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化胡經敕
作者:李顯 
(唐中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17

朕叨居寶位,惟新闡政,再安宗社,展恭禋之大禮,降雷雨之鴻恩,爰及緇黃,兼申懲勸。如聞天下諸道觀,皆畫化胡成佛變相,僧寺亦畫元元之形,兩教尊容,二俱不可。敕到後,限十日內,並須除毀。若故留,仰當處官吏科違敕罪。其《化胡經》,累朝明敕禁斷。近知在外仍頗流行,自今後,其諸部《化胡經》,及諸記錄有化胡事,並宜除削。若有蓄者,準敕科罪。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