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諸州義倉制

發諸州義倉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3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此庶人之事也,非濟育無以致其功;務在三時,遵其五教,此邦家之典也,非悅勸無以成其業。朕當夜分思理,明發聽朝,惠綏群元,若保赤子。議獄以緩死,薄征以息人。年穀頗登,時政庶緝。而家給之長,仍或未均,蘊利之徒,猶聞贅聚。靜言其事,應有厥繇。如聞貧下之人,農桑之際。多闕糧種,咸求倍息,致令貧者日削,富者歲滋,非所謂益寡裒多,務穡敦本之方也。思宏惠恤,以丞貧窶。且義倉元置,與眾共之,將以克濟斯人,豈徒蓄我王府。自今已後,天下諸州,每置農桑,令諸縣審責貧戶應糧及種子,據其口糧貸義倉,致秋熟後,照數徵納,庶耕者成業,嗇人知勸。生厚而德正,時順而物成,國富家肥,於是乎在。凡厥主守,稱朕意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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