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清史紀事本末
順治入關
卷六 

  世祖順治元年,即明思宗崇禎十七年也。夏四月,命攝政王多爾袞為奉天大將軍,率師取明山海關外地,並經略中原。先是,是年二月初,明以流寇內逼,用薊遼總督王承吉,議盡,撤關外城守,召寧遠總兵吳三桂統邊兵入衛京師。三桂,徒寧遠兵五十萬眾而西,抵豐潤,聞李自成已陷京師,帝后殉難,不敢前。自成執其父襄,命作書招之,三桂許降。已而,聞其愛妾陳沅被掠於賊,遂大憤,遽易縞素髮哀,聲言為先帝復仇,馳歸山海關,部署軍事。自成遣降將唐通等率兵追之,越滐州而東。三桂回軍擊破其眾,自成親將部眾十餘萬攻山海關,分兵撫寧東北境長城,繞至關外,夾擊之。三桂大懼,急遣使至多爾袞軍前乞師。時多爾袞尚未至寧遠,得三桂書,偕大學士洪承疇等即日進兵,途中復遇三桂趣兵之使,疾馳至沙河,距關僅十里。值三桂哨騎來報,寇已出邊,乃令英王阿濟格、豫王多鐸各將萬騎,由東西水關分道入,而自率大軍繼進。是夜,遇唐通兵,於一片石擊敗之,進簿關門。三桂率騎後突出,謁多爾痛袞,即军中薙髮設誓,請即入關。承疇言:「寇眾東出,京師空虛,宜由西北繞出居庸關,襲據北京,俟寇軍援,然後一戰擒之。」而三桂則謂關門禍急,堅持不可。而多爾袞亦慮流寇當百戰之後,標悍無匹,不可輕敵,因令三桂兵以白布繋肩為號,率之先行以嘗賊,而自率精銳以從。至則自成已列陣關內,自北山橫亙至海。自成初破都城,精銳不遇萬數,所至虛聲脅下,示當經大敵,既飽掠思歸。聞邊兵動,無不寒心。自成知成敗決於一戰,益驅眾,連營並進。三桂悉眾出戰,無不一當百,奮擊、殺寇數千,寇亦賈勇疊進。自成挾明太子及永定二王登高岡,立馬觀戰。寇眾三面圍三桂,三桂兵東西馳突,寇散而復合。及午,風發塵起,兩軍不相辨,阿濟格、多鐸率鐵騎橫躍入陣,所向披靡。俄城開,眾見甲而辨髮者曰滿洲兵矣。自成策馬走,諸寇皆潰散,自相蹂躪,死者甚眾。自成以數千騎急走永平。是日,多爾袞下令,使關內外兵民薙髮,進三桂爵為平西王。 五月,多爾袞入京師。時明太子已至三桂軍中,三桂請護之入京師,即大位。多爾袞不許,檄之西行追賊。三桂乃送太子於明太監高起潛所,都自自成遁去,原任御史曹溶率眾城守,搜餘賊。是月朔日,城中接太子手勅,以初二日入都,為大行皇帝、大行皇后舉行大事,末署義興元年。四月二十六日,至期,忽傳太子已至城外,錦衣衛都指揮使駱養性與侍郎沈維炳等立崇禎帝位哭臨,司禮監王德化等,備法駕迎太子。諸臣望塵,俯伏,入朝陽門,非太子也,眾駭愕前,前騶者麾都人悉去白冠,則多爾袞率滿洲兵入城矣。於是,明文武諸臣,具表勸進。大學士范文程偽為不知也者,語眾曰:「我國皇帝去歲登極矣,何勸進之有?」遂為明帝發喪,令軍民各服喪三日,並諭禮部太常寺以禮改葬,諡帝懷宗端皇帝,后為烈皇后。尋遣官至盛京奏報。 六月,太白見,有白氣自西南至東北。多爾袞與諸王貝勒大臣等定議建都燕京,遣輔國兵屯奔哈等處,表迎帝。 秋七月,多爾袞遣官往房山,訪金朝陵初始,令繪圖進覽。 八月丙辰朔,日食。 九月,金星畫見。帝至京師。 冬十月,帝親詣南郊,祭告天地社稷,頒時憲書,詔中外,盡除明季加派稅餉、廠衛諸弊政。令文臣衣冠暫從明制。時尚未厲行薙髮令也。建堂子於御河橋東,在長安左門外。滿洲舊以設竿祭天,又 總祀社稷諸神於靜室,名曰堂子。 十二月,棄明太子慈烺於市。先是,十月間太子自高起潛所逸出,隨內侍楊玉,投其外祖嘉定伯周奎府中。奎姪鐸,引與長平公主相見,抱頭慟哭。奎飯之,舉家行君臣禮,傍晚哭別而去。數日復至,公主贈一錦袍,戒云:「慎勿再至。」至十九日又至,奎留宿,語之曰:「太子自詭姓劉,為書生,庶可免禍,否即向官府究論。」太子不從,逐之門外,遂以犯夜被擒。刑部勘問其事,訊內侍舊臣常進節,舊司禮王德化,共言此真太子。百姓觀審者數千人,亦同聲呼真太子。及廷訊時,太子言宮中事悉無訛,召故錦衣官李時蔭及嘗侍衛東官者十人證之。十人應聲對曰:「真也。」獨有曾降之晉王求桂言非是,遂下太子及常侍、內監、錦衣十五人於獄。刑部承審官山東司主事錢鳳覽詳訊,以真太子報,命求往詆,鳳覽呵之,乃復廷訊。內閣謝陛、馮銓等執為偽,鳳覽復上書力爭,略謂前太子危地也,向所覬覦而假之。京師商民各具書請釋太子,順天府民人楊博等亦疏請留太子以奉明祀。又有宛平楊時茂者上疏請將茂身剁為泥,骨䂳成粉以贖太子,疏中並言謝陛禽獸無道。多爾袞曰:太子真偽無傷,但晉王明之宗室,謝陛明之大臣,鳳覽之呵晉王,百姓之詈謝陛,皆亂民也,令下獄死。鳳陽民張三忽誓眾救太子,生員楊生、孫生應之,俱擒殺,遂命棄太子及十五人於市。

