,遍徵題詠。其為人也,一介不取,故舊資以金,皆不受,歲入俸四十條金,不足,則鬻書畫以益之,雖至交如光,亦不受其尺絲寸縷也。

  能飲健談,尤熟於國朝掌故。嘗言《品花寶鑑》小說,出於道光中葉,其時正隨父居杭州任所,著者挾貴人介紹,以稿本遍閱江浙諸大吏,所至以旬為限,獲金無算。其書中人有身見之者。華公子者,崇華岩,父名玉某,兩任戶部銀庫郎中,集資百餘萬,有園林在平則門外。華公子死,貧無以殮。徐子雲者,名錫某,六枝指,其園即在南下窪,名怡園也。田春航者,畢秋帆制府也。侯石翁者,袁子才太史也。史南湘,蔣苕生也。屈道翁,張船山也。孫亮功者,穆揚阿、慈安后之父,嗣徽、嗣元,即其二子四山、五山也。魏聘才者,常州朱宣初,即江浙時文八名家中朱雪塍之父也。蕭靜宣者,或曰江慎修也。梅學士,或曰鐵保也。奚十一者,孫爾淮之子,爾準時為兩廣總督也。潘其觀者,內城內興隆靴肆主人姓蘇也。梅子玉、杜琴言皆無其人,隱寓言二字之義。高品者,名陳森書,即著書之人也。伶人袁寶珠,則仍其姓名,雲南甘太史為之自盡者也。其餘諸伶皆原姓名,未改也。宏濟寺即興勝寺。金粟者,即桂竹蓀,曾權常州知府,遭吏議者也。其餘如王恂、顏仲清,皆隱當時名人,不可縷紀也。

  又言《紅樓夢》一書,實隱國初宮闈事,非明珠納蘭成德之事也。其賅洽如此。

  光緒丁、戊間,京師有歌舞妓厭風塵,欲擇人而事,一日於座上見炳,大悅,以為可偶,遂委身事之,生一子一女。子名增篸,年十三,亦畢《五經》並《爾雅》、《儀禮》皆成誦,為國子監官學生,凡旗生無與匹者,及壯年時,選護軍。

  乙未予出京,遂與炳長別矣。其子自炳沒後,奉母遷居內城,遂不知所終。

  炳好讀書,手不釋卷,凡有心得者輒手錄之,名之曰《我愛鈔》,積十餘年,得巨冊厚二尺許,沒時鬻藏書以殮,此手鈔者未知尚存否也。予時不在京,不能以重價易此,可惜也。

  炳有一可笑事,其妾言於光妾者。炳性僻,不能與人同衾臥,每晚飯時,必使其妾遞戒指,如宮中遞膳牌例,若留侍,則留其戒指,事畢,即遣去,或天癸期則免遞。其可笑如此。光侍御為予言,皆不禁大噱。予戲曰:「此龍子龍孫法乳也。」因附志之。

文章挾制 编辑

  懷寧有楊秉琦者,禮南學士秉璋之九弟也。幼隨兄官京師,從瑞安黃漱蘭學士體芳攻舉業。學士時文名家也,門牆甚眾。同時有廬江人章玕者,字蘊卿,富室子也,以資為戶部郎,亦負笈從黃游,與秉琦有戚誼,叔之,至相得。凡學士所改課作,彼此皆互相留稿,以資揣摩。

  同治庚午科,秉琦恐兄入闈須迴避,乃出京就本省試。是科順天首題為「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全章,黃曾改秉琦課作極佳,章玕攜入闈錄之,得中第十名,刻入闈墨。玕父恐秉琦揚其事,手千金贈之。久之,學士死。

  秉琦屢試不第。其為人乖謬成性,好惡與人殊,妻死無子,遂隻身走金陵就章。

  先是章捷後,同鄉皆訕笑之,龔引生比部竟於宴會時面誚焉。章恐為言官上聞興大獄,遂改道員,分江蘇。其時曾忠襄督兩江,章挾權貴書以往。未幾,遂得管籌防局務,金陵城中道員第一美差也。

  當秉琦之造章也,謂章曰:「我貧而病,又無子,將就養於爾,爾當能奉我以終也。」章唯唯,竊怪之,然不敢慢,辟精室處之,飲食起居,事事維謹,少不遂意,則必呼章面責之,如父之訓子然。章有婢美,秉琦欲之,即遣事焉。

