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
(1993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和法律案采用按表决器的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如表决器在使用中临时发生故障,改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宪法修正案,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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