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餉遺人口詔

禁餉遺人口詔
作者:李純 
(唐憲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0

比聞嶺南五管並福建、黔中等道,多以南口餉遺,及於諸處博易。骨肉離析,良賤難分,念茲遠人,受抑無告,所以去歲處分諸道,不令進獻。近因賂遺事覺,方驗詔旨不行。雖量輕重,各正刑典,猶慮未降明敕,尚有因循。自今嶺南諸道,輒不得以口餉遺,及將諸處博易。又有求利之徒,以口博易,關鎮人吏,容縱頗多。並勒所在長吏,嚴加捉搦,如更違犯,必重科懲。如長吏不存勾當,委御史台察訪聞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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