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逋賦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0

如聞關輔蠶麥,雖稍勝常年,百姓所收,才得自給,若無優假,還慮艱弊。其先欠百司職田,及諸色應合至蠶麥時徵,已有處分訖。其公私舊債,亦宜停徵,貧下百姓,有傭力買賣與富兒及王公已下者,任依常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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