  二年,春正月,朝鮮來貢,自後歲以為常。 二月,詔民間墳墓,在滿洲圈占地內者,許其子孫歲時祭掃,從給事中向玉軒言也。詔民間房屋撥給旗下者,寬予期限,俟其搬移,始令旗人管業,從言官傅景星請也。 三月,詔直省府州縣學生員,各遣文行兼優者,大學二名,小學一名,送入國子監肆業。聽監臣考課,仍以貢監名色,彙送應試。 夏四月,舉行武會試。 五月,詔修明史,以大學士馮銓、洪承疇、李建泰、范文程、剛林、祁充格等為纂修官。宣府民人劉伯泗,掘地得石匣,內含天書,又石彈內有元帥印,遂自稱天罡星。巡撫馮兆聖捕斬之。 六月,定薙髮之制。限旬日內,有仍存明制者,殺無赦。陝西民人胡守龍聚眾數萬,自稱徐會公,建號清光元年。總督孟喬芳擒斬之。 閏月,命大學士洪承疇招撫江南各省。恭順侯吳惟華、尚書孫之獬、侍郎黃熙允、江禹緒、丁之龍、謝弘儀等招撫廣東、廣西、江西、福建、湖南、雲、貴等省。定群臣王公以下及生員、耆老頂戴品式。河決王家圓。改江南民解漕、白二糧為官,兌官解。 秋七月,詔自今內外章奏俱由通政使司封進。太堂寺典簿王文言:疏請設立江南、長江一帶蘆政,徵收荻蘆常稅。時以江南地方初定,不許。 九月,殺明新昌王。明懷安王來降。諭戶部,河間、滐州、遵化等州府縣,凡無主之地,給與旗人耕種,其前明公、侯、伯、駙馬、皇親、太監地,著照家口給發外,餘給八旗。 冬十月,削原任陝西河西道孔文標識為民。因請免孔氏子孫薙髮也。 十二月,乙卯朔,日食。禁刑部濫牧詞訟,後民間詞訟,在外歸撫按監司,在內歸順天府、大宛二縣,如有冤抑,准赴通政使司,呈請發審送部。如問刑衙門聽斷不公,致使小民受冤者,事發疊治。禁內監朝參及排班。

  三年,春正月,定歲祭陵、廟禮。廣本年會試中,式額數至四百名,房員二十員,後不為例。 三月,譒譯明洪武實訓成,頒示中外。詔本年八月再行鄉試,來年二月再行會試。其未歸附地生員、舉人,不投誠者,准一體應試。 夏五月,嚴隱匿滿洲選人之禁。殺明魯王等十一人。 六月,嚴捕白蓮、大成、混元、無為等教。 秋九月,京師地震,其聲自南而北。冬十月,帝獵於近畿六日,還宮。諭,有為薙髮、衣冠、圈地、逃人、牽連五事具奏者,一概治罪,本不許封進。