  日者章自上海返,攜廣東藤椅入,甚精美,秉琦見之,命留其半。章曰:「此我購以奉帥者,叔愛之,當別購以進。」秉琦曰:「爾視我不如帥,何也?」章曰:「非帥以一紙與我,安得此美任?」秉琦曰:「我豈無一紙與爾耶!」章無言。如是將十年。

  秉琦死,章為營喪葬焉。僕婢皆尤之曰:「主人徒多此一策耳,而遂受挾制終身,何為哉!」

  有榜下知縣周某者,貴州人,以初抵省謁章,諛之曰:「職未第時,即熟讀觀察闈墨,誠名家也。」章以為誚己,大怒,變色而起,即傳呼送客。周惶懼不解,及出,詢之皖人,始知其故。自是僚屬無敢以文章頌章者。

肅順軼事 编辑

  清咸豐十一年,各國聯軍入京,文宗挾后妃等走熱河,未幾崩。及梓宮還京,那拉后遂斬戶部尚書宗室肅順於菜市。清祖制,凡宗室有罪,皆於宗人府賜自盡,不刑於市。此次不遵祖制者,以叛逆論也。肅既伏法,京師人莫不以為大奸之除,非那拉后不能有此剛斷,頌聲徹上下。嗚呼!豈知肅順有大功於國,實隱成中興之業哉!

  咸豐間,左文襄會試入京,伏闕上書,痛陳時事,多觸忌諱。文宗大怒,革舉人,命順天府五城逮捕治罪。旨未下,肅陰命文襄逸,次晨旨下,而文襄已出國門矣。肅與文襄初未謀面也。曾文正皖南之敗,退守祁門,劾者紛起,廷議將改簡,肅大言曰:「勝敗兵家之常,臨敵易帥,兵法大忌,不如使之帶罪立功可也。」文正遂得一心於兵事,卒平大亂。

  當欽差大臣向榮之沒於軍也,肅力舉張忠武國梁繼其後,文宗將許之。時長洲彭文勤蘊章在樞廷,文宗問彭曰:「爾以為如何?」彭曰:「張國梁究係反賊投誠,其心叵測。」乃簡和春繼向任,而江南軍事大壞。庚申大營潰敗,張忠武陣亡,和亦畏罪自盡,兩江總督何桂清亦逮問伏法。向使從肅言,則張忠武必能支持,待曾軍南下,合圍金陵,決無江浙兩省之糜爛矣。

  肅之才識,非有大過人哉!直至今日,天下無知左、曾二公隱為肅所用者。徙薪曲突,功人無功,千古傷心矣!世之罪肅者,以其盛氣凌人,驕恣不檢,遂並其功而沒之。不知盛氣驕恣,乃親貴之常態,但使有功於國,其他可未減也。

  肅極喜延攬人才,邸中客常滿,皆漢人也。湖口高碧湄大令,會試在京,肅聘為記室,欲以狀頭畀之。庚申高式式,迨殿試,適肅奉命為收卷大臣,慮有優於高者,欲困之,遂下令曰:「下午四時不交者撤卷。」乃未晡,即有交者,視其名,鍾駿聲也,通篇七葉半,無一補綴。肅不覺大慍,即受而置之靴中,既畢事,亦忘之矣。歸邸脫靴,始見之,大駭,即遣騎馳送閱卷處。閱卷大臣以為必肅所注意者,遂以一甲一名進呈御覽,而鍾竟得大魁矣。及遍覓高卷,乃知亦在撤卷中。蓋高作字甚緩,日將沒,猶未畢,遂一例被撤,而肅不知也。及朝考,又以出韻置未等,以知縣發江蘇,補吳縣知縣,有強項聲。

  肅之愛才多此類。如陳孚恩、匡源、焦佑瀛、黃宗漢等,皆肅所舉也。而獨不喜滿人,常謂滿人糊塗不通,不能為國家出力,惟知要錢耳。故其待滿人,不如其待漢人之厚,滿人深惡之。

