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政复〔2005〕33号
主题词:民政 行政区划 调整 批复
抄送:省委办公厅、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民政厅、建设厅、教育厅、财政厅、公安厅、水利厅、交通厅、农林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测绘局、邮政局。
共印45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苏州市唯亭镇和跨塘镇合并的请示》(苏府呈〔2005〕7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唯亭镇与跨塘镇合并设立唯亭镇,镇政府驻蠡塘路。行政区划调整后,唯亭镇行政区域面积115.86平方公里,人口5.8万,辖11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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