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2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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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2年4月5日安全理事会第6746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中东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2011年8月3日和2012年3月21日的主席声明及其2012年3月1日的新闻谈话。
“安全理事会重申其对叙利亚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以及对《联合国宪章》各项原则和宗旨的坚定承诺。
“安全理事会感谢联合国和阿拉伯国家联盟联合特使科菲•安南2012年4月2日的情况通报。安全理事会注意到叙利亚政府于2012年3月25日承诺执行特使的六点建议。
“安全理事会促请叙利亚政府以明显可见的方式紧急履行承诺,因为它已在4月1日给特使的信函中同意:(a) 停止把部队调往居民中心;(b) 停止在居民中心使用一切重武器;及(c) 开始撤出在居民中心和周围地区集结的军队,并至迟于2012年4月10日履行所有这些承诺。
“安全理事会呼吁所有各方,包括反对派,在叙利亚政府完全实施上述措施(a)、(b)和(c)后的48小时内停止一切形式的武装暴力。安全理事会还呼吁反对派就此与特使进行接触。
“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叙利亚境内必须有一个有效和可信的联合国监督机制,以监测所有各方停止一切形式的武装暴力以及特使所提六点建议相关方面的执行情况。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在同叙利亚政府磋商后,酌情尽快就这一机制提出建议。安全理事会随时准备审议这些建议,并授权在所有各方停止一切形式武装暴力后建立一个有效和公正的监督机制。
“安全理事会强调和平政治解决叙利亚危机至关重要,并再次呼吁立即紧急、全面地执行特使所提六点建议的所有方面。安全理事会重申全力支持特使的六点建议,以便立即停止所有暴力和侵犯人权行为,确保人道主义人员和物资通行,促成由叙利亚人主导的政治过渡,以建立一个所有公民,无论其从属、族裔或信仰为何,都享有平等待遇的民主多元政治制度,包括开始一个叙利亚政府与叙利亚反对派所有各方之间的全面政治对话。
“安理会再次呼吁叙利亚当局按照国际法和人道主义援助指导原则,让人道主义人员立即、充分和不受阻碍地接触所有需要援助的人群。安全理事会呼吁叙利亚所有各方,特别是叙利亚当局,与联合国和有关人道主义组织充分合作,协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为此,安全理事会呼吁有关各方立即按特使六点建议的要求,每日为人道主义停战两小时。
“安全理事会请特使按照上述时间表向安理会通报停止暴力行为的情况以及全面落实他的六点建议的进展。安全理事会将根据这些报告,酌情考虑进一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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