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46号

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编辑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5年10月4日安全理事会第5275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刚果民主共和国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2005年9月26日秘书长关于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联刚特派团)的特别报告(S/2005/603)。安理会对外国武装团体的存在表示关切,这些武装团体对该国东部的稳定继续构成严重威胁。

  “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对解放卢旺达民主力量(卢民主力量)没有开展其战斗人员的解除武装和遣返工作深表遗憾,力劝卢民主力量毫不拖延地根据他们2005年3月31日在罗马签署的声明进行上述工作。

  “安全理事会确认本声明所附的决定。这项决定是2005年9月16日刚果民主共和国、乌干达、卢旺达和布隆迪在三方加一委员会的框架内作出的,规定卢民主力量解除武装的最后期限为2005年9月30日,否则就采取措施迫使其解除武装。卢民主力量不得再作为武装团体留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

  “安全理事会要求卢民主力量抓紧这个机会,毫不拖延地、不设先决条件地自愿着手解除武装并返回卢旺达。

  “安全理事会赞扬刚果政府和联刚特派团向卢民主力量施加政治和军事压力。

  “安全理事会欢迎卢旺达政府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采取步骤,根据适用的国际法规范,以尊重人的权利和自由为前提,将愿意返回家园的卢民主力量成员和平地遣返卢旺达。安理会鼓励卢旺达政府继续广为宣传其所作的承诺。

  “安全理事会要求卢民主力量与阿鲁沙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通力合作,尤其是逮捕那些依然逍遥法外的被起诉者,并将其移交法庭。

  “另外,安全理事会还关切地注意到上帝抵抗军的成员侵入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并欢迎刚果武装部队拟与联刚特派团合作,根据第1565(2004)号决议为联刚特派团规定的任务,解除这一团体的武装。

  “此外,安全理事会要求非洲大湖区的所有武装团体毫不拖延地采取行动,放下武器,加入该区域正在开展的政治过渡进程。

  “安全理事会吁请该区域各国加强合作,致力终止非法武装团体的活动。安理会再次表示它尊重所有国家的主权,并强调对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均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三方加一联合委员会部长级会议 编辑

2005年9月16日

纽约州纽约市

华尔道夫酒店

决定概要 编辑

  三方委员会成员祝贺布隆迪圆满完成政治过渡,正式欢迎布隆迪作为正式成员与会,并将委员会改名为三方加一联合委员会。

三方加一成员 编辑

  • 再次承诺防止不良分子利用本国领土破坏邻国稳定。
  • 同意继续对卢民主力量施加军事和政治压力,确保其履行解除武装和遣返的诺言。
  • 同意继续对所有其他民兵施加军事和外交压力,确保他们解除武装和遣返或重返社会。
  • 同意仍将2005年9月30日定为自愿解除武装和遣返或重返社会的最后期限,不如期遵行,即受制裁。
  • 同意三方联合委员会为缓解大湖区的紧张局势作出了贡献,并同意必须进一步采取建立信任的措施,为该地区带来稳定,这些措施包括:
    • 刚果民主共和国准许乌干达在贝尼设立一个办事处,负责协同联刚特派团和刚果民主共和国鼓励民主力量同盟、乌民族军和救民军解除武装和遣返或重返社会。
    • 考虑如何引渡穆特布西、恩孔达和其他武装团体领导人。
    • 三方委员会成员阐明美国和欧盟针对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活动的所有民兵而应采取的机制。
  • 同意由欧盟协同卢旺达政府编订成套资料,向卢民主力量分发,概述鼓励他们解除武装和遣返或重返社会的措施。
  • 欣见非洲联盟宣布拟于10月派遣考察团的计划,此行将对如何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成立一支非洲联盟部队的问题提出建议。
  • 欣见国际社会继续努力增强和建设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的能力,以便为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带来稳定。
  • 同意联刚特派团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作出的反应有所改善,但必须增强它的能力,使其能强制执行任务。
  • 同意调解人将起草一项三方成员和联络小组为确保大湖区的稳定从现在到2005年12月31日所应采取行动的时间表,其中包括:
    • 制订2005年9月30日之后对没有自愿解除武装的民兵实施的制裁。
    • 在基桑加尼和三方加一成员国首都设立三方联合小组。
    • 制订并分发成套奖励措施,鼓励卢民主力量和其他民兵返回原籍国。
    • 派遣非洲联盟考察团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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