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珠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珠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统计局
2022年4月1日
http://zrzyj.zhuhai.gov.cn/gkmlpt/content/3/3126/mpost_3126248.html#139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珠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通过采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近200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图斑166110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6557.46公顷(9.84万亩)

  其中,水田4208.72公顷(6.31万亩),占64.18%;水浇地1626.81公顷(2.44万亩),占24.81%;旱地721.93公顷(1.08万亩),占11.0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107.78公顷(9.1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93.1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44.74公顷(0.52万亩),占5.2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8.51公顷(0.15万亩),占1.5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02公顷(60.30亩),占0.0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41公顷(36.15亩),占0.04%。

  (二)园地9782.98公顷(14.67万亩)

  其中,果园6686.59公顷(10.03万亩),占68.35%;茶园1.09公顷(16.35亩),占0.01%;橡胶园0.10公顷(1.50亩),占比不足0.01%;其他园地3095.20公顷(4.64万亩),占31.63%。

  (三)林地45916.46公顷(68.87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39206.42公顷(58.81万亩),占85.39%;竹林地194.89公顷(0.29万亩),占0.42%;灌木林地5886.23公顷(8.83万亩),占12.82%;其他林地628.92公顷(0.94万亩),占1.37%。

  (四)草地5508.77公顷(8.26万亩)

  其中,人工牧草地12.38公顷(0.02万亩),占0.22%;其他草地5496.39公顷(8.24万亩),占99.78%。

  (五)湿地9191.27公顷(13.79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531.56公顷(0.80万亩),占5.78%;森林沼泽163.87公顷(0.25万亩),占1.78%;灌丛沼泽2.56公顷(38.40亩),占0.04%;沼泽草地23.34公顷(0.04万亩),占0.25%;沿海滩涂8070.28公顷(12.11万亩),占87.80%;内陆滩涂398.03公顷(0.60万亩),占4.33%;沼泽地1.63公顷(24.45亩),占0.0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7461.75公顷(56.19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14867.92公顷(22.30万亩),占39.69%;建制镇用地19729.26公顷(29.59万亩),占52.66%;村庄用地2049.08公顷(3.07万亩),占5.47%;采矿用地543.20公顷(0.81万亩),占1.4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72.29公顷(0.41万亩),占0.73%。

  (七)交通运输用地5888.31公顷(8.83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172.28公顷(0.26万亩),占2.92%;轨道交通用地17.16公顷(0.03万亩),占0.29%;公路用地3927.49公顷(5.89万亩),占66.70%;农村道路775.23公顷(1.16万亩),占13.17%;机场用地513.47公顷(0.77万亩),占8.72%;港口码头用地463.42公顷(0.70万亩),占7.87%;管道运输用地19.26公顷(0.03万亩),占0.3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0305.17公顷(75.46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10604.85公顷(15.91万亩),占21.08%;湖泊水面0.15公顷(2.25亩),占比不足0.01%;水库水面1283.58公顷(1.93万亩),占2.55%;坑塘水面33882.26公顷(50.82万亩),占67.35%;沟渠3770.73公顷(5.66万亩),占7.49%;水工建筑用地763.60公顷(1.15万亩)占1.52%。

  二、以加强“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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