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實錄/滿洲實錄 (標點本)/卷1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後來方便今人閲讀,而加入標點符號的版權狀況可能是:

  1. 若由維基文庫用戶自己的方式加入標點符號,依據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及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的条款释出。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目錄 滿洲實錄
滿洲實錄(标点本) 卷一
滿洲實錄(标点本) 卷二
乙酉歲至戊戌歲(萬曆十三年至二十六年)
癸未歲至甲申歲(萬曆十一年至十二年)

  長白山(圖)

長白山

  ○長白山:高約二百里,週圍約千里。此山之上有一潭名「闥門」,週圍約八十里。鴨緑、混同、愛滹三江俱從此山流出。鴨緑江自山南瀉出,向西流直入遼東之南海;混同江自山北瀉出,向北流直入北海;愛滹江向東流,直入東海。此三江中每出珠寶。長白山山高地寒,風勁不休,夏日環山之獸俱投憩此山中。此山盡是浮石,乃東北一名山也。

  三仙女浴布勒瑚里泊(圖)

三仙女浴布勒瑚里泊

  佛庫倫成孕未得同昇(圖)   佛庫倫臨昇囑子(圖)

  三姓奉雍順為主(圖)   神鵲救樊察(圖)

佛庫倫成孕未得同昇
佛庫倫臨昇囑子
三姓奉雍順為主
神鵲救樊察

  ○滿洲源流:滿洲原起於長白山之東北布庫哩山下,一泊名布勒瑚里。初天降三仙女,浴於泊,長名恩古倫,次名正古倫,三名佛庫倫。浴畢上岸,有神鵲銜一朱果置佛庫倫衣上,色甚鮮妍。佛庫倫愛之不忍釋手,遂銜口中。甫著衣,其果入腹中,即感而成孕。告二姊曰:「吾覺腹重不能同昇,奈何?」二姊曰:「吾等曾服丹藥,諒無死理,此乃天意俟。爾身輕上昇未晚。」遂別去。佛庫倫後生一男,生而能言,焂爾長成。母告子曰:「天生汝,實令汝以定亂國。可往彼處。」将[註 1]所生緣由一一詳說,乃與一舟:「順水去,即其地也。」言訖,忽不見。其子乘舟順流而下,至於人居之處,登岸折柳條為坐具,似椅形,獨踞其上。彼時,長白山東南鄂謨輝地名鄂多理城名內有三姓,爭為雄長,終日互相殺傷。適一人來取水,見其子舉止竒異,相貌非常,囘至爭鬪之處,告眾曰:「汝等無爭,我於取水處遇一竒男子,非凡人也。想天不虗生此人,盍往觀之?」三姓人聞言,罷戰,同眾往觀。及見,果非常人,異而詰之。答曰:「我乃天女佛庫倫所生,姓愛新漢語「金」也覺羅姓也,名布庫哩雍順。天降我定汝等之亂。」因将[註 1]母所囑之言詳告之。眾皆驚異,曰:「此人不可使之徒行。」遂相插手為輿,擁捧而囘。三姓人息爭,共奉布庫哩雍順為主,以百里女妻之,其國定號「滿洲」,乃其始祖也南朝誤名建州

  ○曆數世後,其子孫暴虐,部屬遂叛,於六月閒将[註 1]鄂多理攻破,盡殺其闔族子孫,內有一幼兒名樊察脫身,走至曠野,後兵追之。會有一神鵲棲兒頭上,追兵謂人首無鵲棲之理,疑為枯木椿,遂囘。於是樊察得出,遂隱其身以終焉。滿洲後世子孫俱以鵲為神,故不加害。

  都督孟特穆計殺仇人(圖)

都督□□□計殺仇人

  滿洲發跡之處(圖)

滿洲發跡之處

  其孫都督孟特穆生有智略,将[註 1]殺祖仇人之子孫四十餘計誘於蘇克素護河呼蘭哈達山名下赫圖阿拉赫圖,漢語「橫」也;阿拉,崗也,距鄂多理西千五百餘里,殺其半以雪仇,執其半以索眷族,既得遂釋之。於是孟特穆居於赫圖阿拉。

