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物普查发〔2024〕4号
制定机关: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已经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代章)
2024年1月5日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要求,为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编辑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报道,生动反映文物资源普查过程和成果,宣传阐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动员全社会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为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脉提供坚强思想舆论支撑。

二、宣传重点

编辑

(一)反映普查工作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和重要发现,展示全国文物资源状况,体现与此紧密相关的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工作。

(二)反映普查工作典型案例、优秀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展现各地在积极开展普查动员、实地调查、审核检查等工作中的生动案例。

(三)反映普查工作者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意志品质和精神风貌,宣传展现新时代文物人择一事终一生、爱岗敬业、不畏艰辛、勇毅前行的感人故事。

(四)反映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并主动参与文物普查工作的生动实践,广泛宣传文物普查任务要求与文物保护理念原则,体现文物保护社会共识。

三、组织实施

编辑

中央宣传部加强文物普查宣传工作领导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文物普查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新闻媒体的联络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加强文物普查宣传工作组织调度,发动本地媒体、协调相关机构部门,及时发现报送新闻线索,主动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成效。

四、总体安排

编辑

(一)重要节点宣传,组织消息报道。

1.2023年11月—12月:《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有关政策解读。

2.2024年1月—4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重要会议精神,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地宣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活动;各地普查机构设置、队伍组建、人员培训、试点经验等。

3.2024年5月—2025年5月:普查工作进展、阶段成果和重要发现;普查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参与和支持等。

4.2026年6月前后:文物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文物普查基础成果;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各地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有关情况;文物普查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等,个人(团体)先进事迹等。

(二)阶段成果宣传,推出综述报道。

分别于2024年、2025年重要时间节点和普查工作结束前后,撰写综述报道,宣传普查工作进展及成果、各地典型经验等。

(三)重要成果宣传,组织新闻发布。

对普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先进典型,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典型案例宣传,开展实地采访。

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及行业媒体开展实地采访和集中报道,选取典型省份和部门、单位,对普查工作进行追踪式、综合式深度报道。

(五)典型人物宣传,组织专题报道。

根据普查工作总体安排,对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等进行专题报道。

五、宣传载体

编辑

(一)版面栏目

协调人民日报政文部及《文化遗产版》等版面、新华社国内部及“文化新观察”“权威访谈”等栏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及《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东方时空》《新闻与报纸摘要》等栏目、光明日报文艺部及《文化新闻》《文化记忆》等版面推出普查工作报道,适时撰写刊发综述、评论等,“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设专题进行集纳式报道。协调其他中央主要媒体、各省级主要媒体、行业媒体在相关版面、相关栏目加大文物普查相关内容报道。

(二)专版专栏

在国家文物局局属媒体、《中国文物报》开设文物普查专版、专栏,多角度宣传文物普查知识,多方位呈现文物普查过程和成果。

(三)专题网页

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开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题网页,设立工作简报、动态报道、成果展示、专家视点、互动留言等栏目,开通文物普查线索和反映意见建议的互动平台。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网站等对文物普查专题网站进行图文链接。各地文物普查机构也可在政府网站设立本地区文物普查的专题网页、专栏,宣传本地区文物普查的相关情况。

(四)专题节目

协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网、相关新媒体平台等制作推出普查专题节目,图文并茂、音视频结合反映普查工作进展与成效。

(五)对外宣传

协调中国日报、中国网、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媒体精心组织对外宣传报道,以宣传文物普查工作成效为载体,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丰厚的文化遗产面貌,展示中华文明的灿烂成就和对人类文明的贡献。

(六)网络矩阵

加大普查宣传工作网络推送力度,协调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省级重点新闻网站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将普查工作宣传融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盛世中华 何以中国”等主题宣传活动。

六、宣传要求

编辑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把握宣传节点,把控宣传内容,统筹协调宣传平台,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扩大社会覆盖面,营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加强舆情监测引控,严格落实重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联合开展信息共享、态势会商、联动处置,规范发布渠道和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规避负面舆情,及时预判化解舆情风险。

(三)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物行政部门积极协调媒体协同联动,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创新成果,形成强大宣传合力。

七、保障措施

编辑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参考本方案制定所属行政区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宣传工作队伍,推进落实文物普查宣传工作。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