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孺人墓誌銘
康熙五十八年冬,吾友朱君履安嬰疾沈痼,動息不自由。余心憂之,而竊幸其有良妻。余里居時,過履安食飲,盤匜杯斝必潔修,而家無女奴。今履安疾雖困,孺人左右焉,必能自苦以適履安。逾歲而履安以書來,曰:「吾妻死矣!吾憫其生之勤也,欲丐子文以列幽墟。且子在難,吾妻能與吾同憂。其垂死時,吾謂必得此於子矣。」昔辛卯之冬,余以《南山集》牽連被逮,下江寧縣獄。同學二三君子,朝夕會履安所。履安或以事出,諸君子頻去來,孺人必先為具,以時候問,無使渴饑。方是時,大府命吏跡與余往來者甚嚴。一日縣令以他事入履安門巷,或告曰:「履安亦相隨入獄矣。」孺人驚悸成疾,久而不瘳。今其死,猶緣故疾動也。嗚呼!余以昏愚不能自敬戒以即於罪戾,而累於朋友一至此乎!非孺人既死,而履安自言之,余不知也。
履安徵銘之書一歲六七至。既而曰:「速為之,及吾之見也!」余心隱焉,夜不能寐,晨起而誌之。孺人姓王氏,江寧縣人,享年五十有五。子三人,女二人。以某年月日葬於某鄉某原。銘曰:
長子老身,苦辛以有年。疾則莫養,而死獨先。命乎!命乎!永齎誌於窮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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