  ○都督孟特穆生二子:長名充善,次名褚宴。充善生三子:長名妥羅,次名妥義謀,三名錫寳齊篇古錫寳齊篇古生一子:都督福满福满生六子:長名德世庫,次名瑠闡,三名索長阿,四名覺昌安,五名寶朗阿,六名寶實。德世庫住覺爾察地方,瑠闡住阿哈和洛地方,索長阿住和洛噶善地方,覺昌安住其祖居赫圖阿拉地方,寶朗阿住尼瑪蘭地方,寶實住章佳地方。六子六處,各立城池,稱為六王,乃六祖也五城距赫圖阿拉遠者不過二十里,近者不過五六里。長祖德世庫生三子:長名蘇赫臣代夫,次名譚圖,三名尼揚古篇古。二祖瑠闡生三子:長名祿瑚臣,次名瑪寧格,三名們圖。三祖索長阿生五子:長名禮泰,次名武泰,三名綽竒阿珠庫,四名龍敦,五名斐揚敦。四祖覺昌安生五子:長名禮敦巴圖魯巴圖魯,漢語「勇」也,次名額爾袞,三名齋堪,四名塔克世,五名塔察。五祖寶朗阿生二子:長名對秦,次名棱敦。六祖寶實生四子:長名康嘉,次名阿哈納,三名阿篤齊,四名多爾和齊。

  ○彼時有一人名碩色納,生九子,皆強悍;又一人名加呼,生七子,俱驍勇——常身披重鎧,連躍九牛。二姓恃其強勇,每各處擾害。時覺昌安有才智,其子禮敦又英勇,遂率其本族六王将[註 1]二姓盡滅之,自五嶺迤東、蘇克素護河迤西二百里內諸部盡皆賓服,六王自此強盛。初寶實次子阿哈納至薩克達部,欲聘部長巴斯翰巴圖魯妹為妻。巴斯翰曰:「爾雖六王子孫,家貧,吾妹必不妻汝。」阿哈納曰:「汝雖不允,吾決不甘心。」遂割髮留擲而去。巴斯翰愛棟鄂部長克徹殷富,遂以妹妻其子額爾機。後額爾機自巴斯翰家囘至阿布達哩嶺,被托漠河處額圖阿嚕部下九賊截殺之。賊中有與阿哈納同名者,群賊相呼,路人悉傳阿哈納之名。克徹聞之,曰:「先寶實之子阿哈納欲聘吾兒婦,其兄不允,吾兒遂娶。今殺吾兒者,必此人也!」時哈達國汗名萬聞其言,遣使往告克徹,曰:「汝子非寶實之子所殺,乃額圖阿嚕部下九賊殺之。我擒此九賊與爾,爾當順我。」克徹曰:「吾兒被殺,何故又令我降?此不過以路遠之額圖阿嚕為辭耳。吾等地屬同鄰,若果寶實之子未殺吾兒,何不以金帛饋哈達汗,擒此九賊與我面質?若系賊殺吾子,金帛吾當倍償。」時有索長阿部落額克沁聞之,即往告其主索長阿,私遣人往誑克徹曰:「汝子是我部下額爾繃格與額克青格謀殺,若以金帛遺我,我當殺此二人。」克徹曰:「哈達汗言額圖阿嚕部下九賊殺之,爾又云爾部人殺之。此必汝等設計誑我!」於是遂成仇敵,因引兵攻克六王東南所屬二處。六王不能支,相謀曰:「我等同祖所生,今分居十二處,甚是渙散。何不聚居共相保守?」眾議皆定,獨武泰不從,曰:「我等同住一處,牲畜難以生息。吾今詣妻父哈達汗處,借兵報復。」於是遂借兵往攻克徹二次,獲其數寨。初未借兵之先,六王與哈達國汗互相結親,兵勢比肩;自借兵後,六王之勢漸衰。覺昌安第四子塔克世,嫡福金乃阿古都督長女,姓喜塔喇,名額穆齊,生三子:長名弩爾哈齊,即 太祖,號淑勒貝勒淑勒貝勒,漢語「聰睿王」也;次名舒爾哈齊,號達爾漢巴圖魯;三名雅爾哈齊。側福金乃哈達國汗所養族女,姓納剌,名懇哲,生一子:名巴雅喇,號卓里克圖卓里克圖,漢語「能幹」也。側室生一子:名穆爾哈齊,號青巴圖魯。初額穆齊孕十三月生 太祖,時己未歲明嘉靖三十八年也。是時,有識見之長者言:「滿洲必有聖人出,勘亂致治眼諸國而為帝。」此言傳聞,人皆妄自期許。太祖生鳳眼大耳,面如冠玉,身體高聳,骨格雄偉,言詞明爽,聲音響亮,一聽不忘,一見即識,龍行虎步,舉止威嚴。其心性忠實剛果,任賢不二,去邪無疑,武藝超群,英勇蓋世,深謀遠略,用兵如神,因此號為 明汗。十歲時喪母,繼母妒之,父惑於繼母言,遂分居,年已十九矣,家產所予獨薄。後見 太祖有才智,復厚與之, 太祖終不受。時各部環滿洲國擾亂者,有蘇克素護河部、渾河部、完顏部、棟鄂部、哲陳部,長白山訥殷部,鴨緑江部,東海窩集部、瓦爾喀部、庫爾喀部,呼倫國中烏拉部、哈達部、葉赫部、輝發部,各部蜂起,皆稱王爭長,互相戰殺,甚且骨肉相殘,強凌弱,眾暴寡。 太祖能恩威並行,順者以德服,逆者以兵臨,於是削平諸部,後攻克明國遼東諸城。

