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二十周年联合声明

纪念《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二十周年联合声明
2022年11月11日于金边
纪念《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二十周年联合声明
2022年11月11日,柬埔寨金边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以下称“各方”),在第25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20周年之际,于2022年11月11日相聚于柬埔寨王国金边。

认识到将南海建设为和平、友谊、合作之海惠及各方;

忆及各方于2002年11月4日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2011年通过《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指导方针》,2012年第15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表《纪念〈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十周年联合声明》,2016年通过《中国和东盟国家外交部长关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联合声明》;

重申《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是中国—东盟对话关系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体现了各方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增进互信与信心的共同承诺,今年适逢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签署40周年;

忆及中国和东盟国家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取得的成就,这为南海和平稳定作出贡献,促进了友好关系和海上务实合作;

注意到《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以来南海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认识到有必要加大努力、增进善意,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赞赏“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取得的进展,并重申未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将进一步促进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鉴此,我们:

一、重申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作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二、重申根据国际法相互尊重彼此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重申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促进南海和平、安全与稳定;

四、重申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五、重申尊重并致力于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维护南海航行及飞越安全和自由;

六、重申致力于全面有效完整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七、继续在海洋环保、海洋科研、海上航行和交通安全、搜寻与救助以及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探讨和开展海上务实合作;

八、继续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避免采取可能使局势进一步复杂化的行动;

九、致力于维护并营造有利环境,以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的“南海行为准则”。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于柬埔寨金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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