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營田聽稅戶越境耕占敕

禁營田聽稅戶越境耕占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1

凡置營田,比召浮客,若取編戶,實紊常規。如有係稅之人,宜令卻還本縣。應諸州府營田,務隻許耕無主荒田,及召浮客。此後若敢違越,官吏並投名稅戶,重加懲斷。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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