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0年4月7日)

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0年4月7日
发布机关: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经中央批准,从4月8日零时起,武汉市解除离汉通道管控措施。为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等有关规定,现就解除离汉通道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4月8日零时起,撤除武汉市交通管控卡口,有序恢复铁路、民航、水运、公路、城市公交运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确保交通组织安全有序。

二、各地要继续强化小区管控,严格进出人员管理,实行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守好社区一线防控阵地。

三、各类公共场所要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商超、公园、医院等已开放场所要严格实施体温检测、登记进出、流量控制,防止聚集性交叉感染。电影院、剧院、娱乐场所等继续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

四、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五、广大居民要切实增强防疫意识,做好居家环境卫生,非必要不出小区、不出市、不出省,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差。各类人员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安全有序流动。进京人员按照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相关要求办理。

六、各地要坚持零新增不等于零风险、解除通道管控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打开城门不等于打开家门,坚持I级响应防控措施,坚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的防控体制,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确保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全面彻底胜利。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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