  及文宗崩,穆宗幼,那拉后名位又卑,肅常藐視之。言者論其有窺竊大位之志,非無因也。肅隨文宗之幸熱河也,常戲坐寶位,謂人曰:「似否?」那拉后甚忌之。

  肅每晨未起,坐帳中,即飲人參汁一杯,有小內侍專司其事。杯為和闐羊脂玉所製,文宗賜也。一日,小內侍誤碎之,大懼欲逃,有老監某教之求陳尚書緩頰。陳尚書即孚恩,與肅最莫逆者也。孚恩授以計而去。小內侍歸,黏以膠,次晨仍貯參汁以進。甫揭帳,即驚呼仆地而擲杯焉,肅怪之。對曰:「適見爺兩鼻孔中有黃氣二,如龍狀,長五六尺,故不覺駭而碎杯也。」因請死。肅曰:「速起,毋妄語,何懼為?」竟不問碎杯事。肅自是隱然以為有天命焉。

  故文宗晏駕,肅命改元為祺祥。穆宗立,始定同治年號。其舉動之躁妄如此。肅之臨刑也,穢語詈那拉后,劊子以刀築其口,齒舌皆糜,猶噴血有詈焉。自是朝中大治肅覺,凡為所賞者,皆禁錮終身,然皆有文武才者也。

  相傳肅之生也,有冤業焉。肅為鄭親王烏爾棍布之孽子,母回女也。

  先是,王下朝,途見一女甚美,命心腹包衣趙姓者往探之,欲購為妾,乃知女幼已字人,家粗給,無與人為妾之理。王大懊喪,必欲致之,多金非所吝。趙請緩圖,王不許,予三月限。趙於是偽為革退者,卜居於女之鄰,與女父締交,時助其緩急,誼若管鮑,女父母皆感之,然於女仍無術以致之也。期已迫,王忽奉旨管步軍統領事,受事三日,有以獲盜解署者。趙大喜,得計,賄盜使言回回為窩主,於是女父與諸盜駢斬於市。趙厚為之斂,且周恤其母女,又使人偽為女父貸券,登門追索,趙又為清償,於是母女感之次骨。趙又陰使惡少時登門調女,又陰使人誣其不貞於婿家。婿乃退婚,而母女益大困,商於趙,趙曰:「何不進女於王,不但母女得所,且可享富貴,計莫此之善也。」乃飾女以進,王大喜,重賞趙。次年即生肅順。未幾,王患頸疽而死,如斬然,俗呼落頭疽也。使劊子縫其項,乃能殮。蓋京師惟劊子擅此技也。可異者,趙亦患頸疽而死,以至於肅順之斬,論者以為有天道焉。吁!異矣。

  保全左、曾及舉張忠武、聘高碧湄、碎玉杯等事皆炳半聾為予言。其父誘買回女事,聞之江寧鄭受之部郎,轉聞之肅邸中者。

楊查孽緣 编辑

  楊鼎來,字小匡,淮安山陽人。才子也,兼精拳勇,能百人敵。幼隨其父蘇州校官任。署鄰查姓者,浙江海鹽巨族,與校官至交,眷屬相往來。有女幼而有才,嘗來署與楊同嬉游,兩小固無猜也。楊能詩,女亦能詩,唱酬無虛日。

  楊固未聘婦,而女則已字吳縣潘祖同矣,雖彼此有情,格於禮法,不能通婚媾。

  祖同父侍郎曾瑩在籍時,楊曾受業門下,及弱冠,娶彭氏,時為京官,楊走京師就婚,遂館於潘氏。時女已出嫁,祖同亦入翰林。咸豐己未,楊中順天副榜,已與女通。至甲子,又中鄉舉。其年祖同因事革職遣戍,兄祖蔭又由侍郎降編修,驟失勢,楊遂無所顧忌。

  然其師曾瑩固在也,以侍郎退休,就養於京。一日,見楊與女唱和詩,語多狎褻,逐楊出。次年,楊會試不第,竟夤夜逾牆入潘宅,負女遁。潘氏聘拳師五人,使於中途殺之。追至楊柳青,見楊與女疊騎而馳,五人皆敗而還,楊遂安然歸故鄉矣。

  於是潘氏父子遍告同鄉故舊,聞者皆惡之。朝臣相戒,如會試得楊卷,即抽換,不使淫凶得志也。

  無何,楊竟於同治戊辰復入京就試,及拆彌封,楊名在第九,已進呈御覽,不能易。遂更相戒於殿試時抑之。楊素工書,師米襄陽,人皆識之,至是楊變作率更體,眾果不察,進呈前十本,楊之卷又在焉。朝考時始抑入三等,猶得用主事,分工部。

