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年5月26日于北京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5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年5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9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绝大多数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符合或好于预期。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民生和社会事业不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迅速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多项应急纾困政策及时推出,复工复产复市复业复学有序推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全球疫情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我国发展面临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不确定性加大。国内经济特别是产业链供应链受到冲击,消费、投资、出口下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就业压力明显加大,部分领域风险隐患有所积聚,重点领域改革仍需加力,公共卫生和应急体系短板凸显。同时,计划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有的政策存在碎片化、条块化问题,有的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个别指标没有完成年度计划目标。要切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充分考虑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的不确定性,本着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原则,综合考虑国际与国内、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进一步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体现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政策取向符合实际、总体可行,有利于引导各方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奋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0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力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做好输入性疫情防控;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围绕疫情暴露出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救治体系,加快推进相关疫苗和药品研发,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复业,实施好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努力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扶持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做好因疫情致贫或返贫帮扶工作。建立完善反贫困长效机制。污染防治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抓好源头防控和结构性减排,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密切关注输入性风险,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有序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宏观政策的统筹协调、精准操作和实施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积极引导和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充分发掘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稳定居民收入增长,培育壮大新兴消费增长点,促进消费业态融合,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补短板项目建设,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四)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安全和农副产品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强化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加强国际协调合作,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升其竞争力。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增加全社会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保障能力。

(五)加大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千方百计稳定就业。用好用足各种援企稳岗政策,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帮助渡过难关。切实落实减免或延缴税费和基金、财政补贴、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等惠企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运营成本。增加信贷投放,提高企业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继续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规范裁员行为,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措并举扩大各类用人需求,促进多渠道就业,努力提高就业质量。

(六)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支持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措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有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和活力。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对各类产权平等保护,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开拓多元化进出口市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八)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强化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落实好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等政策,并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步伐,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统筹层次。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各类困难群体。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积极发展养老、托幼服务。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在努力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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