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017號法律
第11/2017號法律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2017年8月21日 |
《第11/2017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17年8月7日通過本法律,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7年8月10日簽署並發佈本法律,並於2017年8月21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條 標的
编辑本法律旨在以明示方式確認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以及廢止在該期間公佈的若干法令,以明晰和簡化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體系。
第二條 確認默示廢止及失效
编辑確認載於作為本法律組成部分的附件一的法律及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第三條 確認的效力
编辑對於經上條確認為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的法律及法令,本法律並不改變其原先終止生效的時間及效力。
第四條 既得權利及已確立的法律狀況
编辑一、本法律的生效不影響在確認為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的法律及法令的生效期間,依據其規定已取得的權利及已確立的法律狀況,且不影響該等法律及法令對有關權利及法律狀況所設定的限制或條件。
二、即使有關權利或法律狀況是在上款所指法律及法令終止生效後取得或確立,但只要是基於已具確定效力的一切公法行為而取得或確立,亦不因本法律的生效而受影響。
第五條 廢止
编辑廢止載於作為本法律組成部分的附件二的法令。
第六條 生效
编辑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賀一誠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附件一 (第二條所指者)
编辑法律︰
编辑法令:
编辑序號 | 法規 |
---|---|
93. | 三月八日第1/76號法令 |
94. | 四月十日第5/76/M號法令 |
95. | 四月十日第6/76/M號法令 |
96. | 四月十七日第7/76/M號法令 |
97. | 四月二十四日第8/76/M號法令 |
98. | 五月一日第9/76/M號法令 |
99. | 五月八日第11/76/M號法令 |
100. | 五月十五日第12/76/M號法令 |
101. | 五月二十二日第14/76/M號法令 |
102. | 五月二十九日第16/76/M號法令 |
103. | 六月五日第17/76/M號法令 |
104. | 六月五日第18/76/M號法令 |
105. | 六月五日第19/76/M號法令 |
106. | 六月十九日第23/76/M號法令 |
107. | 六月二十六日第25/76/M號法令 |
108. | 六月二十六日第26/76/M號法令 |
109. | 七月三日第27/76/M號法令 |
110. | 七月三日第28/76/M號法令 |
111. | 七月十日第29/76/M號法令 |
112. | 七月十日第30/76/M號法令 |
113. | 七月十七日第31/76/M號法令 |
114. | 七月十七日第32/76/M號法令 |
115. | 七月二十四日第33/76/M號法令 |
116. | 八月七日第35/76/M號法令 |
117. | 八月十八日第36/76/M號法令 |
118. | 八月二十一日第37/76/M號法令 |
119. | 八月二十八日第38/76/M號法令 |
120. | 九月四日第39/76/M號法令 |
121. | 九月四日第40/76/M號法令 |
122. | 九月四日第41/76/M號法令 |
123. | 九月四日第42/76/M號法令 |
124. | 九月十一日第43/76/M號法令 |
125. | 九月十八日第44/76/M號法令 |
126. | 九月十八日第45/76/M號法令 |
127. | 九月十八日第46/76/M號法令 |
128. | 十二月四日第51/76/M號法令 |
129. | 十二月十一日第52/76/M號法令 |
130. | 十二月十八日第53/76/M號法令 |
131. | 十二月十八日第54/76/M號法令 |
132. | 十二月二十五日第55/76/M號法令 |
133.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6/76/M號法令 |
134.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7/76/M號法令 |
135. | 一月十五日第1/77/M號法令 |
136. | 一月二十九日第4/77/M號法令 |
137. | 二月五日第5/77/M號法令 |
138. | 三月五日第6/77/M號法令 |
139. | 三月十九日第8/77/M號法令 |
140. | 四月九日第9/77/M號法令 |
141. | 四月二十三日第11/77/M號法令 |
142. | 四月二十三日第12/77/M號法令 |
143. | 四月三十日第13/77/M號法令 |