  楊自知不容於清議,不復作春明之夢,遂歸,築精室於淮之河下,與女居,日相唱和,享閨房之樂二十餘年,授徒以終。淮之人呼女為湯夫人,蓋合其二夫之姓之半而謔之也。楊自書楹帖榜其門曰:「文章有價,陰騭無憑。」

  女先楊數月死,楊挽以聯云:「前世孽緣今世了,他生未卜此生休。」能於無可著筆之中,曲曲傳出心事,可謂才人之筆。淮之人述女贈楊會試送行詩云:「淮水清清河水渾,安排行李送王孫。明年三月桃花浪,君唱傳臚妾倚門。」風致甚佳,然含蕩意,一望而知非貞婦也。

  嗟乎!人禽之界,一念之間耳。楊具文武才,使其發乎情止乎禮義,則儒林也,名相也,大將也,楊皆優為之;乃一念之差,縱慾敗度,遂入於衣冠禽獸之途,而不可救藥,吾甚為楊惜也。聞女並不美,且面有痘瘢,惟多才耳。

  自楊中會試後,朝中大老主會試者,得淮安卷輒擯之,如是者幾二十年,以為淮之士人皆如楊也。有吉元者,亦山陽名下士,坐是困春明終其身,恨楊次骨。楊為山陽世家,五世皆進士,亦難得也,然至楊斬矣。楊妻彭氏,與所歡查氏各生一子,皆不能繼楊業。聞之泗州祁頌芸云。

神經病能前知 编辑

  揚州謝夢漁侍御,清道光三十年庚戌科一甲三名及第,書法甚劣,二甲且不能望,竟問鼎焉。蓋是年殿試之日,猶在宣宗大行百日內也。士子皆素服入試,於策中照例擡寫處,多未留意。惟謝卷遇擡寫皇上陛下之上,必加「當今」二字,通場所無。諸大臣以為得竅,擬置狀頭,以字太劣,置第三,京師人呼為兩字探花。惜仕途蹭蹬,終於御史而已。

  謝之為人無可議,惟似有神經病,多作可解不可解語,往往能前知。

  嘗一日謁一宗室,其人並非顯者,坐甫定,閽人進言青麟傳到,宗室立命之入,謝意青乃侍郎,且翰林前輩,彼豈能傳之,或另一人耳。及入,則即侍郎而前輩也,惶悚避席。宗室曰:「彼在我處無坐位,爾不必謙。」即回顧青麟,聲色俱厲,大加申斥而去。謝出謂人曰:「我觀青老前輩,將不得其死。」人曰:「青久蒙簡在,即將外任封圻矣。」謝曰:「放出去,更不得其死,不如死於旗主之逼,猶不害人。」眾以謝囈語也,置之。未幾青果得湖北巡撫,以粵逆陷城失守,伏法。謝之言竟驗。

  咸豐壬子科順天鄉試,四月考差,謝不赴,人勸之,謝曰:「我一生無差運,故不考。」至秋,同鄉京官宴士子於會館,甫入坐,空中有鴉飛鳴一聲而去,謝瞿然驚曰:「今科我場只中一人,可惜可惜。」人又以為囈語也。及榜發,果中方鼎銳一人,謝言又驗。

  銀臺儀徵胡隆洵之入都也,並行李而無之,投會館,長班以無行囊不納,使之謁值年者取進止。時值年為陳六舟中丞,胡往謁,陳細詢之,知為諸生,遂留宅中,司筆札,試以時藝,則不佳。陳曰:「既欲應試,非用功不可。」於是督課甚嚴,親為改削。

  一日,謝至,熟視胡,問陳曰:「此何人?」陳曰:「吾鄉應試者,然不能望中也。」示以胡文,謝曰:「此可中矣,在他人固無望,然在胡不必佳也,爾以為必佳文方中乎?」相與拊掌。及謝出,陳謂人曰:「謝老前輩戲言也,不可為後生法。」是年為同治改元壬戌恩科,秋闈,胡報捷矣。胡於是意得志滿,終日應酬奔走,無暇伏案,陳督責之,亦不聽。

