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潁可亳州刺史制

田潁可亳州刺史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58

敕:正議大夫前檢校右散騎常侍使持節洺州諸軍事兼洺州刺史御史大夫充本州團練使上柱國賜紫金魚袋田潁,自別屯將壘,專領郡城,而能勤卹師人,與之勞逸,故臨戎則士樂為用,撫下而眾知向方。忠勳既彰,能政亦著。牧守之選,吾所重之,譙酂之間,人亦勞止。授爾印綬,往勞來之,宜推前心,佇立後效。可檢校右(一作左)散騎常侍使持節亳州諸軍事兼亳州刺史御史大夫本州團練使鎮遏使,散官、勳、賜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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