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配郊位議

祖宗配郊位議
作者:陳致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73

臣伏聞禘郊祖宗配食之文,其來有秩。以遠祖而配者,則始封之君是也。若皇唐奉太祖景皇帝冬至配圜丘夏至配方丘,法周人郊後稷之義也。以近祖而配者,受命之君是也。若高祖神堯皇帝孟春配祈穀,法周人祖文王之義也。太宗文皇帝孟夏配雩祀,法周人宗武王之義也。國家憲章三代,專配郊丘,得禮之正也。自開元中不用太祖景皇帝配天地,以高祖神堯皇帝配天地,謂高祖受命之君,有天下不因於景皇帝。至永泰元年,太常博士獨孤及議云:「太祖景皇帝於柱國之任,翼周弼魏,肇啟皇業。逮封於唐,高祖因之,以有天下之號,天之所命也。亦猶周後稷始封之祖。若廢配天地,是太祖之廟毀也。」二年,禮儀使杜鴻漸與獨孤及議同。自是相承複依武德貞觀故事,不用《開元禮》文。我烈祖再造區宇,建七世之廟,奉高祖居昭穆之上,景皇帝不在太祖之位,故以高祖配天地,太宗配雩祀。所以配雩祀者,蓋興複以來,未暇祈穀之祭故也。竊以高皇帝廟號烈祖,功格上元。居百世以不遷,繼中興而垂統。禮合躋升之義,位崇昭配之文。修撰高遠所奏,未協舊章。然則國朝大祀,歲隻有三。若上遷太宗文皇帝配皇地祗,是祖宗皇帝之功有差,父子之倫不敘。子雖齊聖,不先父食。周人所以郊祀後稷,宗祀文王,以後稷為天地之主,文王避祖之位。今或依奏,以太祖配皇地祗,則於禮無謂。未若建孟春祗穀一祭,以太宗從下佐食,然可奉烈祖高皇帝孟夏配雩祀,使尊祖之禮得申,免齊聖之食有黷。考古沿酌,庶協執中。伏請更下尚書省眾官定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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