  逮癸亥會試,首題為《大畏民志此謂知本》,懷寧楊禮南學士為同考官,已撤堂矣,同考中有孫觀者,與楊同鄉至好,得一佳卷,欲補薦,挽楊為伴。楊不得已,隨手取一落卷,加一遊批陪孫上堂,孰知孫薦被擯,楊薦竟入彀,即胡卷也。

  照例於放榜後,各房考先自磨勘一次,楊勘至胡卷,大駭,惶愧萬狀,隨呼奈何!人問之,閱其中二比起句,皆不覺大笑。蓋出比起句曰:「蓋在夫子。」對比曰:「而在民也。」又無法為之改削,惟不刻入同門錄而已。胡以為我亦送板價與老師,而不刻我文,是輕我也,從此師生無感情焉。胡用主事分吏部,後升至通政司參議而終。謝之言又驗。

  謝居京三十年,宴客之事寥寥焉。將歿之前一月,忽折簡遍邀同年同鄉至好者,大宴於松筠巷,即楊忠愍公祠堂也。眾異之,屆期往,則十餘席珍饈羅列矣。皆請曰:「公今日何事盛設?」謝曰:「我將與諸君永別,不得不痛飲一回以當離筵也。」眾笑曰:「公何以知之?」謝指忠愍神主曰:「此我故人也,昨夜入夢相告,故知我辭世不遠耳。」皆囅然盡歡而散。果不一月而訃至。

  謝歿後,囊橐蕭條,老妻以哭子早喪,侍御有子,於粵寇陷揚州時,乳母攜之逃,遂相失。謝屬纊時,謂所親曰:「他年吾子來京,望諸公善視之。」眾唯唯,然皆知其無子也。及歿年餘,忽有老媼攜童子來京,遍叩同鄉之門,謂是謝子,述避寇年月甚悉,以久不得主人消息,故未來,今聞人言主人在京,不料子來而主人死,並言謝家事甚悉,遂醵金教養之。及長,屢應試不售,就館職,得知縣,歷任順天繁劇,有能聲,宦橐甚豐,以道員卒於京,即謝星庵也。

  吁,異哉!論謝之品學,皆為人所稱許,獨其有先見之明,而故作不倫不類語出之,豈悟道者耶?抑其人果如佛家所云有來歷者耶?予在京,歷聞揚州人云,遂拉雜記之於此。

貴女殺親夫 编辑

  榕興,字吉孫,滿州人,江蘇候補知府也,年三十一。妻為前清兵部尚書鐵良之姪女,年二十九。榕需次蘇州時,納一妾,極寵之,因是不與妻共枕席者五年。

  光緒三十四年春,奉委荷花池釐差,局在北岸瀕江,屬鎮江境,乃攜家居差次。

  有薦司事與榕者曰周鳳魁,無錫人。少年美豐姿,善修飾。五月始至,未浹旬即與榕妻通。榕知之,懾於閫威,不敢言,忿而致疾,宿於外寢。

  榕有一子,妻出也,已六歲,將拜周為假父,擇期六月二十六日設宴稱賀。先期妻謂榕曰:「二十六日將大治具,汝能稍飲一杯否?」榕不答。

  至二十四日,榕覺疾甚,如瘧狀。

  次晨,妻忽造榻慇懃慰問,並勸之食。榕夫婦積不能已五年之久,至是人皆異之。是日慰問至八九次,至黃昏,又手粥一甌,力勸加餐。榕不忍卻,遂啜之。未三更死矣,七竅皆有血,舌紫黑。醫者以銀針探其喉,作黑綠色,皆知其中毒也。走告妻,妻若不經意者,猶手風琴而歌,周坐其旁,稚子倚周膝而嬉。妾聞之,奔至榕寢,撫屍大慟,為之洗滌血污,手自含殮。而二十六開筵拜假父之舉不成矣。

  合局之人大動公憤,誘周至江南岸而痛撻之,並勒其供狀,歷述通姦謀斃始末。

  有高姓者,北人也,性愚直,將執狀控於官,尼之者謂不合法律而止。當道又礙於鐵良,不欲彰貴家之穢,僅遣人送其子與榕櫬回旗,即周鳳魁亦幸逃法網焉。

  噫!大員之妻謀斃親夫,若斃一犬然,誠世界罕見之事也。清律,凡捉奸者,必於奸所雙執之,又必其本夫或其父母始可,即翁與伯叔兄弟皆不得而捉之也。又曰,指奸勿論,以其非親見於奸所也。若外人告奸者有禁,恐其妒奸或誣奸也,此高姓之控所以不合法律也。

