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广珠城际铁路线路珠海段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广珠城际铁路线路珠海段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珠府〔2017〕3号
2017年1月9日
本作品收錄於《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1号

为保障广珠城际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广珠城际铁路线路珠海段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如下:

广珠城际铁路珠海段起止里程为K92+238.22至K117+699.137(DK90+357至DK107+825.34),线路长度约25.461公里。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以广珠城际铁路市际竣工运营的线路为基础依据划定,从本市内广珠城际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距离8米,实际位置详见安全保护区划定平面图。广珠城际铁路的管理部门将在安全保护区埋设相应标桩标牌。

请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及铁路运输安全。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不得擅自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以及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界限。违者依法予以处罚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特此公告。

附件:广珠城际铁路珠海段安全保护区划定平面图(略)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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