144. | 四月三十日第14/77/M號法令 |
145. | 五月十四日第15/77/M號法令 |
146. | 五月十四日第16/77/M號法令 |
147. | 五月二十一日第17/77/M號法令 |
148. | 五月二十八日第18/77/M號法令 |
149. | 六月十八日第20/77/M號法令 |
150. | 七月九日第23/77/M號法令 |
151. | 七月三十日第24/77/M號法令 |
152. | 七月三十日第25/77/M號法令 |
153. | 八月六日第29/77/M號法令 |
154. | 八月十三日第30/77/M號法令 |
155. | 八月二十日第31/77/M號法令 |
156. | 八月二十日第32/77/M號法令 |
157. | 九月十七日第36/77/M號法令 |
158. | 九月十七日第37/77/M號法令 |
159. | 九月十七日第38/77/M號法令 |
160. | 九月二十四日第39/77/M號法令 |
161. | 九月二十四日第40/77/M號法令 |
162. | 十月二十二日第41/77/M號法令 |
163. | 十月二十九日第42/77/M號法令 |
164. | 十一月十二日第43/77/M號法令 |
165. | 十一月十九日第45/77/M號法令 |
166. | 十一月十九日第46/77/M號法令 |
167. | 十二月十日第47/77/M號法令 |
168. | 十二月十七日第49/77/M號法令 |
169.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1/77/M號法令 |
170.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3/77/M號法令 |
171.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4/77/M號法令 |
172.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5/77/M號法令 |
173.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6/77/M號法令 |
174. | 一月二十一日第1/78/M號法令 |
175. | 一月二十一日第3/78/M號法令 |
176. | 三月二十五日第5/78/M號法令 |
177. | 三月二十五日第6/78/M號法令 |
178. | 四月八日第9/78/M號法令 |
179. | 四月十五日第10/78/M號法令 |
180. | 五月六日第12/78/M號法令 |
181. | 五月十三日第13/78/M號法令 |
182. | 五月二十七日第16/78/M號法令 |
183. | 六月三日第18/78/M號法令 |
184. | 六月三日第19/78/M號法令 |
185. | 七月一日第21/78/M號法令 |
186. | 七月十五日第22/78/M號法令 |
187. | 七月二十九日第23/78/M號法令 |
188. | 八月十二日第25/78/M號法令 |
189. | 八月二十六日第26/78/M號法令 |
190. | 九月二日第27/78/M號法令 |
191. | 九月十六日第29/78/M號法令 |
192. | 九月二十三日第30/78/M號法令 |
193. | 十一月四日第32/78/M號法令 |
194. | 十一月十一日第34/78/M號法令 |
195. | 十一月十八日第35/78/M號法令 |
196. | 十二月十六日第36/78/M號法令 |
197. | 十二月二十三日第37/78/M號法令 |
198. | 十二月二十三日第38/78/M號法令 |
199. | 十二月三十日第40/78/M號法令 |
200. | 十二月三十日第41/78/M號法令 |
201. | 十二月三十日第42/78/M號法令 |
202. | 十二月三十日第43/78/M號法令 |
203. | 二月十日第1/79/M號法令 |
204. | 二月十七日第2/79/M號法令 |
205. | 二月十七日第3/79/M號法令 |
206. | 二月十七日第4/79/M號法令 |
207. | 二月二十四日第5/79/M號法令 |
208. | 三月二十四日第7/79/M號法令 |
209. | 三月三十一日第9/79/M號法令 |
210. | 五月五日第11/79/M號法令 |
211. | 五月十二日第12/79/M號法令 |
212. | 五月十二日第13/79/M號法令 |
213. | 六月九日第14/79/M號法令 |
214. | 六月九日第16/79/M號法令 |
215. | 六月九日第17/79/M號法令 |
216. | 六月二十三日第18/79/M號法令 |
217. | 六月三十日第19/79/M號法令 |
218. | 七月十四日第20/79/M號法令 |
219. | 七月二十八日第22/79/M號法令 |
220. | 九月八日第24/79/M號法令 |
221. | 九月八日第25/79/M號法令 |
222. | 九月八日第26/79/M號法令 |
223. | 九月二十二日第27/79/M號法令 |
224. | 十月六日第28/79/M號法令 |
225. | 十月二十七日第32/79/M號法令 |
226. | 十月二十七日第33/79/M號法令 |
227. | 十月二十七日第34/79/M號法令 |
228. | 十一月二十四日第36/79/M號法令 |
229. | 十二月一日第38/79/M號法令 |
230.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39/79/M號法令 |