名士遇鬼 编辑

  朱銘盤,字曼君,江蘇泰興人。記誦淵雅,文詞典贍。光緒癸巳舉孝廉。瑞安黃漱蘭學士督學江蘇時,拔高才生,肄業南青書院。

  廬江吳武壯長慶聞其名,聘為軍中記室,與今張季直殿撰同掌機要,武壯賓師之,不以屬吏待也。

  會武壯卒,所部有欠餉未放者,朱代領萬金舁至舟,待發矣。蓋朱又為駐旅順淮軍將領張某所聘,亦武壯舊部也。盜偵知之,亦附其所乘之輪舶而行,見其舁銀至家,遂往約他盜夜劫之,不知朱舁至家後,忽轉念不如舁往軍中為妥,盜不知也。至夜,盜十餘人破扉入,覓銀無有,詢朱,朱曰:「此軍餉也,已舁至營矣。」

  一盜將刃之,前隨之盜曰:「不可,我輩與朱某無仇,何必血刃。」遂劫其衣物少許而去。次晨即報張緝之,獲七人,前隨之盜亦在其中,蓋亦武壯革退之兵也。盜直陳不諱,並云:「我輩忌空過,故劫其少許物,計不直百金,無死法也,且我尚有德於爾,爾亦當以德報。」張回顧朱曰:「如何?」朱曰:「爾按軍法辦理可也,何必問。」張不得已,駢斬之。

  未幾,朱妾生子,彌月之期,大開湯餅宴,賓眾雜沓,朱抱子出示眾賓,時朱年已逾四十始得子也。抱而入,甫至廳事後,忽聞朱狂呼曰:「勿傷吾兒!」旋聞兒亦狂啼一聲,戛然而止。眾趨入視,朱僵於地,兩目直視,歷敘殺盜事,又云:「我錯我錯,乞恕我子。」須臾氣絕。更視其子亦死矣。此甲午冬月事。

  予時客煙臺東海關道劉薌林觀察署中,有友人自旅順來言如此,皆以為盜索命云。觀此與王萬青二事,中國豈果有鬼神哉?所以近年西人之講哲學者亦皆主靈魂之說也。

猴怪報怨 编辑

  前清光緒季年,直隸鹽山縣令史某,杭之錢塘人,無錫王壯武公之孫婿也。

  署中庖人楊大者,有童養媳年十五矣,尚未成婚。忽一日,覺有人與同臥,始尚隱約,繼更近昵,詢其何氏,答曰:「我侯氏女銀針也。汝三世前邵姓,為錢塘令。我其時亦士人女,因見惡於賣花媼,彼遂誣予不貞。婿家聞之,遽退婚。父不服,訴之官。官受媼賄,誣予非貞體,予遂自盡。此雍正間事。予死後,閻羅憫予屈死,命轉世為男子,富且貴。予不願,但思報仇。閻君謂:『邵令已墮畜生道。爾恨亦可泄矣,不如轉世為佳也。』乃投生中州貴人家為人。既長,迷失本性,無惡不作,及壯而夭。閻君怒,謂亦當墮畜生道。予大哭,但求復仇,遂轉世為猴女,猴父母皆修煉成道去。予同胞尚有一弟一妹皆能修煉,先予得屍解,惟予以心懷復仇故,道念不及弟妹之堅,遲之數十年,亦得屍解。遍覓仇人,知爾今生為楊氏婦,故來覓爾。然吾母與妹皆常來防守,不令我索爾命,以為冤宜解不宜結也。」

  自是附婦體不去,闔署之人皆昵之,令之女兒輩呼之為銀針姊,幼者姑之。與人接談,恭而有禮。母與妹亦時附婦而言,獨銀針有時作空中笑語聲也。令之諸女有欲見其面者,女曰:「我一猴耳,何足觀?」再三請,女曰:「無已,可於帷後觀予足可也。」則見一足弓鞋窄小如菱,履制亦精美,一足則大如蓮船盈尺,皆哄堂大笑。

