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差民馬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8

如聞天下有馬之家,州縣或因郵遞軍旅,即先差遣帖助,兼定戶之次。緣被此百姓嫌疑,多不養畜。遂令騎射之士,頓減曩時,益國富人,何繇可致?自今已後,諸州百姓,不問有蔭無蔭,若能每家畜馬十匹已上。緣帖驛郵遞及征行,並不得遍差遣帖助。若要須供擬,任臨時率戶出錢市買。定戶及差重色役,亦不須以馬充財數。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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