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补武夷精舍遗址为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复

第十批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补武夷精舍遗址为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复
闽政文〔2021〕403号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本作品收錄於《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1期

省文旅厅:

你厅《关于补充公布武夷精舍遗址为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闽文旅〔2021〕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坐落于武夷山市武夷街道天心村的武夷精舍遗址增补为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请你厅会同南平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补充公布名单(古遗址1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补充公布名单(古遗址1处)
名称 年代 地址 简介 保护范围
武夷精舍遗址 宋至清 武夷山市武夷街道天心村 由朱熹创建于南宋淳熙十年(1183),元、明、清历有兴废。淳熙十年至绍熙元年八年间(1183-1190)朱熹授徒著述的理学道场。其时,武夷山名儒云集,被誉为“道南理窟”。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拆除,2001年原址重建,现利用为朱熹纪念园。现存的地面建筑包括南墙、北墙各一段及墙内砖铺地,保存在隐求堂、止宿寮内展示。南侧残存土墙总长13.23米,宽0.45米,高3.46米。北侧残存土墙总长12.65米,宽0.45米,高3.50米。
武夷精舍在我国古代教育史、学术史、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建筑及遗址成为历代纪念朱子、阐扬学术自由精神的重要场所。
紫阳书院外墙东6米至山脚,西45米、南28米至路,北5米至山脚。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