  壯武之孫名恕字心如者,藎臣同守之第三子也,時在署,女亦常與款洽,一日恕問女曰:「爾母爾妹則常來,爾弟何不來?」女曰:「但聞其轉世為大貴人,今在湖廣大衙門。亦不知湖廣為何地也。」問姓名,曰:「不知,但知其為湖廣最大之官耳。」忽一日戲謂恕曰:「三舅老爺,我為爾妾何如?」恕笑曰:「我不慣看猴子面目。」女曰:「我能變形也,然亦只能變一小時耳,不能久也。」

  楊大夫婦敬之如神明,稱為仙姑。令有小奚奴謂楊曰:「一猴怪耳,何足畏?爾俟其空中發聲時,循其聲抵於壁,我以棍擊之,可使其現形也。」語未畢,忽自批其頰無數,且自投曰:「爾以後再敢狂言否?」奚奴大懼,跪而哀告乃已。如是者五年而去,並不為婦禍,惟婦體贏瘠耳。女作杭音,聲直而粗,其母妹皆然。此心如為人言,蓋於鹽山署中親見之者。

  據女言,則人云張文襄前身為猴,非虛言矣。文襄之貌似猴,飲食男女之性無不似猴者,亦奇人也。予所紀不載虛渺神怪之跡,惟此乃近年事,且王君兄弟所目擊,言之鑿鑿,當非妄語,故記之,此吳騫《傳信錄》例也。

前世冤鬼 编辑

  葉伯庚,江寧廩生也,頗有文名。

  光緒二十三年丁酉,各省鄉試之年也。其秋,葉忽病,旬日不醒,嘗喃喃自語,作湖北鄉音。人問之,答曰:「我周呂氏鬼魂也,嫁周鳳奎為妾。道光中,周以甲榜為福建閩縣令,因口舌細故,忿而縊於鳳凰山之銀杏樹下,山即在縣署後。周知之,不使斂,致屍飽虎狼。周轉世為葉,今科將中江南第四名舉人,予得請於帝而索命焉。」

  一家大恐,許度脫。鬼曰:「我亦不能遽斃之,緣渠曾辦賑飢事有微勞,上帝亦許貸其死,惟不使之入場耳。」家人環求不已。鬼又曰:「祀我,並使某高僧誦《楞嚴經》千遍,則我去矣。」

  如其言,至八月八日貢院封門,而葉病癒。訪之閩人,果有閩縣令周鳳奎其人者。逾年為光緒二十四年,葉摒擋入閩,訪詢周呂氏事,竟無人知。至鳳凰山,果有銀杏樹,百年外物也,於其地招魂立塚而歸。

  其時余在金陵,葉親為人言。此事甚可怪,葉不致造言以自污也。

鬼捉酷吏 编辑

  時乃風,字萼卿,浙江仁和人,江蘇候補知府也,管閔行鎮釐稅。會幫辦委員倪祖謙家被盜,鳴官捕數人,內有護卡炮艇勇丁焉。艇有哨弁,素與時有隙,時遂誣以坐地分贓,言於撫院巡捕官申保齡,申白巡撫吳元炳,遂駢斬之。

  未幾,申權吳江知縣,甫匝月而病,病中喃喃辯殺盜事,遂死。

  死後數日,時又權松江知府,甫三日,一日送客出廳事,杭聲大言,若對客狀,僕以客去告,則大怒曰:「我正與申大令言,何相混也。」俄頃面目慘變,自投無數而死。此同治戊辰、己巳間事也。

  石埭徐子靜言。

翰林不識字 编辑

  自科舉廢倡言新學,凡留學日本三年畢業歸國者,送部應廷試,或賞翰林,或進士,或舉人,皆出於一榜焉。此從來科名未有之變局也。

  光緒末年,有粵人某廷試得翰林,呼何秋輦中丞為「秋輩」,讀「姦宄」之「宄」為「究」。予初以為言者過甚耳,迨指其人而實之,始知不謬。

  吁!此亦國之妖異也,安得不亡哉!

