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復巴蓬等州詔

給復巴蓬等州詔
作者:李豫 
(唐代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7

朕以黎元者君之肢體,傷之則慘怛;賦稅乾國之衣食,均之則贍濟。然特圖其本,先假貧人之獲,安所謂富國,所以厎慎財用,蠲省征徭,期致理於太寧,庶自邇而及遠。如聞巴南諸州,自頃年以來,西有蕃夷之寇,南有羌戎之聚,歲會戎事,城出革車。子弟困於征徭,父兄疲於餽餉。賦益煩重,人轉流亡,荒田既多,頻歲仍儉,戶口凋耗,居民蕭然。去桑梓之重遷,保山林以自活,念性命於俄頃,或逡巡於敚攘。《傳》不云乎:「窮斯濫矣。」顧其閭井,夫豈不懷,哀哉矜人,蓋非獲已。朕之不德,自咎良深。其巴、蓬、渠、集、璧、充、通、開等州,宜放二年租庸,及諸色徵科,亦宜蠲免。仍委本道觀察使及刺史縣令,切加招撫。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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