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吏民舉留守牧敕

禁吏民舉留守牧敕
作者:郭威 後周
(後周太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23

諸州縣吏民緇黃,繼來詣闕,舉留刺史縣令。牧宰之任,委寄非輕,係蒸庶之慘舒,布朝廷之條法。若廉勤奉職,撫字及民,自有政聲達於朝聽,何勞民庶遠致舉留?既妨農養之時,又耗路途之費。所宜釐革,免致勞煩。今刺史縣令顯有政能,觀察使審詳事狀,朝廷當議獎昇,百姓僧道,更不舉請,一切止絕。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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