妖狐為祟 编辑

  同治季年,蕪湖有釐卡委員俞某者,浙人而北籍也。婦為狐所憑,夫入房,輒有物擊之,遂不敢近。

  在蕪湖時,一日清晨,有僕婦入房灑掃,忽見一壯年男子,冠白氈冠,衣灰色繭綢袍,腰繫大綠皮煙荷包,坐主婦牀上。大駭,欲詢,轉眼即不見。俞自北南來,此狐即隨之而至,歷有年所矣。婦日漸枯瘠,遂死。俞亦無子。

  予其時亦在蕪湖,一時喧傳,以為怪事。

方某遇狐仙事 编辑

  道光間方某,皖人,寒士也,入都應鄉試,館某旗員家。書室在花園中,園故空曠,僅一館童作伴而已。

  一日,月下,方仰天長歎曰:「家無儋儲,功名未遂。昨有家信來告匱,奈何?」忽空中有答者曰:「公富貴中人也,何憂貧?公無患家計,我已為公備銀二十兩為家用,明日封寄可也。」方大駭,不敢應,遂歸寢。次晨,見案上封裹宛然。視之,銀也,權之,得二十兩,大喜,遂寄家焉。晚坐月下,望空稱謝。又聞人語曰:「公長者,願與公為世外交,可乎?」方曰:「可。」叩其姓名,曰:「胡某,為大內管庫職司也。」

  是年,方捷順天,胡又為摒擋一切,費不貲,方深感之。次年會試後,遂移居試館,不復館旗員家矣。及聯捷,又助之,且時來與方談論今古,頗淹洽。惟不見形耳,方頗以不得一面為恨。胡曰:「無見面緣也。」方固請,胡曰:「不得已,可於某日午後俟我。」

  屆期,戒閽者:「凡有客來皆辭謝,以為今日可以見我良友矣。」至午後,忽座師傳喚,命即至,方大恨,然座師命不敢違,怏怏行。甫出門,胡即來,投刺而去。至晚方歸,僕曰:「午後有一人白而頎,四品冠服來拜,素不相識也。」方頷之。至夜,胡至,謂之曰:「如何?我固謂無見面緣也。」久之,胡忽語方曰:「我輩交誼可謂厚矣,欲附為婚姻可乎?家有弱妹,貌頗不惡,堪備箕帚。」方曰:「我有婦矣,胡可者?」胡曰:「不妨,我輩世外人,不爭名分,公即妾之可也。」方曰:「容徐議之。」

  次日,方出門後,有一李姓來拜,歸視名刺,不識也。至夜,聞空中有聲,非胡聲也。問為誰,答曰:「即日間奉拜之李某也。某亦狐而仙者,久欲奉教,未敢唐突。今聞胡某欲以妹許公,明知交淺言深,公未必信。然視公之危而不救,實不忍。胡妹雖美,而淫蕩,已蠱死多人矣。公奈何墮其術中,不如設詞拒之為是。」方大驚謝。

  翌日,胡又至,申前說,方絕之,胡詰其故,方曰:「我雖貧,究人類也,豈可與君輩為偶。」胡大怒曰:「相交許久,猶以我為畜類耶?」作恨恨聲而去。

  自是,遂日作祟無虛日,或食物中置糞穢,或衣服無故自焚,或朋友求書之件污以墨水,種種惡作劇,不堪其擾。方恨之而無如何。

  李又至,教之曰:「爾第焚疏於前門關帝廟,彼自懼而不敢祟矣。」方如言。至夜,夢一三十許方面壯夫,鋃鐺被體,戟指向方曰:「爾受李某讒,控我於神。我待爾不薄,計我所毀爾之物,尚不敵贈爾十之一,爾何忍乃爾!爾知李某為何如人,大內庫掌我為正,李為副,李久欲謀我缺,不得隙,今遇爾,亦天也。我不過發配陝西三年耳,三年後公亦須來京考散館矣。黃河岸邊相見可也!」方醒而大懼,請假歸,終身不復入京,此即方朝覲之父也。

  聞朝覲會試後,夢一人,自稱:「胡某,與爾父相善,因爾父信讒,致我得罪充徒三年,今歸仍復舊職。聞爾能繼父志甚喜,然爾命中無進士也,何必跋涉哉!」方夢中大哭,求轉圜。胡曰:「無已,以壽算準折或可。爾具一疏焚於前門關帝廟,我再於冥冥中為爾謀之,惟中後即不永年,勿悔也。」朝覲允之,故殿試後未匝月即死也。

  朝覲為光稷甫侍御姊夫,於方父子事言之甚詳。予至京,主其家,茶餘飯罷,輒以為談資也。此豈中國人迷信之故哉!然而其事甚確,非空中樓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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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野記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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