諸部世系:

  ○烏拉國,本名呼倫,姓納喇。後因居烏拉河岸,故名烏拉。始祖名納齊卜祿,生商堅多爾和齊;商堅多爾和齊生嘉瑪喀碩珠古;嘉瑪喀碩珠古生綏屯;綏屯生都爾機;都爾機生二子:長名克錫納都督,次名古對珠延。克錫納都督生徹徹木;徹徹木生萬後為哈達國汗。古對珠延生太蘭;太蘭生布顏,盡收烏拉諸部,率眾於烏拉河洪尼處築城稱王。布顏卒,其子布干繼之;布干卒,其子滿泰繼之。

  ○哈達國汗姓納喇,名萬,本呼倫族也;後因住哈達處,故名哈達。乃烏拉部徹徹木之子納齊卜祿第七代孫也。其祖克錫納都督,被族人巴岱達爾漢所殺,萬遂逃住錫伯部綏哈城;其叔旺住外蘭逃至哈達部為部長。後哈達部叛,旺住外蘭被殺,其子博爾坤殺父仇人,請兄萬為部長。萬於是遠者招徠、近者攻取,其勢愈盛,遂自稱哈達汗。彼時,葉赫烏拉輝發及滿洲所屬渾河部盡皆服之,凡有詞訟,悉聽處分。賄賂公行,是非顛倒,反曲為直,上既貪婪,下亦效尤。凡差遣人役,侵漁諸部,但見鷹犬可意者,莫不索取。得之,即於萬汗前譽之;稍不如意,即於萬汗前毀之。萬汗不察,民隱惟聽譖言,民不堪命,往往叛投。葉赫並先附諸部盡叛,國勢漸弱。萬汗卒,子扈爾漢襲位八月而卒;其弟康古嚕襲之;康古嚕卒,弟蒙格布祿襲之。

  ○葉赫國,始祖蒙古人,姓土默特,所居地名曰璋,滅呼倫國內納喇姓部,遂居其地,因姓納喇。後移居葉赫河,故名葉赫。始祖星根達爾漢生席爾克明噶圖;席爾克明噶圖生齊爾噶尼;齊爾噶尼生楚孔格;楚孔格生台楚;台楚生二子:長名清佳努,次名揚吉努。兄弟征服諸部,各居一城,哈達人多歸之,兄弟遂皆稱王。甲申歲明萬曆十二年,寧遠伯李成梁受哈達國賄,以賜敕書為由誘清佳努、揚吉努至開原關王廟,並所帶兵三百皆殺之。清佳努子布齋、揚吉努子納林布祿各繼父位。後李成梁復率兵攻克都喀、尼雅罕二寨,漢兵亦損傷甚多。成梁又於戊子歲率兵攻納林布祿東城,失利而囘。

  ○輝發國,本姓益克得哩,原系薩哈連烏拉江尼馬察部人薩哈連烏拉即混同江。一說黑龍江是也。此源從長白山發出。,始祖星古禮移居扎嚕,後投納喇姓噶揚噶圖墨圖,二人殺七牛祭天,遂改姓納喇噶揚噶圖墨圖所居地名曰璋,亦呼倫國人。。星古禮生二子:長名瑠臣,次名貝臣。貝臣生二子:長名納領噶,次名鼐寬。納領噶生拉哈都督;拉哈都督生噶哈禪都督;噶哈禪都督生齊訥根達爾漢;齊訥根達爾漢生旺吉努。旺吉努征服輝發部,於輝發河邊呼爾竒山築城居之,故名輝發。彼時,蒙古察哈爾國土門扎薩克圖汗自将[註 1]來圍其城,攻不能克,遂囘。旺吉努卒,孫拜音達哩殺其叔七人,自為輝發國王。

