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株洲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株洲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湘民行发〔2015〕86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关于株洲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株政〔2015〕46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1、同意株洲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渌口镇与仙井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渌口镇。新设立的渌口镇辖40个建制村,8个居委会,1个社区,总面积138.56平方千米,总人口9.81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接龙桥(原渌口镇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南阳桥乡与洲坪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南洲镇。新设立的南洲镇辖37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136.62平方千米,总人口5.0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建佐湾(原南阳桥乡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淦田镇与平山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淦田镇。新设立的淦田镇辖34个建制村,3个居委会,总面积143.29平方千米,总人口3.6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新马(原淦田镇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砖桥乡与龙潭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龙潭镇。新设立的龙潭镇辖24个建制村,总面积130.65平方千米,总人口2.17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庙湾(原砖桥乡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朱亭镇与龙凤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朱亭镇。新设立的朱亭镇辖35个建制村,3个居委会,总面积146.29平方千米,总人口4.13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新街(原朱亭镇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王十万乡与堂市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龙船镇。新设立的龙船镇辖37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160.85平方千米,总人口5.6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花石(原王十万乡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撤销太湖乡建制,设立龙门镇。以原太湖乡的行政区域为龙门镇的行政区域。龙门镇下辖22个建制村,总面积126.36平方千米,总人口2.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九狮(原太湖乡人民政府驻地)。

4、同意古岳峰镇的行政区域和镇人民政府驻地不作调整。 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株洲县共减少6个乡级建制,现辖渌口、南洲、淦田、龙潭、朱亭、龙船、龙门、古岳峰8个镇,总面积1053.62平方千米,总人口35.19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渌口镇)。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11月26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委改革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株洲市民政局

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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