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0年/第二号

(2020年5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议程
2020年5月18日
(2020年5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审议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三、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七、审议任免案

(注:2020年5月18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情况的报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5次委员长会议根据审议情况,提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代拟稿)》并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5月18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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