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大公報上海第一萬六千三百十七號)
← | 淸查國家財產 立院財金會審查提案 決設立硏究特種委會 | 簡訊 中華民國38年(1949年)4月10日于上海市 |
按上海《大公報》第一萬六千三百十七號(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四月十日,星期日)第一張第一版(參見Internet Archive或抗日战争与近代中日关系文献数据平台)報道錄入。 |
【吉安專電】㊀劉峙離吉赴株洲轉穗,出席五中全會。㊁因刊載中共「招降」廣播,民治日報受處分,九日起停刊五天。
【長沙電】湘省委兼祕書長鄧介松頃辭祕書長兼職,業已獲准,遺缺遴派楊績蓀接充。
【北平廣播】「華北人民政府」在四月一日發出訓令,決定廢除國民黨政府的「六法全書」及其一切法律。今後各級人民政府的司法審判,不得援引條文。
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1949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45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