  ○滿洲國。初蘇克素護河部內圖倫城有尼堪外蘭者,於癸未歲萬曆十一年,唆構寧遠伯李成梁攻古哷城主阿太、沙濟城主阿亥。成梁於二月率遼陽、廣寧兵與尼堪外蘭約以號帶為記,二路進攻。成梁親圍阿太城,命遼陽副将[註 1]圍阿亥城。城中見兵至,遂棄城遁,半得脫出,半被截困。遂克其城,殺阿亥,復與成梁合兵圍古埒城。其城倚山險,阿太禦守甚堅,屢屢親出,繞城衝殺,圍兵折傷甚多,不能攻克。成梁因數尼堪外蘭讒構以致折兵之罪,欲縳之。尼堪外南懼,願往招撫,即至城邊,賺之曰:「天朝大兵既來,豈有釋汝班師之理?汝等不如殺阿太歸順。太師有令:若能殺阿太者,即令為此城之主。」城中人信其言,遂殺阿太而降。成梁誘城內人出,不分男婦老幼盡屠之。阿太妻系 太祖伯父禮敦之女,祖覺昌安聞古埒被圍,恐孫女被陷,同子塔克世往救之。既至,見大兵攻城甚急,遂令塔克世候於城外,獨身進城,欲攜孫女以歸,阿太不從。塔克世候良久,亦進城探視。及城陷,被尼堪外蘭唆使明兵並殺覺昌安父子。後 太祖告明國曰:「祖父無罪,何故殺之?」明覆曰:「汝祖父實是誤殺。」遂以屍還,仍與敕書三十道、馬三十匹,復給都督敕書。 太祖曰:「殺我祖父者,實尼堪外蘭唆使之也。但執此人與我,即甘心焉。」邊臣曰:「爾祖父之死,因我兵誤殺,故以敕書、馬匹與汝,又賜以都督敕書,事已畢矣。今復如是,吾即助尼堪外蘭築城於嘉班,令為爾滿洲國主。」於是,國人信之,皆歸尼堪外蘭。其五祖子孫對神立誓,亦欲殺 太祖以歸之。尼堪外蘭又迫 太祖往附。 太祖曰:「爾乃吾父部下之人,反令我順爾。世豈有百歲不死之人?」終懷恨不服。又蘇克素護河部內薩爾滸部長卦喇,被尼堪外蘭譖於撫順将[註 1]官前責治之,其弟諾密納與本部內嘉木湖寨主、噶哈善沾河寨主常書揚書俱忿恨,相議曰:「與其仰望此等人,不如投愛新覺羅六王子孫。」議定,遂來附,殺牛祭天立誓。四部長告 太祖曰:「念吾等先眾來歸,毋視為編氓,望待之如骨肉手足。」遂以此言對天盟誓。

  太祖初舉下圖倫(圖)

太祖初舉下圖倫

  太祖欲報祖父之仇,止有遺甲十三副,遂結諾密納,共起兵攻尼堪外蘭。時癸未歲夏五月也, 太祖年二十五矣。有三祖索長阿第四子龍敦唆諾密納之弟鼐喀達曰:「今明國尚欲助尼堪外蘭築城於嘉班,令為滿洲主,況哈達萬汗又助之,爾何故順淑勒貝勒耶?」鼐喀達往告其兄,諾密納遂背約不赴。 太祖乃起兵往攻之。尼堪外蘭在圖倫城,預知,遂遺軍民,攜妻子走嘉班。 太祖兵不滿百,甲僅三十副,克圖倫而囘。秋八月, 太祖復率兵攻嘉班,不意諾密納與弟鼐喀達暗遣人往報,尼堪外蘭復棄城,逃至撫順所東南河口台,其守邊軍不容進邊。正攔阻時, 太祖追至,不料攔阻之故,疑為明兵助尼堪外蘭來戰,遂退兵紮營。是夜,有尼堪外蘭部下一人投 太祖曰:「尼堪外蘭被明兵阻攔,不容入邊,何故退兵也?」 太祖乃還。

  太祖計殺諾密納鼐喀達(缺圖)

