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諸州使論請新恩敕

禁諸州使論請新恩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9

自天成纘紹之初,曾降敕:應隨駕並內外將校職員,許奏名銜,當議遷陟,俾行賞舊之恩,以報維新之命。自後累據奏薦,人數極多,己經數載,尚有奏陳,既是論乞新恩,豈宜積年申奏?兼恐有後來補署,才改職名,更望官員,妄爭爵命,若無止絕,慮啟幸門。此後諸州諸使,不得更有論請新恩。如是顯立功勞,要行酬獎,即委本處長吏特具奏聞,酌其續效,當議施行。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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