231.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40/79/M號法令 |
232.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42/79/M號法令 |
233.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43/79/M號法令 |
234. | 三月二十二日第7/80/M號法令 |
235. | 三月二十九日第8/80/M號法令 |
236. | 五月十七日第9/80/M號法令 |
237. | 五月十七日第10/80/M號法令 |
238. | 五月二十四日第11/80/M號法令 |
239. | 五月三十一日第12/80/M號法令 |
240. | 六月十四日第13/80/M號法令 |
241. | 六月二十八日第14/80/M號法令 |
242. | 六月二十八日第15/80/M號法令 |
243. | 六月二十八日第16/80/M號法令 |
244. | 七月十九日第19/80/M號法令 |
245. | 七月十九日第20/80/M號法令 |
246. | 八月二日第21/80/M號法令 |
247. | 八月二日第24/80/M號法令 |
248. | 八月二日第26/80/M號法令 |
249. | 八月九日第27/80/M號法令 |
250. | 八月十六日第28/80/M號法令 |
251. | 十月二十五日第33/80/M號法令 |
252. | 十月二十五日第34/80/M號法令 |
253. | 十一月八日第37/80/M號法令 |
254. | 十一月八日第39/80/M號法令 |
255. | 十一月八日第40/80/M號法令 |
256. | 十一月二十二日第43/80/M號法令 |
257. | 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4/80/M號法令 |
258. | 十二月二十七日第47/80/M號法令 |
259.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3/80/M號法令 |
260.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4/80/M號法令 |
261. | 一月十日第1/81/M號法令 |
262. | 一月三十一日第3/81/M號法令 |
263. | 二月七日第4/81/M號法令 |
264. | 三月七日第7/81/M號法令 |
265. | 三月十四日第9/81/M號法令 |
266. | 三月二十八日第11/81/M號法令 |
267. | 五月三十日第17/81/M號法令 |
268. | 五月三十日第18/81/M號法令 |
269. | 六月二十日第19/81/M號法令 |
270. | 六月二十七日第20/81/M號法令 |
271. | 八月八日第23/81/M號法令 |
272. | 八月八日第24/81/M號法令 |
273. | 八月八日第25/81/M號法令 |
274. | 八月八日第26/81/M號法令 |
275. | 八月八日第27/81/M號法令 |
276. | 九月五日第30/81/M號法令 |
277. | 九月五日第31/81/M號法令 |
278. | 九月十九日第34/81/M號法令 |
279. | 九月二十六日第35/81/M號法令 |
280. | 九月二十六日第36/81/M號法令 |
281. | 十月十七日第38/81/M號法令 |
282. | 十月二十四日第39/81/M號法令 |
283. | 十二月十九日第41/81/M號法令 |
284. | 十二月十九日第43/81/M號法令 |
285. | 十二月十九日第44/81/M號法令 |
286. | 十二月十九日第46/81/M號法令 |
287.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2/81/M號法令 |
288.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3/81/M號法令 |
289. | 一月九日第1/82/M號法令 |
290. | 一月三十日第6/82/M號法令 |
291. | 二月十三日第8/82/M號法令 |
292. | 二月二十日第12/82/M號法令 |
293. | 三月一日第13/82/M號法令 |
294. | 三月一日第14/82/M號法令 |
295. | 三月十三日第16/82/M號法令 |
296. | 四月二十四日第19/82/M號法令 |
297. | 五月十五日第21/82/M號法令 |
298. | 六月十二日第22/82/M號法令 |
299. | 六月十二日第23/82/M號法令 |
300. | 六月十二日第24/82/M號法令 |
301. | 六月十二日第25/82/M號法令 |
302. | 七月三日第28/82/M號法令 |
303. | 七月二十四日第29/82/M號法令 |
304. | 九月十三日第47/82/M號法令 |
305. | 九月十八日第48/82/M號法令 |
306. | 九月十八日第49/82/M號法令 |
307. | 九月二十五日第52/82/M號法令 |
308. | 九月二十五日第55/82/M號法令 |
309. | 十月二十三日第58/82/M號法令 |
310. | 十月三十日第62/82/M號法令 |
311. | 十一月十三日第64/82/M號法令 |
