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以養人為本論

禮以養人為本論
作者:蘇軾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東坡全集‎

論曰:三代之衰,至於今且數千歲,豪傑有意之主,博學多識之臣,不可以勝數矣,然而禮廢樂墜,則相與咨嗟發憤而卒於無成者,何也?是非其才之不逮,學之不至,過於論之太詳,畏之太甚也?夫禮之初,始諸人情,因其所安者,而為之節文,凡人情之所安而有節者,舉皆禮也,則是禮未始有定論也。 然而不可以出於人情之所不安,則亦未始無定論也。 執其無定以為定論,則途之人皆可以為禮。

今儒者之論則不然,以為禮者,聖人之所獨尊,而天下之事最難成者也。 牽於繁文,而拘於小說,有毫毛之差,則終身以為不可。 論明堂者,惑於《考工》、《呂令》之說;議郊廟者,泥於鄭氏、王肅之學。 紛紛交錯者,累歲而不決。 或因而遂罷,未嘗有一人果斷而決行之。 此皆論之太詳而畏之太甚之過也。

夫禮之大意,存乎明天下之分,嚴君臣、篤父子、形孝弟而顯仁義也。 今不幸去聖人遠,有如毫毛不合於三代之法,固未害其為明天下之分也,所以嚴君臣、篤父子、形孝弟而顯仁義者猶在也。 今使禮廢而不修,則君臣不嚴,父子不篤,孝弟不形,義不顯,反不足重乎?

昔者西漢之書,始於仲舒,而至於劉向,悼禮樂之不興,故其言曰:「禮以養人為本。 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 刑罰之過,或至殺傷。 今吏議法,筆則筆,削則削,而至禮樂則不敢。 是敢於殺人,而不敢於養人也。 」而范曄以為「樂非夔、襄而新音代作,律謝臯、蘇而法令亟易」。 而至於禮,獨何難歟?

夫法者,末也。 又加以慘毒繁難,而天下常以為急。 禮者,本也。 又加以和平簡易,而天下常以為緩。 如此而不治,則又從而尤之曰,是法未至也,則因而急之。 甚矣,人之惑也。 平居治氣養生,宣故而納新,其行之甚易,其過也無大患,然皆難之而不為。 悍藥毒石,以搏去其疾,則皆為之。 此天下之公患也。 嗚呼,王者得斯說而通之,禮樂之興,庶乎有日矣。 謹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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