  四年,春正月,奪漕運總督王文奎職,下刑部議罪。坐擅免荒田租賦及瀆請前明陵寢祀典也。 三月,命在京三品以上及在外總督、巡撫、總兵等官,各送一子入侍。頒行《大清律》。給江寧、西安駐防旗員圈地。江寧人六十畝至五百八十畝,西安人二百五十畝至二百四十畝。 夏六月,遣戶部副理事官繆尚義等赴廣東雷州、廉州等處採珠。 秋七月,帝獵於邊外。 八月,還京師。禁佛朗西人在濠境澳貿易者,不許入廣東省會。冬十月,吏部奏請以三載考績為定制,報可。 十一月,五鳳樓成。

  五年,春二月,詔許滿漢通婚,並定官民服飾之制,悉依滿裝。 夏五月,己丑朔,日食。 秋七月,天津婦人張氏稱稱明天啟后,謀起事,捕殺之。

  六年,春正月朔,帝避痘,免朝賀。 夏六月,以歲用不足開監生、吏典、承差等捐例,及給內外僧道度牒,准徒杖等罪折贖。 秋七月,江南蘇、揚、淮、鳳各屬州縣衛所及河南磁州、羅山縣大雨雹。傷稼。

  七年,冬十月,辛巳朔,日食。

  八年,春正月,帝始親政,御太和殿受賀,頒詔大赦。以蘇克薩哈、詹岱,伊图、鞏阿岱、鰲拜、巴哈詹、杜爾瑪為議政大臣。 二月,諭戶部,各處圈占民地以備畋獵者,悉數退還原主。 閏月,停給僧道度牒。 三月,命諸王貝勒、貝子等管理各部院事務。派巽親王吏部,承澤親王兵部,端重郡王戶部,敬謹郡王禮部,順承郡王刑部,謙郡王工部,貝勒喀爾楚渾理藩院,貝子吳達海都察院。以連日風霾,命刑部通刑獄。 夏四月,帝幸沙河。 五月,還京師。 冬十月,給事中魏象樞疏諫遊幸報聞。

  九年,春正月朔,帝避痘南苑,免朝賀。 京師地震。 命安郡王岳樂管工部事,貝勒尚喜管理藩院事。 三月,革退會試中式第一名舉人程可則名,並治考官胡統虞等罪。以閣臣范文程奏可則文理荒謬,首篇尤悖,戾經注也。罷諸王貝勒、貝子管理部務。 夏五月,德州大雨雹,大者如瓜。殺三人,沈漕舟一。吏部奏京察,應以帝親政辛卯年為始,六年一次,遇寅申年舉行。從之。 六月,江南旱饑。帝獵於南苑十日,還宮。先是,兵科給事中楊雍建聞駕數出,上疏諫,中有慎起居,謹出入,毋勤於原獸語,帝震怒,宣跪苑庭,面數其罪,令免冠謝。雍建抗聲曰:「臣但知忠愛皇上,無他罪。」帝益怒,色變,往返數數過其前,譙讓不已。諸臣侍直者,皆股栗,雍建不為動。 秋八月,戶部左侍郎王永吉疏言:「現直隸、山東、河南、山西皆報大水,江南、江北、湖廣、浙江皆稱大旱,請停罷遊觀,減撤音樂,董戒臣工,實圖修省。」報聞。 九月,太白星與日爭光,流星入紫微宮。時大學士洪承疇、陳之遴疏言:星變異常,宜𢢩惕。且今年南方苦旱,北方苦澇,歲饑寇警,處處入告。請停止親迎達賴喇嘛。從之。 冬十月,范文程等奏興屯四事:一舉屯宜選舉得人,一開望宜收穫如法,一積貯宜轉運有方,一責成宜賞罰必信。帝是之。 十二月,帝獵於南苑,十日還宮。 殺京師大豪李應試、潘文學等。應試,別名黃膘李三,原係積年重犯,專一豢養劫盜,勾結奸梟,交結官司,役使衙蠹。其住宅分照六部,仿崇文門一應稅務,擅抽課錢,罪案山積。鞠審之日,閣臣𪧟完我、陳之遴、陳名夏等至不敢發言,以其廣通聲氣,恐遭陷害也。文學,應試黨。

  十年,春二月,帝至內院,見少詹事李呈祥條議部院衙門裁去滿官,專一漢人一疏,怒與洪承疇曰:「朕用人不分滿漢,汝等何反生異議?」承疇等不能答,尋革呈祥職,免死流徙盛京。 三月,帝獵於南苑,召漢大臣及諸詞臣賜宴,出院外獵三日,苑中網魚一日。自是歲以二三次為率,不備紀。 夏四月,以元旱,詔求直言,諭內外法司清獄。 五月,殺明福清王嫡子由杞。 六月,定改折各省本色錢糧於一條鞭法。直隸大水,京師海河一帶房舍田禾被淹。 冬十一月,制立限報災法。夏災限六月終,秋災限九月終。先將被災情形馳奏,隨於一月內查覈輕重分數,奏請蠲豁。其逾限一月者,巡撫及道府州縣罰俸,逾限一月外者降級,遲緩已甚者革職,永著為例。殺明泰昌帝第三子由極等二十九人。 十二月,京師地震,有聲。

