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8年第45号

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8年12月9日安全理事会第6034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恐怖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强调世界和平与安全不可分割,同时鉴于全世界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都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严重威胁之一,任何恐怖主义行为,不论其动机为何,在何时发生,何人所为,都是不可开脱的犯罪行为。安理会还重申决心根据《联合国宪章》,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打击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

  “安全理事会欢迎各政府间组织最近发表声明,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包括自杀爆炸和劫持人质行为。这些声明与国际社会对非法恐怖行为、包括针对平民实施的恐怖行为的普遍谴责遥相呼应,这些非法行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也无论出于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种族、族裔、宗教或其他方面的何种考虑,都是没有道理和无可开脱的。安理会重申会员国需要紧急开展合作,防止和制止这种行为。

  “安全理事会强调联合国在全球反恐斗争中的中心作用。

  “安全理事会重申其所有关于恐怖主义的决议和声明,特别是第1373(2001)号和第1624(2005)号决议的重要性,并强调必须全面执行这些决议和声明。

  “安全理事会再次呼吁各国尽快成为有关恐怖主义的所有各项国际公约和议定书的缔约国,并执行它们已加入的公约和议定书。

  “安全理事会认为,恐怖分子庇护所仍然是令人严重关切的问题,并重申各国必须加强合作,以便根据引渡或起诉原则,查出任何支持、协助、参与或企图参与资助、策划、筹备或实施恐怖行为或提供庇护所的人员,使其无法得到庇护,并将其绳之以法。

  “安全理事会重申第1267(1999)号、第1373(2001)号和第1540(2004)号决议所设各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性,并继续向这些委员会提供支持和指导。

  “安全理事会特别表示支持并致力推动2006年9月8日《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A/60/288)的执行工作,欢迎大会通过第62/272号决议,其中重申这一战略及其四个支柱并呼吁以综合方式执行其所有方面。

  “安全理事会强调,加强不同文明之间对话和扩大不同文明之间了解以努力防止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不同宗教和文化作为攻击对象,以及处理尚未解决的区域冲突和包括发展问题在内广泛各种全球问题,将会推动国际合作,而国际合作本身即是持续开展最广泛反恐斗争的必要条件。

  “安全理事会最强烈地谴责煽动恐怖行为的行径,并反对为恐怖行为辩解或美化恐怖行为的企图,因为那样做有可能会煽动更多的恐怖行为。安理会重申必须打击可能导致恐怖主义的激进和极端主义行为,并防止暴力极端分子操纵利用年轻人。

  “安全理事会重申,促进和保护所有人人权及法制是有效反恐战略的重要因素,而且有效反恐措施与保护人权是相辅相成的,为此安理会提醒各国必须确保其采取的任何打击恐怖主义措施都符合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权法、难民法和人道主义法为其规定的所有义务。

  “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提供技术援助,以提高会员国的反恐能力,满足会员国的反恐需求。

  “安全理事会认为,加强联合国会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将有助于为成功打击恐怖主义创造条件,而成功打击恐怖主义则将积极巩固世界和平与安全。

  “安全理事会深为关注世界各地不断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呼吁联合国全体会员国再次展示其在2001年9月11日悲惨事件发生后立即表现出的那种团结精神,并加倍努力打击全球恐怖主义,大力重视将恐怖行为的实施者、协助者和主谋者绳之以法,同时对恐怖主义受害者表示深切同情。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以便尽可能有效地组织反恐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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