  恨曰:「諾密納、鼐喀達二人若不暗送消息,尼堪外蘭必成擒矣。」正恨時,諾密納、鼐喀達遣使來曰:「渾河部杭嘉並扎庫穆二處不許侵犯。其棟嘉與巴爾達二處乃吾仇敵,爾若攻破與我則已,不然,吾當阻其邊路,不容爾行兵。」 太祖聞言愈恨之。時噶哈善與常書、揚書三人亦忿甚,謂 太祖曰:「若不先破諾密納,吾等必附諾密納矣。」 太祖從言,遂陰定破諾密納之計,陽與諾密納合兵攻巴爾達城。 太祖謂諾密納曰:「爾兵可先攻諾密納。」不從。 太祖曰:「爾既不攻,可将[註 1]盔甲器械與我兵攻之。」諾密納不識其計,将[註 1]器械盡付之。兵器既得, 太祖執諾密納、鼐喀達,殺之,遂取薩爾滸城而囘。其逃散之眾有復歸者, 太祖盡還其妻孥,仍令居薩爾滸。眾修整其城,復叛。

  ○尼堪外蘭部族並先附之人相謂曰:「尼堪外蘭前為敵兵所逼,值垂亡之際,往奔明邊,尚爾不容,況肯築城於嘉班、令為滿洲主耶?足證前言皆誑吾輩耳。」遂叛之。尼堪外蘭懼,攜妻孥親屬逃於法納哈所屬鄂勒琿,築城居住。

  ○太祖以同母妹妻噶哈善

  碩翁科羅、巴遜敗哈達兵(缺圖)

  ○六祖寶實之子康嘉與綽竒塔、覺善等同謀請哈達國兵,令渾河部兆嘉城主理岱導引理岱亦宗人,劫 太祖所屬之瑚濟寨而去。至中途,甫分人畜, 太祖部将[註 1]碩翁科羅巴圖魯、巴遜領十二人追至其處,突然而入敵兵,遂敗殺四十餘人,盡獲所掠而囘碩翁科羅初名諳班偏格,因其英勇超眾,故名碩翁科羅巴圖魯。有長祖次祖三祖六祖之子孫同誓於廟,欲謀殺 太祖。至夏六月晦暝之夜亥時,方豎梯登城。 太祖心神不寧,因起著衣,帶弓矢持刀登城觀之。賊見 太祖立城上,皆墜城而遁。九月,內賊乘夜陰晦,拔 太祖住宅柵木潛入。時有犬名湯古哈,四顧驚吠。 太祖覺之,将[註 1]二男一女匿於櫃下,乃執刀大呼曰:「何處賊敢來相犯?汝不入,我即出,毋得退縮!」故将[註 1]刀柄擊窗有聲,作由窗而出之勢,仍由戶出。賊見出勢勇猛,皆遁去。時有部落帕海睡於窗下,被賊刺死。

  太祖宥養理岱(缺圖)

  ○甲申歲正月, 太祖起兵征理岱。時值大雪至,噶哈嶺山險,兵難進, 太祖之叔暨兄弟輩同勸囘兵。 太祖曰:「理岱系我同姓,乃忍引他人害我,我豈甘心?」遂鑿山為磴,魚貫而上,将[註 1]馬以索系拽上嶺。至理岱城下,有三祖之子龍敦預差人報與理岱,理岱遂聚兵登城,張號待敵。 太祖部眾曰:「城內有備,何以攻之?不如囘兵。」 太祖曰:「我明知其有備,必無還理!」督兵攻城,即時克之。宥理岱之死而養之,遂囘兵。

  ○龍敦唆薩木占曰薩木占,乃 太祖庶母之弟。:「爾妹見在我家,汝可與我同謀殺噶哈善噶哈善, 太祖妹夫。。」薩木占聽其言,帶領族人遮殺於路。 太祖聞之,聚眾往尋其屍。兄弟中皆與龍敦同謀,竟無同往者, 太祖帶數人往尋之。

  ○族叔尼瑪蘭城主棱敦止之曰:「族人若不怨汝,焉肯殺汝妹夫?汝且勿往,恐被人害。」 太祖大怒,遂披甲躍馬登城南橫岡,彎弓盤旋,復囘城內大呼曰:「有殺吾者可速出!」族人皆懼,無敢出者。 太祖取其屍,竟納入室中,解衣服靴帽厚葬之。

  ○四月內, 太祖睡至夜半,聞門外有步履聲,即起佩刀執弓,将[註 1]子女藏於僻處,令后故意如廁, 太祖緊隨以后體蔽己身,潛伏於煙突側。后即囘室。是夜陰晦,忽電光一燭,見一賊将[註 1]近, 太祖以刀背擊仆,喝令家人縛之。家人洛漢等言:「縛之何用?當殺之。」 太祖暗思賊必有主,若殺之,其主必以殺人為名,加兵於我。自料兵少難敵,乃佯言曰:「爾必來偷牛。」其賊答以「偷牛是實,並無他意」。洛漢又言:「此賊實害我主,詐言偷牛,可殺之以戒後人。」 太祖曰:「此賊實系偷牛,諒無別意。」遂釋之。

