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7号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5年2月17日安全理事会第5127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小武器”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 “安全理事会欢迎2005年2月7日秘书长关于他向安理会提出的建议的执行情况、题为“小武器”的报告(S/2005/69),并重申2004年1月19日主席声明(S/PRST/2004/1)、2002年10月31日主席声明(S/PRST/2002/30)、2001年8月31日主席声明(S/PRST/2001/21)和1999年9月24日主席声明(S/PRST/1999/28)。

  “ 安全理事会回顾,根据《联合国宪章》,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是它的主要责任。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确认,违禁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散布妨碍争端的和平解决,是这些争端变成武装冲突的导火线,使这些武装冲突旷日持久。安理会重申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自然权利,并重申每个国家在遵循《宪章》的情况下,为自卫和安全需要,进口、生产和保留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权利。

  “ 安理会鼓励武器出口国根据其在相关国际法下目前所应履行的责任,在小武器和轻武器交易中以最负责任的方式行事。安理会还鼓励开展国际和区域合作,查明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来源和转让,以防止它们尤其被转移到“基地”组织和其他恐怖团体手中。安理会欢迎会员国及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在这方面已经采取的重要步骤。会员国在履行义务强制执行武器禁运的同时,还应加强武器出口方面的国际和区域合作。安理会鼓励会员国采取有力行动,限制向动荡地区供应小武器、轻武器和弹药。

  “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各国审议从各方面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行动纲领执行情况的联合国第二次两年期会议将于2005年7月召开,并鼓励会员国与会议主席充分合作,以期会议圆满成功。

  “ 安全理事会赞赏地注意到,针对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而采取的区域行动近年来有所加强,并鼓励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继续提供援助,以满足会员国在执行2001年7月联合国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所载各项建议方面的需要。

  “ 安理会欢迎大会2003年12月23日第58/241号决议设立的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正不断作出努力,就拟订一项便于各国及时、可靠地辨认和追踪违禁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国际文书进行谈判,并呼吁所有会员国支持为此目的而作出的一切努力。安理会希望工作组目前开展的工作将能在工作组第三届会议上如期顺利完成。

  “ 安全理事会欢迎大会通过了2004年12月10日第59/86号决议。大会在该项决议中,除其他外,请秘书长继续就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国际合作,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中间商交易,进行广泛的协商,以期设立一个政府专家组来审议这一问题。

  “ 安全理事会欢迎在《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中作为例外列入了单兵携带防空系统。

  “ 安全理事会还鼓励尚未制订必要的立法措施或其他措施的国家制订这类措施,包括使用经认证的最终用户证书,以确保有效地控制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出口和转口。

  “ 安全理事会重申支持西非经共体的计划,即加强1998年10月31日在阿布贾签署的关于暂停小武器和轻武器的进出口和制造的声明,并以一项强制性国际公约予以取代。安理会欢迎欧洲理事会2004年12月2日决定大力支持这项举措,并呼吁所有能够支持此一行动的国家和组织都这样做。

  “ 安理会呼吁所有会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强制执行安全理事会所有制裁决议,包括禁运武器的决议,并使本国的执行工作符合安理会的制裁措施。安理会呼吁所有会员国继续向各制裁委员会提供同违反武器禁运的任何指控有关的一切相关信息,并采取适当措施调查这类指控。安理会促请具有这方面能力的会员国向有关国家提供援助,加强这些国家履行上述义务的能力。

  “ 安全理事会强调,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必须与冲突后各阶段的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复员方案)进程结合处理。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复员方案与冲突后实现长期和平与安全密切相关,并回顾越来越多的维持和平特派团将复员方案的要素作为其任务规定的一部分。在这方面,安理会强调采取综合性的国际和区域办法实施复员方案的重要性,这种办法除了处理前作战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所涉的政治和安全方面问题以外,还处理其所涉的社会和经济方面问题,包括儿童兵和妇女的特殊需要。

  “ 安全理事会在考虑到违禁小武器和轻武器问题具有多学科性质的同时,鼓励具有相关能力的会员国为联合国小武器问题协调行动机制提供援助和支持。

  “ 安理会依然认为有必要促使相关的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国际、区域和地方各级的其他行为者共同参与,推动武器禁运的执行,推动防止非法贩运小武器和轻武器这一广大目标的实现。

  “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于2006年2月28日向安理会通报最新情况,以便安理会尽早审议2002年9月20日秘书长题为“小武器”的报告(S/2002/1053)所载各项建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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