312. | 十一月二十七日第65/82/M號法令 |
313. | 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6/82/M號法令 |
314. | 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7/82/M號法令 |
315. | 十二月三十日第69/82/M號法令 |
316. | 十二月三十日第70/82/M號法令 |
317. | 一月十五日第1/83/M號法令 |
318. | 一月二十九日第9/83/M號法令 |
319. | 二月三日第10/83/M號法令 |
320. | 二月十二日第11/83/M號法令 |
321. | 二月二十六日第14/83/M號法令 |
322. | 三月五日第16/83/M號法令 |
323. | 五月二十八日第26/83/M號法令 |
324. | 六月十一日第27/83/M號法令 |
325. | 七月二日第32/83/M號法令 |
326. | 七月九日第33/83/M號法令 |
327. | 八月二十日第35/83/M號法令 |
328. | 八月二十日第36/83/M號法令 |
329. | 八月二十七日第37/83/M號法令 |
330. | 八月二十七日第38/83/M號法令 |
331. | 九月二十四日第39/83/M號法令 |
332. | 九月二十四日第40/83/M號法令 |
333. | 十二月三日第46/83/M號法令 |
334. | 十二月十日第47/83/M號法令 |
335. | 十二月十日第48/83/M號法令 |
336. | 十二月二十六日第52/83/M號法令 |
337. | 十二月三十日第54/83/M號法令 |
338. | 十二月三十日第55/83/M號法令 |
339. | 二月十一日第4/84/M號法令 |
340. | 二月二十五日第6/84/M號法令 |
341. | 二月二十五日第7/84/M號法令 |
342. | 三月十日第12/84/M號法令 |
343. | 三月十日第14/84/M號法令 |
344. | 三月二十四日第15/84/M號法令 |
345. | 三月二十四日第19/84/M號法令 |
346. | 三月二十四日第20/84/M號法令 |
347. | 三月二十四日第21/84/M號法令 |
348. | 三月三十一日第22/84/M號法令 |
349. | 三月三十一日第25/84/M號法令 |
350. | 三月三十一日第26/84/M號法令 |
351. | 四月二十三日第27/84/M號法令 |
352. | 四月二十三日第28/84/M號法令 |
353. | 四月二十三日第29/84/M號法令 |
354. | 四月二十八日第31/84/M號法令 |
355. | 四月二十八日第32/84/M號法令 |
356. | 五月十二日第39/84/M號法令 |
357. | 五月十二日第40/84/M號法令 |
358. | 五月十九日第44/84/M號法令 |
359. | 五月十九日第45/84/M號法令 |
360. | 五月二十六日第48/84/M號法令 |
361. | 六月九日第50/84/M號法令 |
362. | 六月二十三日第53/84/M號法令 |
363. | 六月二十三日第54/84/M號法令 |
364. | 六月三十日第59/84/M號法令 |
365. | 六月三十日第61/84/M號法令 |
366. | 六月三十日第62/84/M號法令 |
367. | 六月三十日第68/84/M號法令 |
368. | 七月七日第70/84/M號法令 |
369. | 七月七日第71/84/M號法令 |
370. | 七月十四日第77/84/M號法令 |
371. | 七月二十一日第78/84/M號法令 |
372. | 七月二十一日第80/84/M號法令 |
373. | 八月四日第82/84/M號法令 |
374. | 八月十一日第89/84/M號法令 |
375. | 八月十八日第90/84/M號法令 |
376. | 八月十八日第91/84/M號法令 |
377. | 八月十八日第92/84/M號法令 |
378. | 八月二十五日第96/84/M號法令 |
379. | 八月二十五日第97/84/M號法令 |
380. | 八月二十五日第98/84/M號法令 |
381. | 八月二十五日第99/84/M號法令 |
382. | 九月八日第106/84/M號法令 |
383. | 九月二十二日第108/84/M號法令 |
384. | 九月二十二日第109/84/M號法令 |
385. | 九月二十二日第110/84/M號法令 |
386. | 九月二十二日第111/84/M號法令 |
387. | 十月二十日第112/84/M號法令 |
388. | 十月二十日第113/84/M號法令 |
389. | 十一月三日第114/84/M號法令 |
390. | 十一月三日第115/84/M號法令 |
391. | 十二月二十九日第125/84/M號法令 |
392. | 十二月二十九日第128/84/M號法令 |
393. | 十二月二十九日第129/84/M號法令 |
394.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131/84/M號法令 |
395.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132/84/M號法令 |
396. | 一月十二日第1/85/M號法令 |
397. | 一月十二日第2/85/M號法令 |
398. | 二月九日第6/85/M號法令 |
399. | 三月二日第13/85/M號法令 |