  ○五月, 太祖夜宿,有侍婢不寐,在灶燃燈,忽燃忽滅。 太祖見而疑之,乃著短甲於服內,持弓刀作外便狀,至煙突側,見排柵空處隱隱有人形露其首,恍惚不真;詳視之,則無矣。時天色甚晦,忽有電光,見賊已逼近,遂發一矢,被賊躲過,中其肩衣而走。復追射一矢,穿賊兩足,以刀背擊其首,昬絕於地,遂縛之。有弟兄親族俱至,言:「撻之無益,不如殺之。」 太祖曰:「我若殺之,其主假殺人為名,必來加兵掠我糧石。糧石被掠,部屬缺食,必至叛散。部落散則孤立矣,彼必乘虛來攻。我等弓箭器械不足,何以禦敵?又恐別部議我殺人啟釁,不如釋之為便。」遂縱之,其賊名義蘇。

  太祖大戰瑪爾墩(缺圖)

  ○六月, 太祖為噶哈善復仇,率兵四百往攻納木占、薩木占、納申、完濟漢,直抵瑪爾墩山下。見山勢陡峻,乃以戰車三輛並進。路漸隘,一車前進,二車隨之。将[註 1]近城下,路愈隘,令三車前後聯絡,上攻城。上飛石擊之,復用木撞其車。前車被摧,後車相繼;二車俱壞,眾皆蔽身於一車之後,縮首不能上攻。 太祖奮勇當前,距城丈許,乃蔽於木椿後,射一矢正中納申之面,直貫其耳。復射四人俱仆,城上兵皆卻。 太祖令兵稍退遠圍之,絕其汲路,連攻三日。至四日夜,密令兵跣足登山,襲破之。納申、完濟漢棄城走界藩,遂取其城而囘。

  ○時棟鄂部眾部長相議曰:「昔六王族眾借哈達國兵掠我數寨,今彼與哈達國已成讎隙,我等乘此機會,宜往報仇。」遂以蟒血淬箭以備用。其後部中自相擾亂, 太祖聞之,謂諸将[註 1]曰:「棟鄂部自亂,我輩宜乘時往攻。」諸将[註 1]諫曰:「兵不可輕入他人之境,勝則可,倘有疏失,奈何?」 太祖曰:「我不先發,倘彼重相和睦,必加兵於我矣。」眾皆從之。於九月內 太祖率兵五百往攻棟鄂部長阿海。阿海聚兵四百,閉城以待。 太祖兵至,圍阿海所居齊吉達城,将[註 1]城上懸樓並城外房屋盡焚之。城将[註 1]陷,會大雪,遂罷攻。令兵先行, 太祖帶十二人伏於火煙籠罩之處。城內以為兵退,乃遣軍出城。 太祖突出,破其眾,斬四人,獲甲二副而囘。時有完顏部內一人名遜扎秦光袞,謁 太祖曰:「吾曾被翁鄂洛處人所擒,乞貝勒助一旅之師,為我雪仇?」 太祖聞其言,默思:「吾既興兵至此,當乘茲以戡定一方。」遂與遜扎秦光袞星夜前進。有光袞兄子岱度密令人往送消息,翁鄂洛人知之,遂歛兵於城。 太祖兵臨城下,攻之,焚其懸樓並週城房屋。 太祖登房,跨脊上射城內之人,被城內鄂爾果尼一箭正中 太祖首,透盔傷肉,深指許。 太祖拔箭,見城內一人奔走於煙突僻處, 太祖即以所拔之箭射之,穿兩腿,應弦而倒。 太祖箭傷血流至足,猶彎射不已。時一人名洛科乘火煙暗發一矢,正中 太祖項,鏃卷如鉤,拔出帶肉兩塊。項下有鎖子圍領,矢中有聲,鏃分如雙鉤。眾見 太祖被傷,俱登屋,欲扶囘。 太祖曰:「爾等勿得近前,恐敵知覺,待我從容自下。」項血湧出, 太祖以手搵箭眼,拄弓下屋,伏二人肩上,昬仆於地。諸将[註 1]懊悔不已,及復甦,将[註 1]箭痕褁朿厚數寸,晝夜血猶不止,昬迷累次。每蘇時,輒飲水。至次日未時,其血方止,於是棄将[註 1]得之城而囘。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左“丬”右“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