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贈君墓誌銘

程贈君墓誌銘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錄於《方苞集/11

君諱增,字維高,徽州府歙縣人也。程氏自晉、梁為歙名族,譜牒具存,衣冠甚盛。至明中葉,河南道御史材以名節顯,而御史之子孫為清門。御史當武宗時,劾劉瑾不法,奏留中。巡按浙江,卒於官。瑾誣以九庫贓,追論,合家徙海南。瑾敗,始歸鄉里。子二人,曰黙,曰然,先後以《禮經》舉乙科。

君為黙五世孫,君父自歙遷淮之漣邑。歸展墓,遘疾厲。君方與二弟從師受書,聞之,冒惡風渡江,舟幾覆。相去千五百里,六日夜而至,而父已歿。未逾月,母唐孺人疾作,遄歸不及含斂,自是遂絕意進取。漣地窪下,母柩在堂,水驟漲,倉卒號呼,與僕一人升柩於木案,既而下之,非多人莫能勝。既營兆域,合葬於休寧之蓀田山。乃移家山陽,使二弟學儒而身懋遷,家遂饒。父族四,母族三,死而無歸者畢葬焉。餘皆定其居,使有常業。設義田、義學,以養疏族人而聚教之。鄉人叩門告請,未嘗有難色。或急難,以千金脫之,後更相背,造怨騰謗。窮而自解,則待之如初。由是名著江、淮間。康熙□十□年,淮、黃泛溢。數百里內,民皆露處堤上。君出家財,修邗溝兩岸險工十里,總督河道張公鵬翮以聞。康熙四十四年,聖祖仁皇帝南巡,閱芒稻河。召見,御書「旌勞」二字以賜。先是於清端公總制兩江時,微服潛行,察疑獄,求民隱。奸人因造言散布,以傾怨家。或因之失入,屬吏雖灼知而不敢言。君進見,直陳其弊,且指目擊一二事為徵。公悚然曰:「微子言,吾安知人心抏敝至此!」君以布衣得近天顏者三。長子鋈為浙江糧道,攝布政使,每以公事道淮、揚覲省,夾道聚觀,人皆以是為美談。詎知君之慷直不欺,言人所不能言,而不為威惕如此。

君嘗因吾友吳東巖見余於河干野寺,樸質如老諸生。厥後東巖總其門生所為文,隱其名,俾余甲乙,所取二篇,皆君叔子作也。東巖乃詳述君之生平而使從學於金陵。及余以《南山集》牽連赴詔獄,親故蕩恐不敢通問,惟以計偕入獄視余。即此可徵義方之教,而御史之風規所漸摩者遠矣。

君既卒三十有一年,余告歸。始以君詩請序,格韻甚老。余夙有戒,不能為生破也。又五年,卜宅始定,葬有期,來乞銘。嗚呼!君才足以立事而不求仕,詩足以達情而不以為名,其用心為不苟矣!是宜銘。

君父諱朝聘,祖諱必忠,皆□□□□□□。君卒於康熙四十九年十月某日,年□十有□,以鋈誥封工部虞衡清吏司主事,以誥贈奉政大夫兵部郎中。元配唐氏贈恭人,繼室童氏封恭人。鋈,唐恭人出。次振箕,候選知州;次,次鍾,庠生,竝童恭人出。孫三人:長揚宗,次春浩,次某。以乾隆十一年五月某日葬君於歙縣之某鄉某原。二恭人祔。銘曰:

義正大府,乃夙昔之惇誠。聞正言而不怒,惟聽者之賢明。使君而謀仕,安能詭隨屈諂以自毀其操行!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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