400. | 三月二日第17/85/M號法令 |
401. | 三月二日第18/85/M號法令 |
402. | 三月十六日第20/85/M號法令 |
403. | 三月十六日第21/85/M號法令 |
404. | 三月十六日第22/85/M號法令 |
405. | 三月三十日第25/85/M號法令 |
406. | 四月八日第28/85/M號法令 |
407. | 五月四日第36/85/M號法令 |
408. | 五月十八日第40/85/M號法令 |
409. | 五月十八日第41/85/M號法令 |
410. | 五月十八日第44/85/M號法令 |
411. | 六月十五日第46/85/M號法令 |
412. | 六月二十九日第57/85/M號法令 |
413. | 六月二十九日第58/85/M號法令 |
414. | 六月二十九日第59/85/M號法令 |
415. | 七月六日第62/85/M號法令 |
416. | 七月十三日第68/85/M號法令 |
417. | 七月十三日第75/85/M號法令 |
418. | 八月三日第76/85/M號法令 |
419. | 九月七日第81/85/M號法令 |
420. | 九月十四日第82/85/M號法令 |
421. | 九月二十八日第83/85/M號法令 |
422. | 九月二十八日第84/85/M號法令 |
423. | 九月二十八日第85/85/M號法令 |
424. | 十月十九日第89/85/M號法令 |
425. | 十月二十六日第94/85/M號法令 |
426. | 十一月九日第96/85/M號法令 |
427. | 十一月十六日第98/85/M號法令 |
428. | 十一月十六日第99/85/M號法令 |
429. | 十一月十六日第100/85/M號法令 |
430. | 十一月二十五日第101/85/M號法令 |
431. | 十一月二十五日第102/85/M號法令 |
432. | 十一月二十五日第103/85/M號法令 |
433. | 十一月三十日第105/85/M號法令 |
434. | 十一月三十日第106/85/M號法令 |
435. | 十二月七日第108/85/M號法令 |
436. |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112/85/M號法令 |
437.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113/85/M號法令 |
438. | 二月一日第9/86/M號法令 |
439. | 三月八日第19/86/M號法令 |
440. | 七月二十六日第30/86/M號法令 |
441. | 八月九日第33/86/M號法令 |
442. | 八月二十三日第34/86/M號法令 |
443. | 九月十三日第39/86/M號法令 |
444. | 九月二十二日第43/86/M號法令 |
445. | 九月二十九日第44/86/M號法令 |
446. | 十月六日第47/86/M號法令 |
447. | 十一月三日第49/86/M號法令 |
448. | 十一月十日第50/86/M號法令 |
449. | 十一月十日第51/86/M號法令 |
450. | 十二月九日第53/86/M號法令 |
451. | 十二月九日第54/86/M號法令 |
452. | 十二月二十三日第55/86/M號法令 |
453. | 十二月二十九日第57/86/M號法令 |
454.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9/86/M號法令 |
455. |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61/86/M號法令 |
456. | 二月二十三日第9/87/M號法令 |
457. | 三月九日第10/87/M號法令 |
458. | 三月十六日第15/87/M號法令 |
459. | 四月二十七日第24/87/M號法令 |
460. | 六月八日第33/87/M號法令 |
461. | 六月八日第36/87/M號法令 |
462. | 六月八日第37/87/M號法令 |
463. | 六月二十二日第41/87/M號法令 |
464. | 六月二十九日第45/87/M號法令 |
465. | 七月六日第49/87/M號法令 |
466. | 七月六日第50/87/M號法令 |
467. | 七月十三日第54/87/M號法令 |
468. | 七月二十日第55/87/M號法令 |
469. | 八月三日第59/87/M號法令 |
470. | 十月二十六日第65/87/M號法令 |
471. | 十月二十六日第66/87/M號法令 |
472. |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70/87/M號法令 |
附件二 (第五條所指者)
编辑序號 | 法規 |
---|---|
1. | 二月二十一日第5/81/M號法令 |
2. | 七月二十四日第31/82/M號法令 |
3. | 七月三十一日第32/82/M號法令 |
4. | 七月三十一日第33/82/M號法令 |
5. | 三月十九日第19/83/M號法令 |
6. | 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2/83/M號法令 |
7. | 八月二十五日第95/84/M號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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