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臨淄侯牋
作者:楊修
文選卷40

  脩死罪死罪。不侍數日,若彌年載。豈由愛顧之隆,使係仰之情深邪!損辱嘉命,蔚矣其文,誦讀反覆,雖諷雅頌,不復過此。若仲宣之擅漢表,陳氏之跨冀域,徐劉之顯青豫,應生之發魏國,斯皆然矣。至於脩者,聽采風聲,仰德不暇,自周章於省覽,何遑高視哉?

  伏惟君侯,少長貴盛,體發旦之資,有聖善之教。遠近觀者,徒謂能宣昭懿德,光贊大業而已;不復謂能兼覽傳記,留思文章。今乃含王超陳,度越數子矣。觀者駭視而拭目,聽者傾首而竦耳。非夫體通性達,受之自然,其孰能至於此乎?又嘗親見執事,握牘持筆,有所造作,若成誦在心,借書於手,曾不斯須少留思慮。仲尼日月,無得踰焉,脩之仰望,殆如此矣。是以對鶡而辭,作暑賦彌日而不獻,見西施之容,歸增其貌者也。

  伏想執事,不知其然,猥受顧錫,教使刊定。春秋之成,莫能損益;呂氏淮南,字直千金。然而弟子箝口,市人拱手者,聖賢卓犖,固所以殊絕凡庸也。今之賦頌,古詩之流,不更孔公,風雅無別耳。脩家子雲,老不曉事,強著一書,悔其少作。若此仲山周旦之儔,為皆有伥邪!君侯忘聖賢之顯迹,述鄙宗之過言,竊以為未之思也。

  若乃不忘經國之大美,流千載之英聲,銘功景鍾,書名竹帛,斯自雅量,素所畜也,豈與文章相妨害哉?輒受所惠,竊備矇瞍誦詠而已,敢望惠施以忝莊氏?季緒璅璅,何足以云。反答造次,不能宣備。脩死罪死罪。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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