  十一年,春正月,左都御史趙開心條奏六款,中有奏對宜勤及屏斥畋遊語,帝大怒,著嚴飭行。 二月,賞盛京獵戶李百總衣服鞍馬,以其收養山海關內貧民四百餘口,故嘉之。 三月,絞殺大學士陳名夏。名夏嘗推帽摩首語𪧟完我曰:「留頭髮,復衣冠,天下即太平矣。」完我以聞,命處絞。子掖臣及家屬遣戍。 夏四月,京師地震。停命婦更番入侍例。 六月,陝西地震。河決大王廟。 秋八月,殺明樂安王翊淜。 冬十二月,湖南大火,延燒民房萬六千餘戶。

  十二年,春二月,江南地震。 三月,削給事中季開生職,流徙尚陽堡。因請收回揚州採買女子成命。忤旨。同時,戶部右侍郎趙開心亦以請寬隱匿旗下逃人之禁,降五級調用。 夏六月,賜名紫禁城後山為景山,西華門外臺曰瀛臺。 秋七月,癸未朔,日食,遣廷臣恤刑各省。

  十三年,夏四月,山西陽曲地震。以近者冬雷、發雪、隕石、雨土,連年水旱諸災變,祭告南郊太廟。以三事自責。 六月,荷蘭來貢。山東莒州地震。 秋九月,遣官畿輔𪪟囚。停閣臣議政。

  十四年,春二月,山西雲鎮地震。 三月,詔直省學臣訪求遺書。 夏四月,四咱保寧府、成州、茂州地大震。 五月,癸卯朔,日食。 秋九月,帝御經筳。京師地大震。 冬十月,殺大理評事張我樸、張振鄴、中式舉人田耜等。因本年北闈通關節,為御史任克溥所糾也。

  十五年,春三月,殺內監吳良輔。以交通內外官員作弊、納賄也。 夏四月,降直隸、河南、山東總督張懸錫三級。調用懸錫至順德府,迎義王孫可望,為學士麻勒吉所辱,羞憤自剄,為左右救免。帝以懸錫失大臣體,令降三級調用。後懸錫卒不見容於麻勒吉,仍至縊死。 秋八月,江蘇松江地震。

  十六年,春二月,命於今年秋再行會試。以雲南蕩平故也。 夏四月,申嚴誣告之禁。

  十七年,夏五月,以亢旱,詔求直言。 六月,遣大臣清理刑獄。行封駁之典。從掌翰林院事學士折庫納條奏也。詔嗣後諭旨有未確之處,聽內閣及諫垣各官封駁。 秋八月,貴妃董鄂氏薨。后原姓董氏,名小宛,為明季遺民冒辟疆之姬人。順治二年,沒收入宮,至是卒,追封皇后,諡端敬。

  十八年,春正月,彗星夜見,帝崩,(自帝崩之耗出,有謂彗星之發見,實不祥者。有謂帝實未崩,假彗星之發見而出家於五臺山者。傳聞如是,附紀於此。)太子玄燁嗣立。帝年二十有四,諡曰章,廟號世祖,葬直隸遵化州之豐臺嶺,號孝陵,妃董鄂氏殉,追封貞妃。

編者曰:方端敬皇后之歿也,帝輟朝不視事,自是獨居養心殿中,朝夕悲慟。詔諭群臣,有朕復何心於人世語,遺詔中亦有予心深為痛悼,追念賢淑,喪祭典禮,過從優厚。不能以禮止情,諸事踰濫不經云云。於是相傳帝實未崩,當是因痛后故,遜位出宮,披緇雲遊。五臺山清涼寺實其卓錫處。後聖祖數奏太皇太后、皇太后幸其地,虔禮諸寺,即為謁帝也。貞妃為端敬皇后妹,帝出亡時,惟妃知之,後有言於太后者,妃懼自盡。施氏《行在陽秋》中載:「八旗將士陰謀推戴明永歷帝事,諸將士曰:『此真主也,我等雖有主,今知其安在?不如奉此,以成不世之功。』」又光緒中葉,江右學士文廷式,在京師琉璃廠肆一書擽中,購得順治十三年曆書一冊,蓋有欽天監硃印,審非偽造之本,有知其事者,謂帝出亡後,聖祖嗣位,已頒行康熙元年憲書。而內廷進御,另刊順治十九年之本,與康熙本並行,以彰孝敬。自帝脫緇後始已云。綜以上觀之,其言皆持之有故,宜若可信。然竊疑其出於附會,故不著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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