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暂停部分公共服务的通告(第3号)

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暂时关停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第2号) 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暂停部分公共服务的通告(第3号)
制定机关: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温岭市关于民生物资储备供应情况的通告(第4号)
来自温岭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浙江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决定进一步暂停部分公共服务,特通告如下:

  全市长短途公路客运、公交线路以及出租车暂停运营,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请广大市民知悉上述内容并相互告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恭祝您佳节安康。

  特此通告。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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