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閣校理丁君墓誌銘

秘閣校理丁君墓誌銘
作者:王安石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臨川文鈔/12卷》和《王臨川集/卷091

朝奉郎、尚書司封員外郎、充秘閣校理、新差通判永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上輕車都尉、賜緋魚袋晉陵丁君卒。臨川王某曰:「噫,吾僚也,方吾少時,輔我以仁義者。」乃發哭吊其孤,祭焉而許以銘。越三月,君婿以狀至,乃敘銘赴其葬。

敘曰:

君諱寶臣,字元珍,少與其兄宗臣皆以文行稱鄉里,號為「二丁」。景祐中,皆以進士起家。君為峽州軍事判官,與廬陵歐陽公遊相好也。又為淮南節度掌書記。或誣富人以博,州將,貴人也,猜而專,吏莫敢議,君獨力爭正其獄。又為杭州觀察判官,用舉者兼州學教授,又用舉者遷太子中充,知越州剡縣。蓋其始至,流大姓一人,而縣遂治,卒除弊興利甚眾,人至今言之。於是再遷為太常博士,移知端州。

儂智高反,攻至其治所。君出戰,能有所捕斬,然卒不勝,乃與其州人皆去而避之,坐免一官,徙黃州。會恩除太常丞,監湖州酒,又以大臣有解舉者遷博士,就差知越州諸暨縣。其治諸暨如剡,越人滋以君為循吏也。英宗即位,以尚書屯田員外郎編校秘閣書籍,遂為校理、同知太常禮院。

君質直自守,接上下以恕。雖貧困,未嘗言利,於朋友故舊,無所不盡。故其不幸廢退,則人莫不憐,少進也,則皆為之喜。居無何,御史論君嘗廢矣,不當復用,遂出通判永州。世皆以咎言者,謂為不宜,夫驅未嘗教之卒,臨不可守之城,以戰虎狼百倍之賊,議今之法,則獨可守死爾,論古之道,則有不去以死,有去之以生。吏方操法以責士,則君之流離窮困幾至老死,尚以得罪於言者,亦其理也。

君以治平三年待闕於常州,於是再遷尚書司封員外郎,以四年四月四日卒,年五十八。有文集四十卷。明年二月二十九日,葬於武進縣懷德北鄉郭莊之原。君曾祖諱耀,祖諱諒,皆弗仕。考諱柬之,贈尚書工部侍郎。夫人饒氏,封晉陵縣君,前死。子男隅,太廟齋郎,除、隮,為進士,其季恩兒尚幼。女嫁秘書省著作佐郎、集賢校理同縣胡宗愈。其季未嫁。嫁胡氏者亦又死矣。銘曰:

文於辭為達,行於德為充。道於古為可,命於今為窮。嗚呼已矣,卜此新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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